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普湖县关于拟认定就业见习基地的公示
来源:岳普湖县人社局 发布日期:2026-06-10 10:00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为帮助青年群体提升就业能力、发挥就业托底保障作用,稳定青年就业大局,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21〕46号)、自治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关于印发〈自治区就业见习工作指引〉的通知》及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喀什地区就业见习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单位申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拟将岳普湖县园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认定为岳普湖县就业见习基地,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期限:2026年5月11日至5月15日(5个工作日)。
监督反馈:公示期间,如对认定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电话等形式向岳普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如实反映。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并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相关佐证材料,以便核查核实。
监督电话:0998-6995238
岳普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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