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停、中止岳普湖县京京健康大药房等5家定点零售药店医保基金结算的公示
来源:岳普湖县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4-04-09 11:56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广大参保群众:
根据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要求,岳普湖县医疗保障局近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通过数据分析、现场核查发现岳普湖县京京健康大药房、岳普湖县东方民生药品零售有限公司、岳普湖县华康药业有限公司、岳普湖县东方民生大药房、岳普湖县华康药业有限公司一分店存在医保基金违规问题。
根据《喀什地区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相关规定,作出如下处理:
1.责令当事人限期15天整改违反医保服务协议的行为;
2.追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
3.中止医保服务协议,暂停医保结算;
4.约谈有关负责人;
5.行业内通报批评违规行为;
6.违规问题线索移送行业主管部门。
相关文件:
作者: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