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普湖县653128010405900单元07地块详细规划技术修正公示
来源:岳普湖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5-04-29 18:02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为严格依法行政,依据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新自然资发〔2025〕14号)的要求,对653128010405900单元07地块技术修正,现将修正情况进行公示如下:
一、修正范围
本次技术修正范围地块位于岳普湖县泰岳工业园区东部,北至泰岳大道,西至岳阳路,东至岳昌路,南至兴业路。
二、修正内容
(一)调整方案
原详细规划的059-07-02地块面积182943.6平方米、059-07-04地块面积36370.1平方米及059-07-03地块退地面积46411.72平方米,合并为059-07-02地块面积265725.43平方米;将退地后059-07-03地块用地界线调整为33858.68平方米。
(二)调整后内容
059-07-02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100102(二类工业用地),计算指标用地面积为265725.43平方米,容积率≥0.9,建筑系数≥40%,建筑高度≤24米,绿地率≤20%。
059-07-03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100102(二类工业用地),计算指标用地面积为33858.68平方米,容积率≥0.9,建筑系数≥40%,建筑高度≤24米,绿地率≤20%。
三、附图
技术修正前:
四、公示时间:
2025年4月29日—2025年5月9日
五、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联系单位:岳普湖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998-6822002
电子邮箱:261572010@QQ.com
邮寄地址:岳普湖县市政大道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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