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义
领导职务
岳普湖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工作分工
负责中石化定点帮扶工作。协助负责科技创新、乡村振兴、供销等工作。 协管科技局、乡村振兴局、供销社。 协助联系科协,中国石化、中国石油在岳分支机构。
个人简历

李明义,男,汉族,198112月出生,甘肃武威人,201010月参加工作,20090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毕业于北京科技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大学学历;

1997.09--2000.07  喀什农业学校农业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00.07--2003.03  待业;

2003.03--2005.07  中国工商银行叶城分行;

2005.07--2010.10  中国石油喀什公司叶城片区;

2010.10--2011.09  中国石化新疆喀什石油分公司综合部办事员;

2011.09--2013.05  中国石化新疆喀什石油分公司综合部副主任(副科级);

2013.05--2014.05  中国石化新疆喀什石油分公司喀什片区片区经理;

2014.05--2015.05  中国石化新疆喀什石油分公司克州片区片区经理(正科级);

2015.05--2016.01  中国石化新疆喀什石油分公司叶城片区片区经理;

2016.01--2017.07  中国石化新疆喀什石油分公司经营部及督察队副主任、督查副队长(2011.09-2016.07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行政管理专业在职大专学习);

2017.07--2018.03  中国石化新疆和田石油分公司和墨片区党支部支部书记;

2018.03--2018.09  中国石化新疆和田石油分公司经理助理、油库党支部书记;

2018.09--2022.12  中国石化新疆和田石油分公司党委委员、副经理(副处级)、工会主席(2018.09--2021.01  北京科技大学工行管理专业在职大学学习);

2022.12--2023.08  中国石化新疆石油喀什分公司党委委员、副经理(中层副职);

2023.08--至今     岳普湖县人民政府副县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