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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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议案、建议办理答复情况汇报

来源:岳普湖县政府网 发布日期:2019-10-25 23:28 浏览次数: 字体:【

县人大常委会:
    在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县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合计37件。2018年4月,县人民政府接收人大代表议案后,将全部议案、建议进行了认真分类、整理,并责成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深入调查,及时办理。现将办理结果汇报如下:
    一、议案办理情况
    (一)已解决(共12件)
    1.关于铁热木镇零星土地整理成条田的议案(1号)
    代    表:热西提·沙迪克等15人
    内    容:建议对铁热木镇4万亩零星土地进行条田整理。
    办理结果:目前我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跨省域调出节余指标收益资金,每年安排不少于4万亩零星土地整理,其中涉及铁热木镇零星土地整理,按照项目安排逐年完成实施,并采取经验收合格每亩补助500元的奖补方式执行。
    2.关于从艾西曼镇到县新城区终点站直通车的议案(2号)
    代    表:吐苏木·忙苏尔等9人
    内    容:从艾西曼镇到县新城区上学的学生和办事群众因没有直通车出行不便,希望能设立一条直通车从艾西曼镇到县新城区,方便学生和群众出行。
    办理结果:县交通局已在艾西曼镇线路车终点站(岳普湖镇客运站)设有到新城区的城市公交车,并在学生放学高峰期合理增加车辆,确保学生和群众出行方便。
    3.关于解决农村学生上学远的议案(3号)
    代    表:麦里古丽·祖农等10人
    内    容:阿洪鲁库木乡距离县城67公里,有200多名中小学生在县城各学校读书,学生在往返过程中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建议尽快为农村学生配备校车,进一步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形成交通安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办理结果:一是从2017年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实行教育改革,进行了集团化办学。根据阿洪鲁库木乡籍学生的情况,目前已保障就近入学,并且各学校及相关交通运输部门协调安排公共交通,学生每次回家和返校时,学校与交警大队、交通运输部门联系,给学生提供了上(下)学的方便,有效减轻了家长接送孩子的负担。整个过程中确保了学生来回交通安全。完全满足学生上下学需要,保障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获得交通服务。二是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及幼儿园制定了交通安全教育工作计划,请公安交警大队交通安全宣传科干部,定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教育系统要求所有教职工和工作人员经常深刻分析学生回家、返校情况,确保底数清,认真对待每一个细节,安排好学生来回安全、放心上学工作。
    4.关于道路建设的议案(4号)
    代    表:艾合买提·斯力木等10人
    内    容:色也克乡7村1组至5组的7公里路,12村1、2、3、4、5、6组相交的23公里村组通道路,4村2组的1公里村组道路未实施硬化,下雨天群众不便出行。
    办理结果:色也克乡7村1.7公里道路、4村的1.7公里道路以及12村的4.6公里道路修建项目(共8公里)2019年已实施完毕并投入使用,村组之间主干道也已实施完毕。剩余部分路段道路硬化任务已列入计划中,待项目被批准并下发资金立即实施。
    5.关于村道路安装路灯的议案(5号)
    代    表:艾合买提·斯力木等10人
    内    容:色也克乡部分村没有路灯,农民晚上出行不便,建议为色也克乡1、2、5、6、10、11、12、14村辖区的道路安装路灯。
    办理结果:县住建局、交通局暂无此项目且无专项资金在色也克乡安装路灯,色也克乡可自筹资金,通过项目建设程序实施。
    6.关于提高村级动物防疫员工资待遇的议案(6号)
    代    表:热麦提·热合曼等10人
    内    容:村级防疫员任务重,工资待遇低,建议提高村级防疫员工资待遇。
