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岳普湖县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价格听证会相关事宜的公告
来源:岳普湖县发改委 发布日期:2022-02-21 12:13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和《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召开岳普湖县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价格调整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22年03月9日16:30(北京时间)。
二、听证会地点:
岳普湖县政府大楼五楼会议室。
三、听证内容
(一)听证项目:岳普湖县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价格调整听证。
(二)主要内容
随着近年来岳普湖县经济的快速增长,私家车数量的增多,停车供求矛盾日益尖锐,城市停车难的问题日益凸显,乱停、乱放现象普遍,造成交通堵塞、消防通道阻塞等问题,根据《喀什地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落实深化整治损害群众利益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建造公共停车服务场所,引导居民规范有序停车,解决“停车难”问题,同时提高停车资源利用效率,为完善城市功能、便利群众生活营造良好环境。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合理制定停车服务价格。
四、成本审核结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改委第8号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2017)1357号等法律规章,对岳普湖县住建局提供的停车场清单、停车场管理设备配置等资料,结合岳普湖县实际情况,遵循合法性、合理性、相关性原则,对岳普湖县停车场服务成本进行测算,经测算,核定机动车停车服务总成本为374.76万元,单位成本为1.47元/小时·辆。
五、听证方案
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价格由成本、利润、税金组成。经综合考量我县现行消费情况及居民承受能力,以及参照周边县市机动车停车服务标准,拟定调价方案如下:
1.县城区域内政府规划建设的中小型停车场收费标准:中小型车临时停放30分钟以内免收停车服务费;超过30分钟至1小时内收费2元;以后每增加一小时收费增加一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白天(夏季9:30至22:00,冬季9:30至20:00)最高收费8元/车·次,晚间(夏季22:00至9:30,冬季20:00至9:30)不收费。
2.公共服务型窗口单位面向办事群众开放的停车场实行免费停车。
3.拥有独立产权的停车位(酒店、商场)收费标准:企业按照政府指导价,在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后,在停车场入口收费站入口、收费处等明显位置明码标价,方可收费。不允许高于指导价。
4.医院内临时停车收费标准:执行1小时内免费,超过1小时后首小时收费2元,以后每增加1小时收费增加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24小时内最高收费8元/车次。
5.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差别化计时收费。实行计时收费应具备经检验合格的计时设施,不具备计时设施或计时设施经检验不合格,不得实行计时收费。
6.城市外围的公共交通换乘枢纽停车服务收费实行低费率收费政策鼓励多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7.城市管理部门在依法划定道路停车泊位和公安交通部门规定的道路停车泊位的停车收费照本办法执行。
六、听证组织人
岳普湖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七、听证会参加人(28人)
(一)本次听证会共设参加人员28名,由以下组成:
1.人大代表1名,由县人大办推荐。
2.政协委员1名,由县政协办推荐。
3.消费者代表15名,参加听证人员采取自愿报名方式,由县发改委从符合条件的报名者中随机选取。名额不足时,委托岳普湖县消费者协会推荐。
4.经营者3名,由岳普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推荐。
5.相关领域专家1名,由县发改委聘请。
6.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其他人员7名,分别由县财政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交通局、司法局(法制办)、公安局交警大队、岳普湖县人民政府各推荐1名。
(二)本次听证会设旁听人员数名,新闻媒体记者1名,纪检人员1名。
详见《岳普湖县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价格听证会拟定参会人员一览表》。
八、新闻媒体
岳普湖县电视台
岳普湖县委网信办
九、会议监督部门
岳普湖县纪委监委
十、咨询电话和联系人
咨询电话:0998-6822108
联系人:姑女士
特此公告。
岳普湖县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价格听证会参会人员
一览表
人员类别 |
单位 |
职务 |
人数 |
备注 |
听证人员 |
县人民政府 |
|
|
|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主任 |
|
|
|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副主任 |
|
|
|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科员 |
|
记录员 |
|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科员 |
|
工作人员 |
|
新疆中铭价格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
价格鉴证师 |
|
成本监审人员 |
|
参加人员 |
人大代表 |
|
1 |
|
政协委员 |
|
1 |
|
|
县人民政府代表 |
|
1 |
|
|
财政局 |
|
1 |
|
|
相关领域专家 |
|
1 |
|
|
消费者代表 |
|
15 |
|
|
经营单位代表 |
|
3 |
|
|
住建局 |
|
1 |
|
|
交通局 |
|
1 |
|
|
司法局 |
|
1 |
|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
1 |
|
|
交警大队 |
|
1 |
|
|
旁听人员 |
旁听人员 |
|
1 |
|
新闻媒体 |
县电视台 |
|
1 |
|
纪检人员 |
县纪检委员 |
|
1 |
|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