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财扶【2024】23号—家禽养殖项目—14万元
来源:岳普湖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4-08-20 13:39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岳普湖县农业农村局:
根据岳普湖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对岳普湖县2024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批复》(岳党农领〔2024〕1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财政直达资金工作、切实管好用好直达资金的通知》(新财预〔2022〕10号)、《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做好2022年财政资金直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新财预〔2022〕17号)文件相关要求,现下达你单位家禽养殖项目资金14万元。
该项指标请列2024年支出功能科目“2130505农林水-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生产发展”。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岳普湖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岳财字〔2021〕12号)文件要求加快项目执行进度,正确核算项目资金,提高巩固拓展脱贫攻坚资金使用效益,保障财政资金安全,同时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建设内容、地点和资金规模组织项目实施。
附件:附件:项目绩效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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