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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08/17

1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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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普湖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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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岳普湖县耕地轮作项目实施方案

来源:岳普湖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6-08-17 19:50 浏览次数: 字体:【

按照地区农业农村局《2026年喀什地区耕地轮作项目实施方案》要求,为切实做好2026年耕地轮作工作,支持粮油生产,加快构建用地与养地相结合、生产与生态相协调的绿色耕作制度,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规模

2026年,地区下达我县耕地轮作补贴任务面积3.45万亩。经全县全面摸排核查,我县无棉油轮作、花生及大豆种植地块,县域轮作模式以棉粮轮作、免耕复播籽粒玉米轮作为主。

目前,全县棉粮轮作总面积5.78万亩,其中小麦轮作面积5.65万亩、正播玉米轮作面积0.13万亩。地区下达补贴面积占我县棉粮轮作总面积比例为59.6%。因上级下达补贴资金规模有限,无法全额覆盖县域所有棉粮轮作地块,为公平公正保障全体种植农户利益,本次轮作补贴面积按照地区分配面积占县域棉粮轮作总面积的统一比例,对各乡镇、场轮作面积进行折算分配。

各乡镇、场具体轮作摸底面积及补贴分配面积如下:岳普湖镇棉粮轮作面积1019.48亩,分配补贴面积607.61亩;岳普湖乡棉粮轮作面积5925.89亩,分配补贴面积3530.65亩;也克先拜巴扎镇棉粮轮作面积7261.7亩,分配补贴面积4327.35亩;艾西曼镇棉粮轮作面积3113.7亩,分配补贴面积1855.68亩;色也克乡棉粮轮作面积8741.4亩,分配补贴面积5209.11亩;阿其克乡棉粮轮作面积10966.28亩,分配补贴面积6534.33亩;铁热木镇棉粮轮作面积8839.57亩,分配补贴面积5267.31亩;巴依阿瓦提乡棉粮轮作面积8652.14亩,分配补贴面积5155.41亩;阿洪鲁库木乡棉粮轮作面积1853.16亩,分配补贴面积1104.13亩;林场棉粮轮作面积287亩,分配补贴面积171亩;农场棉粮轮作面积39.4亩,分配补贴面积23.5亩;良种场棉粮轮作面积719.1亩,分配补贴面积428.42亩;种畜场棉粮轮作面积403.44亩,分配补贴面积240.35亩。

2025年度结转资金按原渠道专项用于2026年免耕复播籽粒玉米轮作补贴,各乡镇、场实际补贴面积以当年免耕复播玉米实际收籽粒面积为准,如果结余资金不够满足免耕复播籽粒玉米补贴面积,按同比例折算支付

二、技术路径

轮作重点支持全县棉粮、棉油轮作,免耕复播籽粒玉米轮作,适度扩大粮油作物种植面积。对2024年种植其他作物,2025年轮作种植花生、大豆,2026年仍种植花生、大豆的,纳入轮作补助范围,支持花生、大豆扩种。经摸排,我县不涉及棉油轮作以及花生、大豆种植,主要补贴路径为棉粮轮作和免耕复播籽粒玉米轮作。

三、补助管理

(一)实施期限。补贴实施自20265月开始至20261130日前结束。

(二)实施地点。岳普湖镇、岳普湖乡、也克先拜巴扎镇、艾西曼镇、色也克乡、阿其克乡、铁热木镇、巴依阿瓦提乡、阿洪鲁库木乡、林场、农场、种畜场、良种场。

(三)补助方式。采用现金直补方式,通过惠民一卡通系统直接兑付至补贴对象账户,最大限度调动各类种植主体参与轮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各乡镇、村需与所有承担轮作任务的经营主体、农户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轮作要求、违约责任、补贴标准等内容,协议一式两份,乡村存档备查,确保轮作工作依法依规、规范有序推进。

)补助程序。建立实名公示制度,实行严格管理,概括为农户申报、核实公示、乡镇复核、核实认定、二次公示、发放补助

——农户申报。农户自愿申请,向村委会据实申报符合条件的轮作补助面积。

——核实公示。村两委组织全面核实,进行实名公示,公示内容主要包括轮作品种、轮作面积、休耕面积等,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人民政府。

