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财建【2023】4号关于拨付2022年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预算的通知
来源:岳普湖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3-02-28 17:47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岳普湖县生态环境局:
根据地区《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预算的通知》(喀地财建〔2023〕8号)文件,现拨付你单位2022年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66.56万元。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10402农村环境保护”;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涉农统筹整合资金切块下达12个脱贫县,有关部门和县市不得指定具体项目或提出与脱贫攻坚无关的任务要求,由试点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资金改变用途而涉及预算科目调整的,要按实际用途列相应支出科目,并做好资金台账登记。
根据财政部、自治区、喀什地区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要求,请切实加强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在预算执行中,按照《关于开展自治区本级2019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监控工作的通知》(新财预【2019】34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监控工作的通知》(新财预【2019】70号)开展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年终按规定开展绩效自评工作。
请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财政资金安全。如统筹整合资金需原用途使用,请于3日内及时报备财政局和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3日后无应答则默认项目资金为统筹资金。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