    办理结果:经县财政局与农业农村局共同研究核实,村级动物防疫员从2014年人均600元/月,提高至现在每月940元,连续工作满三年的村级防疫员全部纳入社会保险范围内,单位全额承担缴纳五险1224.5元/人。
    7.关于解决岳普湖乡1村6组农民饮用水问题的议案(7号)
    代    表:汤建荣等10人
    内    容:岳普湖乡1村6组的引水管虽然接到主管道,但水压不够,建议增加主管道水压。
    办理结果:该项目已列入2019年岳普湖县公道牙中心水厂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新增副管道用于解决水压不够问题,目前该项目工程已施工完毕。
    8.关于岳普湖乡提更水渠下游进行防渗的议案(8号)
    代    表:汤建荣等10人
    内    容:岳普湖乡4、5、6、7村提更水渠共12公里,每年需人力挖两次水渠,建议修建一条防渗渠。
    办理结果:岳普湖乡5、6、7村水渠已列入2019年自然资源局土地增减挂资金实施。岳普湖乡4村水渠由农业农村局、水利局积极申报项目,争取国家项目资金,待资金下达后,对水渠进行防渗改造。
    9.关于划分岳普湖乡3村和林场土地界限的议案(9号)
    代    表:汤建荣等10人
    内    容:岳普湖乡3村和县林场土地界限到现在未进行划分,建议划分界限。
    办理结果:通过县民政局与岳普湖乡党委、政府和3村村委会主要领导前往岳普湖乡3村和县林场土地界限争议点进行实地察看,按照2001年3月19日地区绘制的岳普湖县勘界图,所争议的岳普湖乡3村和县林场土地,属于林场范围。为确保界线平安,维护社会**,应按照尊重历史、照顾现实的原则,由岳普湖乡党委、政府、3村村委会与林场协商解决。
    10.关于划清岳普湖乡2村、9村城市建设红线的议案(10号)
    代    表:汤建荣等10人
    内    容:岳普湖乡2村、9村在建设安居富民房方面红线范围不明确,建议划分红线。
    办理结果:因县城规划区含岳普湖乡和岳普湖镇,规划区内建设要考虑对总规的影响,在中心城区内要按照总体规划要求的用地性质和控制性规划指标来完成,不能再降低水平建设安居富民平房。经县住建局、岳普湖乡共同核实研究,后期可结合棚户区改造购买县城楼房解决住房需求;对暂时无法接受又必需要建设住房的,由乡镇统一选址,在不影响县城规划实施的建设用地内集中建设安居富民房。城边村内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条件的在县城总规和用地规划调整后才能作为县城居住用地使用。
    11.关于道路硬化的议案(11号)
    代    表:艾买提·艾拜等10人
    内    容:建议将岳普湖镇1村5组木头巴扎到岳普湖镇2村12公里,岳普湖镇2村至喀什麦盖提路的1.4公里,3村迎宾路至一小前道路进行硬化。
    办理结果:岳普湖镇1村5组部分道路已实施硬化完毕并投入使用,剩余路段中符合农村公路规划的部分将申报2020年计划,待项目批准并下达资金后立即实施。
    12.关于简化县城楼房居住的居民房产证手续的议案(13号)
    代    表:杨青仓等10人
    内    容:现在县城区买楼房居住的群众越来越多,但很多居民花五、六年时间仍未能办理房产证,希望简化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办理结果:一是努力完善和优化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建设,按照办理不动产登记的需求,减少提交材料,在完成权籍调查、登记资料齐全、符合登记要求的前提下,做到未公证的继承、受遗赠涉及不动产登记等较为复杂的登记情形及住宅小区首次登记15个工作日以内办结,一般登记、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分别压缩至10个、5个工作日内,其他登记(更正、异议、查封)即时办理。二是实现不动产登记机构、房屋交易管理部门、税务部门共同进驻同一个服务大厅,不动产登记综合窗口设立三个工作台,房产交易、税务征缴、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各派一名工作人员在综合窗口同步办公,排一次队即可办理房屋交易、税款征收、不动产登记业务。三是不动产登记中心设置了合并办理收件受理、预审核实、初审、收费、发证等两个前台业务窗口,在办证大厅公示不动产首次登记流程图、不动产首次登记提交材料、不动产转移登记所需材料、抵押权首次登记申请材料、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相关信息。规范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明确申请材料范围,不随意扩大登记申请材料的种类和范围。实行“一次性告知”原则,使办事群众实现“最多跑一次”。
    (二)未办结(共1件)
    1.关于解决岳普湖镇居住的城镇户口人员享受富民安居房等多种优惠政策问题的议案(12号)
    代    表:杨青仓等10人
    内    容:建议将岳普湖镇3个行政村的城镇户籍居民加入享受安居富民房优惠政策范畴中。
