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普湖县行政服务中心消防大队窗口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来源:岳普湖县行政服务中心 发布日期:2021-01-30 19:51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序号 | 事项名称 | 窗口名称 |
事项 类别 |
所需材料 | 办理窗口 | 办理时限 |
1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
消防大队 窗口 |
许可类 |
1、《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消防安全制度、职责; 4、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5、场所平面布置图; 6、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7、场所室内装修消防设计施工图; 8、装修材料防火性能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复印件)(场所内使用的每类装修材料均应提供此部分材料。) |
行政服务中心二楼39号窗口 (每周五坐班) |
60个工作日 |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