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普湖县行政服务中心文旅局窗口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来源:岳普湖县行政服务中心 发布日期:2021-01-30 19:51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序号 | 事项名称 | 窗口名称 |
事项 类别 |
所需材料 | 办理窗口 | 办理时限 |
1 | 区域性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总体规划、建设方案审核 | 文旅局窗口 | 许可类 |
1法人及主要负责人简历 2《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3区域性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总体规划、建设方案的详细内容 4申请单位法人证书 5申请报告 |
行政服务中心二楼39号窗口 (每周二坐班) |
10个作日 |
2 | 广播电视设施迁建审批 | 文旅局窗口 | 许可类 |
1广播电视传输覆盖技术评估报告 2当地人民政府同意迁建广播电视设施的批准文件 3城市规划部门的意见 4设置无线广播电视设施的批准文件或《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无线)》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7申请报告 |
行政服务中心二楼39号窗口 (每周二坐班) |
10个作日 |
3 |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 | 文旅局窗口 | 许可类 |
1、《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2、体育场所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 3、项目经营活动参保投保手续证明; 4、体育设施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说明性材料; 5、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6、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可行性报告、安全措施方案、救护制度、定期培训制度1份(必须提供详细的实施方案); 7、房屋产权证书; 8、相关制度; 9、工商营业执照; 10、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申请书; 11、社会体育指导人员、救助人员的职业资格证明; 12、验资报告; |
行政服务中心二楼39号窗口 (每周二坐班) |
15个工 作日 |
4 | 营业性演出审批 | 文旅局窗口 | 许可类 |
1、承诺书; 2、书面同意未成年人参加营业性演出的函件(有未成年人需提供); 3、在演出场所举办的营业性演出,可以提供演出场所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备案证明》或者(非内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或者《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4、在歌舞娱乐场所、酒吧、饭店等费演出场所举办的营业性演出,应提供场所的《娱乐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同意开业的消防安全证明复印件,如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5、安全保卫工作方案、灭火应急疏散预案; 6、演出场地租赁意向书或者相应的证明文件; 7、演出内容视听资料(演出节目与视听资料应相吻合); 8、演出节目单(每个节目的详细内容)、歌词、主持词; 9、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的提供公安和消防部门的批准文件; 10、同意参加演出的书面函件或者与相应的演出协议; 11、演员名单; 12、参加演出的个体演员备案证明及身份证(个体演员举办需提供); 13、参加演出的艺术表演团体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文艺表演团体演出时需提供); 14、演出经纪机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15、申请书; |
行政服务中心二楼39号窗口 (每周二坐班) |
1个工作日 |
5 | 娱乐场所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审批 | 文旅局窗口 | 许可类 |
1、环境保护行政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 2、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3、经营场所地理位置图(配有标题,注明周边200米内居民住宅区、道路及周围医院、学校、机关、化学品仓库等位置); 4、场所内部结构平面图,应当标明包厢、包间面积及位置; 5、房地产权属证书。租赁场地经营的,还应当提交租赁合同或者租赁意向书; 6、投资人、拟任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外地需暂住证)以及无《条例》第四条、第五条、第五十二条规定情况的书面声明(无犯罪记录证明); 7、营业执照; 8、歌舞娱乐场所申请登记表; |
行政服务中心二楼39号窗口 (每周二坐班) |
13个工 作日 |
6 | 广播电台、电视台设立、终止审批 | 文旅局窗口 | 许可类 |
1申请报告 2筹备计划 3本级人民政府同意设立、合并的批准文件 4拟使用台名、台标、呼号,并附台标设计彩色样稿、创意简述和电子文稿 5可行性报告 |
行政服务中心二楼39号窗口 (每周二坐班) |
10个工 作日 |
7 | 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审批 | 文旅局窗口 | 许可类 | 1临时占用体育设施申请表 |
行政服务中心二楼39号窗口 (每周二坐班) |
10个工 作日 |
8 | 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工程建设及验收审核 | 文旅局窗口 | 许可类 |
1法人代表身份证明 2设备器材入网许可证 3设计、安装、施工单位的资质证明 4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工程建设、竣工验收报告详细内容及申请书 |
行政服务中心二楼39号窗口 (每周二坐班) |
10个工 作日 |
9 | 乡镇设立广播电视站和机关、部队、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设立有线广播电视站审批 | 文旅局窗口 | 许可类 |
