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来源:岳普湖县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5-04-22 13:21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各组成部门: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维护法治统一、确保政令畅通、推进依法行政,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文件起草单位提交的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废止说明,就《岳普湖县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的实施细则》等三个文件进行废止清理。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已废止的文件不再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附件:废止清理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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