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普湖县中心城区排水专项规划(2024-2035年)(批前公示)意见建议稿
来源:岳普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5-06-22 11:21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岳普湖县中心城区排水专项规划(2024-2035年)
(批前公示)
为实现县城排水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形成完善的排水系统,规划布局合理、安全高效的排水管网,加强岳普湖县污水收集率,进一步保护水体,防治公共水体污染,并满足居民生活及生产需求,同时改善岳普湖县的城市面貌、为居民生活提供良好的居住环境,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为岳普湖县的建设发展将奠定坚实的基础,我局组织编制《岳普湖县中心城区排水专项规划(2024-2035年)》(以下简称《本规划》)。为进一步提高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实施性和公众参与性,现将《本规划》草案予以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时间自2025年6月18日至7月17日,共30天。
规划公示期内,如有意见或建议,可以下述方式反馈。
电子邮件:492268927@qq.com
反馈电话:18997753726
邮寄地址:岳普湖县市政大道1号院,邮政编码为844400(邮件标题或信封封面请注明“《岳普湖县中心城区排水专项规划(2024-2035年)》意见建议”字样)。
一、规划编制目的
在总体规划的指导下,改善环境,完善市政设施,以注重未来发展和各族人民生活质量提高为方向。结合排水设施的现状情况,坚持从实际出发,对现有的排水设施及建设规划进行科学分析、合理调整,污水厂、管网建设尽可能与现有建设统一规划,提出本地区排水工程建设规划,使园区排水设施建设更合理、经济、更具可操作性。
根据国家建设部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的相关要求,结合岳普湖县实际情况,特编制《岳普湖县中心城区排水专项规划(2024-2035年)》(以下简称“本规划”),用以统筹指导岳普湖县新时期的排水系统建设与发展。
二、规划范围与期限
(一)规划范围
岳普湖县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为北至奋进路、东至纵三路、西至国道219、南至科南五路,总面积25.11平方千米。
(二)规划期限
规划年限2024年—2035年。
其中,近期为2024-2030年,中远期为2030-2035年。
三、规划目的与任务
在总体规划的指导下,使近远期污水收集和处理率达到100%。城市环境大幅提升,流域水质明显改善。合理布置排水管网,合理预测排水量和处理规模,提出合理的排水出路和污泥处置方案,为后期开展再生水回用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规划主要内容
(一)《本规划》落实了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要求,并与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进行充分衔接,具备未来落地实施条件。
(二)《本规划》明确中心城区排水系统近远期目标和指标,充分落实国土空间规划的用地布局和人口规模,合理预测中心城区排水系统污水量,并进行评估。
(三)根据污水处理工艺,按其产生的污泥量、污泥性质,结合当地的自然环境及处置条件选用符合实际的污泥处理工艺,对污泥提出“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处理方案。
(四)针对雨水调蓄能力不足、管道瞬时负担过大等问题提出排涝泵站建设改造方案、调蓄设施和排涝通道建设方案、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五)《本规划》明确中心城区再生水系统近远期目标和指标,充分落实国土空间规划的用地布局和人口规模,合理预测中心城区再生水系统再生水量,并进行评估。
(六)通过鼓励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生态景观以及其他城市杂用等用水优先使用再生水,实现城市污水资源的再生利用,缓解城市水资源短缺,提升城市水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和水平,推动岳普湖县节水型城市建设,促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七)根据现状及规划的工业企业、景观水体、自然河道、主次干路、公共绿地等分布情况,对再生水主次干管进行规划,规划再生水管网主要沿主、次干路进行布置。
附图:排水、再生水分区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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