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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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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普湖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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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普湖县交通运输行业违法行为“曝光台”(一)

来源:岳普湖县交通运输局 发布日期:2026-04-14 19:33 浏览次数: 字体:【

岳普湖县交通运输行业违法行为“曝光台”(一)

岳普湖县交通运输行业违法行为

曝光台

第一期

案例一:

近期,岳普湖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色也克乡林场社区附近开展行政执法时,查获车牌号为新QD***的小型轿车涉嫌非法营运。经调查核实,当事人约某在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情况下,擅自搭载2名乘客从英吉沙县前来岳普湖县,并向乘客收取费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相关规定,我局依法立案处理。

案例二:

近期,岳普湖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色也克乡林场社区附近开展行政执法时,查获车牌号为新QR***的小型轿车涉嫌非法营运。经调查核查,当事人伊某在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情况下,擅自搭载3名乘客从英吉沙县前来岳普湖县,并向乘客收取费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相关规定,我局依法立案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六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违法所得超过2万元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倡导广大乘客拒乘黑车

如遇违规行为

请拨打0998-6822475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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