——乡镇复核。乡(镇)组织对村级上报的轮作补助面积开展实地复核,无误后,报县农业农村核实认定。乡(镇)实地核实要覆盖所有村,核实比例不低于50%

——核实认定。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牵头,对乡镇复核后的轮作补助面积进行实地核实。县级实地核实要覆盖所有乡(镇),核实比例不低于10%

——二次公示。核定无误后,村在村委会进行二次公示,公示内容主要包括轮作补助面积、轮作品种、补助金额等,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发放补助。二次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农业农村县财政局提供轮作补助面积基础数据和补助发放清单,并会同财政部门办理补贴兑付工作。兑付前,由乡镇、村组织农户签字、按手印确认,告知补贴政策、标准及金额,最终通过一卡通系统足额发放资金,资金备注为轮作休耕资金,确保补贴直达到户、全程可追溯。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扎实推进2026年耕地轮作项目落地见效,统筹协调项目实施、核查、兑付等各项工作,成立岳普湖县耕地轮作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农技中心主任库尔班江吉力力担任,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各部门、各乡镇分工如下:

农业农村局:牵头统筹项目全流程工作,负责技术指导、面积核定、政策解读、项目监管。

财政局:负责补贴资金落实、资金拨付、绩效评价和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规范运行。

各乡镇人民政府:落实属地主体责任,负责辖区政策宣传、农户动员、面积摸排、申报核实、公示答疑、台账录入、协议签订等各项工作,确保任务落地到户、责任落实到人。

(二)抓好服务指导。县农业农村局加强技术指导服务,统筹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和乡村技术力量,在关键农时节点深入田间地头,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重点,开展生产全过程技术指导或培训,指导配套技术、防灾减灾和病虫防控,促进关键技术落实到位。

(三)做好宣传培训。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乡村大喇叭、宣传手册和各类新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做好政策解读,让基层干部和农民充分了解项目实施目的,避免出现农户上访问题同时,积极宣传经验做法、打造示范典型,形成推技术、创高产、争先进的单产提升比学赶超良好氛围。

)强化监督管理。一是健全制度体系。县农业农村局制定该政策补贴面积核实工作规范、工作纪律、工作人员行为规范、信息公开制度等规章制度,相关问题按照实施方案以及相关规章制度执行。二是拓宽监督渠道。县乡村通过各种渠道公开举报政策咨询电话,拓宽补贴问题线索反映渠道,接受社会监督。三是规范流程管控。乡镇人民政府切实履行监管责任,督促村两委严格按照补贴实施步骤推进工作,不打折扣、不搞变通,规范完成农户申报、登记造册、核实公示、台账建立等各环节工作;乡镇自身严格履职,不得简化程序、颠倒流程、拖延办理,坚决杜绝虚报冒领、漏报瞒报等违规行为。四是开展自查自纠。按照集中整治工作要求,县、乡、村三级加强补贴工作日常监督检查,补贴资金发放完毕后,组织开展全面自查,及时纠正补贴资金发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补贴政策落地见效。

(五)严格资金管理。一是坚守资金使用底线。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挤占,不得编造、伪造虚假农户信息、虚报种植面积、单产水平等冒领补贴资金。二是规范资金发放流程。补贴资金必须通过惠民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直接发放至补贴对象个人账户,严禁以现金形式发放,严禁违规将补贴资金转入非补贴对象账户或其他单位账户。严禁村组及其他组织、个人代管代取农户一卡通”“银行卡,严禁违规私存、扣留农户账户,严禁阻挠群众自由提取补贴资金,切实保障农户资金支配权。

(六)严肃责任追究。一是违规资金处置。对虚报、错报种植面积,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的单位和个人,由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联合督促相关乡镇做好整改,责令限期将违规所得资金退回国库;对无法追回的违规资金,依法通过法律途径予以追缴。二是强化责任追究。对涉及违规使用补贴资金的国家公职人员,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及相关乡镇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从严追责问责。因工作失职、渎职导致补贴工作出现重大问题的,除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外,依法依规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对虚报冒领补贴的农户,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退回违规领取资金,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处理;若农户为党员,同步上报纪委监委部门处理。对因乡镇、村未严格落实面积核实、公示公开等补贴步骤造成问题的,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约谈问责等处理。

问题线索举报、政策咨询电话:0998-683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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