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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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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普湖县新建商品住房政府购房补贴拟发放人员公示(第二批)

来源:岳普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6-09-18 19:27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岳普湖县新建商品住房购房补贴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经房地产开发企业收集申报、县住建局初审、县住建局与县财政局联合复核,现将本批次拟发放政府购房补贴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限

公示期5,自2026918日至2026922日。

二、有关说明

1.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经核查不成立的,将在公示期满后一个月内,由县财政局将政府购房补贴直接拨付至购房人本人银行卡账户。

2.严禁虚假交易、套取补贴资金;如已领取补贴后解除购房合同、注销网签备案,须全额退还全部补贴资金。

三、异议受理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名单人员补贴资格存在异议,可书面向岳普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如实反映。反映问题请实事求是,单位提出异议须加盖公章,个人提出异议须写明本人姓名、联系电话并提供佐证材料;匿名、无实质线索的异议不予受理。

公示台账(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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