1乡镇设立广播电视站和机关、部队、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设立有线广播电视站审批申请表 2人员、资金、场地、设备的相关证明文件 3广播电视节目转播技术方案、覆盖范围以及自办广播业务或电视业务的主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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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个工 作日 |
10 | 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 | 文旅局窗口 | 许可类 |
1、举办健身气功活动方案; 2、活动场地管理者同意使用的证明; 3、社会体育指导员的资格证明; 4、法人、负责人的合法身份证明; 5、申请书; |
行政服务中心二楼39号窗口 (每周二坐班) |
16个工 作日 |
11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设立审批 | 文旅局窗口 | 许可类 |
1、验资报告或相应的资金信用证明(不少于30万元)(筹建后提供); 2、网吧机器设备配置单(筹建后提供); 3、“四图”(含电子版);室内机器摆放图、平面地理位置图、网络拓扑结构图、内部网络IP对照表(筹建后提供); 4、电信部门《接入意向证明》(筹建后提供); 5、经营管理技术系统安装证明文件(筹建后提供); 6、公安部门《安全审核意见书》及登记表(筹建后提供); 7、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筹建后提供); 8、营业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书(与个人签订租赁协议的,需提供出租方产权证明)(筹建前提供); 9、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外地需居住证)(筹建前提供); 10、章程(筹建前提供); 11、营业执照(筹建前提供); 12、筹建申请书(筹建前提供); |
行政服务中心二楼39号窗口 (每周二坐班) |
30个工 作日 |
12 | 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乙种)审批 | 文旅局窗口 | 许可类 |
1法人代表身份证明 2设备器材入网许可证 3设计、安装、施工单位的资质证明 4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工程建设、竣工验收报告详细内容及申请书 |
行政服务中心二楼39号窗口 (每周二坐班) |
12个工 作日 |
13 | 文艺表演团体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审批 | 文旅局窗口 | 许可类 |
1、与业务相适应的演出器材设备书面声明; 2、演员的艺术表演能力证明; 3、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外地身份需暂住证); 4、营业执照; 5、文艺表演团体申请登记表; |
行政服务中心二楼39号窗口 (每周二坐班) |
15个工 作日 |
14 | 广播电视专用频段频率使用许可证(乙类)核发 | 文旅局窗口 | 许可类 | 1、申请书 |
行政服务中心二楼39号窗口 (每周二坐班) |
15个工 作日 |
15 | 文物保护单位及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修缮许可 | 文旅局窗口 | 许可类 | 1 申请书 |
行政服务中心二楼39号窗口 (每周二坐班) |
15个工 作日 |
16 | 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核 | 文旅局窗口 | 许可类 |
1文物影响评估报告 2考古勘探报告 3工程规划、设计方案 4申请文书 |
行政服务中心二楼39号窗口 (每周二坐班) |
15个工 作日 |
17 |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审批 | 文旅局窗口 | 许可类 |
1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编制单位资质证明 2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具体方案 3建设项目简介及土地使用权证明 4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法人证明 5涉及地下埋藏文物的,须提供考古勘探发掘资料 6申请书 |
行政服务中心二楼39号窗口 (每周二坐班) |
10个工 作日 |
18 | 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和其他单位借用国有文物收藏单位馆藏文物审批 | 文旅局窗口 | 许可类 |
1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编制单位资质证明 2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具体方案 3建设项目简介及土地使用权证明 4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法人证明 5涉及地下埋藏文物的,须提供考古勘探发掘资料 6申请书 |
行政服务中心二楼39号窗口 (每周二坐班) |
25个工 作日 |
19 | 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审批 | 文旅局窗口 | 许可类 |
1有关保护措施的具体方案,包括文字说明、照片资料、图纸、专家论证意见等 2工程可能对文物产生破坏或影响的评估报告 3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 4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 5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申请函 |
行政服务中心二楼39号窗口 (每周二坐班) |
10个工 作日 |
20 | 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修缮资金给付 | 文旅局窗口 | 给付类 | 申请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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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个工 作日 |
21 | 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划定公布 | 文旅局窗口 | 确认类 | 1关于申请xxx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 划定的请示 |
