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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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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普湖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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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普湖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深化国有农用地管理突出问题整治》线索征集的公告

来源:岳普湖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6-03-25 19:38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地区、县委、县政府及县纪委监委集中整治攻坚决战年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岳普湖县国有农用地管理工作,保障国有资产合理利用与可持续发展,健全国有农用地规范化管理机制和精细化管理体系,全面推行国有农用地发包阳光交易,切实保障国家、集体、农民三方合法权益。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国有农用地”领域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一)管理主体分散、收益监管不到位,长期合同、低价合同、到期合同的补签、换签不及时,承包价格不合理、合同不规范、欠缴费用,发包载体不统一、形式规则不规范、收益监管不到位等问题

(二)承包环节违规操作公职人员利用职务影响力,在国有农用地承包招投标中暗箱操作,帮助特定关系人低价承包;在国有农用地承包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公职人员内外勾结,擅自变更合同关键条款,损害国家利益。

(三)依法处置违法占地、改变土地用途、非法转包营利、违规经营农垦农用地、毁林毁草等非法使用土地问题权属纠纷等群众反映突出的重点难点和历史遗留问题。

二、征集须知

(一)线索相关性:提供的线索需紧密围绕国有农用地管理范畴的违规行为。

(二)信息真实性:举报人应如实反映情况,对所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严禁捏造、歪曲事实,或故意诬告陷害他人,否则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详细举证:请务必提供真实姓名、有效的联系方式、具体涉及的国有农用地项目名称、问题发生地点,以及尽可能详实的相关证据材料,如现场照片、视频、合同文件、沟通记录等,以便我们高效核查处理。

三、不予受理的范围

对于举报受理事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没有明确举报对象或者举报请求的;

(二)举报内容不属于国有农用地管理整治问题的

(三)已被纪委监委、信访或其他机关受理且正在办理的;

(四)依法由公安机关、司法机关受理的刑事、民事案件的;

(五)已经申请行政复议、民商事仲裁、行政诉讼法定程序的;

(六)对行政复议、民商事仲裁、诉讼结果不服的;

、线索处理

(一)自然资源局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全力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二)对收到的每一条线索,我们都将逐一详细登记、深入核查。一旦查实违规行为,将依法责令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整改情况将根据实际情况向举报人反馈。

(三)对于任何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一经发现,坚决依法从严惩处。

、举报方式

(一)现场举报:岳普湖县自然资源局项目办

(二)举报电话:15199893666

(三)举报邮箱:346239748@qq.com

(四)信件举报:邮寄至岳普湖县市政大道15号院岳普湖县自然资源局阿不都色米收,请在信封上注明国有农用地违规线索举报

欢迎广大居民、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踊跃提供线索,共同推动岳普湖县国有农用地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切实守护好国有农用地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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