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普湖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来源:岳普湖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3-04-10 17:32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一、基本情况
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11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3名。
机关工勤事业编制2名。
二、主要职责
(一)组织拟订国民健康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法规草案、政策、规划、规章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拟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拟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拟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执行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督评估,依法拟定并公布食品安全标准。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和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七)拟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并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九)指导县乡村三级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负责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一)承担岳普湖县老龄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指导县计生指导站和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二)落实行业消防监管职责,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及达标验收工作和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对不符合法定审批条件的建设工程和单位,不批准开办医院。
(十三)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协调有关部门拟定并实施农村改水改厕。
(十四)承担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998-6822400。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