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从事无人机报废回收企业审核合格的公示
来源:岳普湖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6-07-31 18:46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新农机【2026】44号)文件精神,岳普湖县新疆农信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新疆汇晨鑫茂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向县农业农村局申报材料、通过县农业农村局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和实地查验。现对从事报废农机机械回收企业审核合格予以公示。
岳普湖县新疆农信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姓名:曲宁、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岳普湖县西城区310省道南侧金泉商城业楼33号商铺、新疆汇晨鑫茂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姓名:余洪江、地址:新疆喀什地区岳普湖县花园路西侧静安商业楼8-9号
公示时间:2026年07月31日至2026年08月08日
举报电话:县农业农村局:0998-6822376
相关文件:

分享
微博
微信
新公网安备653128020181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