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普湖县社保服务中心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来源:岳普湖县行政服务中心 发布日期:2021-02-01 19:50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序号 | 事项名称 | 窗口名称 |
事项 类别 |
所需材料 | 办理窗口 | 办理时限 |
1 | 企业社会保险登记 | 社保窗口 | 服务类 |
1、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原件(审核原件,阅后返还); 2、单位职工花名册1份(姓名、身份证号、缴费基数、手机号、地址、参保时间)。 |
人社局一楼社保中心5号窗口 | 即时办结 |
2 | 参保单位注销 | 社保窗口 | 服务类 | 单位出书面申请(单位法人签字盖章1份),(机关事业单位因机构改革等原因合并申请注销,提供相关文件依据)。 | 人社局一楼社保中心5号窗口 | 即时办结 |
3 | 职工参保登记 | 社保窗口 | 服务类 |
1、《喀什地区参加社会保险职工基本信息表》3份并由社区及人社部门盖章; 2、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3份、本人申请3份。(本人申请使用人才市场统一模板)。 |
人社局一楼社保中心5号窗口 | 即时办结 |
4 | 个人基本信息变更 | 社保窗口 | 服务类 |
1、《参保人员信息变更表》;(社保中心提供、原件1份) 2、《公民主项信息变更、更正证明》。(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信息变更表原件)。 |
人社局一楼社保中心5号窗口 | 1个工作日 |
5 | 缴费人员增减申报 | 社保窗口 | 服务类 |
1、《单位人员增加情况表》;(原件1份) 2、《单位人员减少情况表》。(原件1份) |
人社局一楼社保中心5号窗口 | 即时办结 |
6 | 社会保险缴费申报与变更 | 社保窗口 | 服务类 |
1、《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汇总表》; 2、《参保在职职工缴费基数申报表》; |
人社局一楼社保中心5号窗口 | 即时办结 |
7 | 社会保险费补退费申报 | 社保窗口 | 服务类 |
1、单位出具退费或补缴申请(单位法人签字并盖公章1份); 2、《社会保险补退费审批表》(单位法人签字并盖公章1份)。 |
人社局一楼社保中心5号窗口 | 1个工作日 |
8 | 社会保险费缴纳 | 社保窗口 | 服务类 |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汇总表》;(社保中心提供、原件1份)。 | 人社局一楼社保中心4号窗口 | 1个工作日 |
9 | 城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 社保窗口 | 服务类 | 参保人身份证原件(阅后返还)、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各1份) | 人社局一楼社保中心5号窗口 | 15个工作日 |
10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与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互转申请 | 社保窗口 | 服务类 | 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各表1份) | 人社局一楼社保中心5号窗口 | 15个工作日 |
11 | 多重养老保险关系个人账户退费 | 社保窗口 | 服务类 | 参保地社保机构出具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户籍所在地劳保所出具情况说明、参保人员社保卡复印件; | 人社局一楼社保中心5号窗口 | 1个工作日 |
12 | 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待遇发放账户维护申请 | 社保窗口 | 服务类 | 参保人社会保障卡 | 人社局一楼社保中心6-8号窗口 | 即时办结 |
13 | 企业职工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申领 | 社保窗口 | 服务类 |
1、《企业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基本情况审核表》原件; 2、《企业参加社会保险职工基本信息表》原件; 3、《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4、社保卡复印件; |
人社局一楼社保中心6号窗口 | 5个工作日 |
14 |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待遇申领 | 社保窗口 | 服务类 |
1、《改革时人事工资信息认定和视同缴费年限认定表》原件 2、《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表》原件 3、《国家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审批表》原件; 4、《初始待遇审核表》原件; 5、《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退休审批登记表》原件; 6、社保卡复印件; |
人社局一楼社保中心6号窗口 | 5个工作日 |
15 | 暂停养老保险待遇申领 | 社保窗口 | 服务类 |
1、《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增减表》; 2、违法犯罪的书面材料(备查); 3、户口注销证明或医学死亡证明(备查)。 |
人社局一楼社保中心6-8号窗口 | 即时办结 |
16 | 恢复养老保险待遇申领 | 社保窗口 | 服务类 |
1、《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增减表》(法人签字盖章); 2、个人需提供单位或社区出具的《居住证明》(备查); 3、解除违法犯罪所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
人社局一楼社保中心6-8号窗口 | 即时办结 |
17 | 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申领 | 社保窗口 | 服务类 |
1、继承人亲属关系证明及承诺书》; 2、户籍注销证明(原件); 3、法定继承人社会保障卡。 参保人在职死亡的,还需以下材料: 4、《企业参加社会保险职工基本信息表》; 5、《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
人社局一楼社保中心6号窗口 | 5个工作日 |
18 | 工伤医疗费(康复)、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用申报 | 社保窗口 | 服务类 |
1、申领工伤门诊医疗费: 医院门诊发票、明细清单、诊断证明原件。 2、申领工伤住院医疗费、交通食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还需提供以下补充材料: (1)医院住院发票、明细清单、诊断证明原件; (2)交通食宿费票据原件; (3)工伤人员因旧伤复发就医的,还需提供《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申请表》; (4)工伤人员需康复治疗的还需提供《工伤职工康复治疗申请表》; (5)到统筹区外就医的工伤人员还需提供《工伤职工转诊转院申请表》; |
人社局一楼社保中心8号窗口 | 5个工作日 |
19 |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申请、辅助器具配置(更换)费用申报、伤残待遇申领 | 社保窗口 | 服务类 |
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材料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证明》或《仲裁调解书》或《民事调解书》原件或复印件; 2、配置辅助器具费用材料 a)《工伤职工配置(更换)辅助器具申请表》; b)配置辅助器具购置清单、发票原件。 3、伤残待遇申领(一次性残待补助金、残待待遇津贴和生活护理费)材料 a)《喀什地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
人社局一楼社保中心8号窗口 | 5个工作日 |
20 |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申领、供养亲属抚恤金申领 | 社保窗口 | 服务类 |
1、有供养亲属的,还应提供以下补充材料: (1)供养亲属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2)供养对象属于养父母、养子女关系的,报送养父母、养子女收养法律文书复印件; (3)供养对象属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提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原件; (4)供养对象属于孤儿、孤寡老人的,应提供民政部门相关证明; |
人社局一楼社保中心8号窗口 | 5个工作日 |
21 | 失业保险金申领 | 社保窗口 | 服务类 |
1、《失业金、失业补助金申请告知承诺书》 2、社会保障卡; |
人社局一楼社保中心8号窗口 | 5个工作日 |
22 | 稳岗补贴申领 | 社保窗口 | 服务类 | 单位携带银行开户信息、财务收据即可申领。 | 人社局一楼社保中心8号窗口 | 5个工作日 |
23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领 | 社保窗口 | 服务类 | 参保人社会保障卡 | 人社局一楼社保中心8号窗口 | 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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