行政服务中心二楼39号窗口 (每周二坐班) |
16个工 作日 |
22 | 有争议文物的裁定、特定文物的认定及文物级别的确认 | 文旅局窗口 | 确认类 |
1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2文物的图册 3拟认定文物清册 4申请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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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个工 作日 |
23 |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及以下文物保护单位(含省级水下文物保护单位、水下文物保护区)的认定 | 文旅局窗口 | 确认类 |
1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2文物的图册 3拟认定文物清册 4申请书 |
行政服务中心二楼39号窗口 (每周二坐班) |
10个工 作日 |
24 | 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组织推荐评审认定 | 文旅局窗口 | 确认类 |
1同意申报的函件 2项目申报录像片及辅助材料 3喀什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 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表 4申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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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个工 作日 |
25 | 对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进行认定 | 文旅局窗口 | 确认类 |
1正式公布的地(州、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文件 2同意申报的函件 3推荐项目清单 4项目申报录像片及辅助材料 5项目申报书 6申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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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工 作日 |
26 | 文物的认定 | 文旅局窗口 | 确认类 | 1申请书 |
行政服务中心二楼39号窗口 (每周二坐班) |
1个工 作日 |
27 | 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认定 | 文旅局窗口 | 确认类 |
1一寸免冠蓝底渐变照片 2申请人身份证 3申请人所传授体育项目的技能培训合格证书 4申请晋升的,需提交原技术等级证书 5所在单位或体育组织的推荐书 6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培训合格证书,或高等体育专业学历、体育教师、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教练员、优秀运动员资质证书 7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申请书 |
行政服务中心二楼39号窗口 (每周二坐班) |
49个工 作日 |
28 | 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的划定、标志说明和记录档案 | 文旅局窗口 | 确认类 | 1关于申请xxx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划定的请示 |
行政服务中心二楼39号窗口 (每周二坐班) |
10个工 作日 |
29 | 等级运动员称号授予 | 文旅局窗口 | 确认类 |
1本人小2寸免冠蓝底渐变照片 2委托书 3秩序册、成绩册和获奖证书 4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5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申请表 |
行政服务中心二楼39号窗口 (每周二坐班) |
15个工 作日 |
30 | 对在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建设、管理和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 文旅局窗口 | 奖励类 | 1申请书 |
行政服务中心二楼39号窗口 (每周二坐班) |
26个工 作日 |
31 | 对在艺术档案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和奖励 | 文旅局窗口 | 奖励类 | 1申请书 |
行政服务中心二楼39号窗口 (每周二坐班) |
10个工 作日 |
32 | 全民健身设施拆迁或者改变用途批准 | 文旅局窗口 | 其他类 |
1申请书 2新建全民健身设施计划(含经费、预算) 3已经建成的全民健身设施工程验收报告 |
行政服务中心二楼39号窗口 (每周二坐班) |
26个工 作日 |
33 | 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登记审查 | 文旅局窗口 | 其他类 |
1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与开展业务活动相关的设备、器材和其他设施清单 3主要业务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 4章程草案 5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申办地户籍证明及固定住址和联系方式 6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及每年收入支出的估算情况材料 7场所使用权证明(产权证明、租赁合同) 8申请报告 |
行政服务中心二楼39号窗口 (每周二坐班) |
29个工 作日 |
34 | 体育彩票兑奖服务指南 | 文旅局窗口 | 服务类 | 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彩票代销者按照彩票品种的规则和兑奖操作规程兑奖 |
行政服务中心二楼39号窗口 (每周二坐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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