为进一步加强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改善城市居民居住环境和市容市貌,推动城市化建设,经县人民政府同意,成立岳普湖县2019年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王建中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杨青仓、鲁宏、克依木•吐逊同志兼任,主要负责各项工作全面协调,依法征收,保证项目按时开工。领导小组下设实施组、安置组、资金组、评估组、执纪组等5个小组,具体如下:
组 长:王建中(县委常委)
副组长:杨青仓(岳普湖镇党委书记)
努尔麦麦提•塞来(岳普湖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鲁 宏(县住建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克依木•吐逊(县住建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成 员:陈正凯(岳普湖镇开发区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
吾热古丽•热依木(岳普湖镇文化路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
阿依夏木姑•阿不都克里木(岳普湖镇开发区社区副主任)
姑丽娜尔•亚库甫(县住建局干部)
孙大胜(县住建局干部)
玉山江•伊斯马伊力(县住建局干部)
努丽姑•阿布都克力木(县住建局干部)
工作职责:认真做好搬迁前期的摸底调查工作,对县城2019年改造搬迁工作中需搬迁的建筑物、构筑物按照有关规定委托评估。组织召开搬迁动员会,依法调处搬迁中的纠纷。负责2019年改造范围场地内建筑物、构筑物及配套设施的搬迁工作。
组 长:王建中(县委常委)
副组长:杨青仓(岳普湖镇党委书记)
努尔麦麦提•塞来(岳普湖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鲁 宏(县住建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克依木•吐逊(县住建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成 员:胡金成(县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正凯(岳普湖镇开发区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吾热古丽•热依木(岳普湖镇文化路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
王力明(岳普湖镇文化路社区副主任)
阿依夏木姑•阿不都克里木(岳普湖镇开发区社区副主任)
姑丽娜尔•亚库甫(县住建局干部)
孙大胜(县住建局干部)
玉山江•伊斯马伊力(县住建局干部)
努丽姑•阿布都克力木(县住建局干部)
工作职责:认真协调2019年搬迁户安置工作,制定搬迁安置方案并报领导小组研究;积极稳妥地安置好搬迁户,确定搬迁安置点,确保搬迁户及时入住。
3.资金组
组 长:李 峰(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鲁 宏(县住建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杨青仓(岳普湖镇党委书记)
成 员:张 鑫(县审计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阮晓兰(县财政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张跃英(县住建局干部)
工作职责:按时审核搬迁资金,发放搬迁补偿费。做好房屋、林木、耕地、农作物补偿费发放时的资金监督和审计,确保搬迁工作顺利完成。
4.评估组
组 长:王建中(县委常委)
副组长:克依木•吐逊(县住建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努尔麦麦提•塞来(岳普湖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李 荣(自然资源局党委副书记、局长)
喀日•阿不都卡地尔(县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主任科员)
成 员:陈正凯(岳普湖镇开发区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
吾热古丽•热依木(岳普湖镇文化路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
王力明(岳普湖镇文化路社区副主任)
阿依夏木姑•阿不都克里木(岳普湖镇开发区社区副主任)
姑丽娜尔•亚库甫(县住建局干部)
孙大胜(县住建局干部)
玉山江•伊斯马伊力(县住建局干部)
努丽姑•阿布都克力木(县住建局干部)
阿依布拉克•司地克(县自然资源局干部)
努丽曼姑•那买提(县林草局干部)
工作职责:按时评估搬迁范围内的房屋、林木、农作物,做好评估结果的复核、公示、解释等工作。
5.执纪组
组 长:黄常国(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副组长:阿加汗•巴拉提(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成 员:方海英(县监委委员)
阿依木尼沙•卡斯木(县纪委常委、纪委监委信访室主任)
邓 军(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
胡有学(县委巡察办主任)
工作职责: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强化监督执纪,严格执行搬迁工作相关政策,确保搬迁工作公平公正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