    办理结果: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自治区农村安居工程若干问题的通知》(新农安领〔2018〕1号)中的农村安居工程补助对象认定标准所述:农村安居工程补助对象必须具有农村户籍,因此,岳普湖镇3个行政村中的城市户籍居民不符合享受安居补助政策范畴。
    二、建议、意见办理情况
    (一)已解决(共24条)
    1.关于水渠防渗建设的建议(1号)
    代    表:热西提·沙迪克等10人
    内    容:建议对铁热木镇仍没有修建防渗渠道的涉及14个村30公里水渠实施防渗工程。
    办理结果:由县农业农村局、水利局积极申报项目,争取国家项目资金,待资金下达后,对涉及的14个村30公里水渠进行防渗改造。
    2.关于艾西曼镇8村主灌水渠硬化的建议(2号)
    代    表:吐逊·芒苏尔
    内    容:艾西曼镇8村还有8公里左右的主灌水渠没硬化,为农田灌水带来不便,建议对8村的主灌水渠进行硬化。
    办理结果:艾西曼8村水渠防渗,已列入岳普湖县小型农田水利防渗渠节水改造项目,项目前期工作已完成,待资金下达后立即执行。
    3.关于进一步优化乡村医疗队伍的建议(3号)
    代    表:阿赛木姑丽·托尔洪等10人
    内    容:建议安排专项资金帮助改造村卫生所(站),对村级医生实行免费培训,提高农村医疗服务质量。
    办理结果:一是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乡镇卫生院设备器械装备标准》。目前,我县各村卫生室各项设施、设备均已配备齐全,符合标准,村卫生室主要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药物、肺结核防治工作“集中服药 营养早餐”等工作。二是为进一步提升村医服务能力建设,我县全面实行乡镇卫生院医护人员包村工作机制,发挥传、帮、带作用。村卫生室工作与乡镇医护人员职称晋升、评先评优、绩效工资相挂钩。定期对村医提供县、乡级健康扶贫、疾控工作、妇幼工作及其他技术培训机会,使村医及时掌握健康扶贫、基本公共卫生、基本医疗等服务新要求、新技术,并定期对村医服务能力、医德医风等方面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与村医工资挂钩,切实加强村医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三是为加强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工作,统一规范村卫生室各项工作,卫健委从县乡医疗机构抽调6名业务骨干组成专班,对每个村卫生室各项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当场反馈、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在指导工作中对各项工作开展好的村组织进行现场观摩,以点带面,确保村卫生室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4.关于解决分户与新建安居富民房矛盾问题的建议(4号)
    代    表:吐然木·吾尔克等10人
    内    容:建设安居富民房项目先分户还是先建房没有明确规定,但是一家中不分户的情况下只给一户补贴,给农村分户和建安居房带来了困难,希望统筹解决好分户和建房的问题。
    办理结果: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自治区农村安居工程若干问题的通知》(新农安领〔2018〕1号)中的农村安居工程补助对象认定标准所述:农村安居工程补助对象必须是现有住房不抗震或面积、功能不达标、且具有农村户籍、自愿申请建房,经县、乡、村三级公示审核,确需新建或改扩建的农户。自2017年起,中央财政支持的农村安居工程补助对象为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身份识别以扶贫部门认定为准,低保户和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身份识别以民政部门认定为准,贫困残疾人家庭身份识别应由残联商扶贫或民政部门联合认定为准。因此,先分户还是先建房这两个问题,由各乡镇、村自行按照标准要求和村民实际情况予以指导解决安居房建设分户问题。
    5.关于提高村级干部队伍素质的建议(5号)
    代    表:吐尔洪·库尔班等10人
    内    容:村干部队伍总体素质不高,国语水平低,老龄化严重,在村里发挥不了带头作用,难以适应当前工作要求。
    办理结果:一是由县委组织部负责,对全县村“两委”干部国语水平进行了全面摸底,采取小班的形式,分四期举办为期四个月的国语强化培训班,重点强化国语听、说、读、写能力。同时,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基层党建等内容纳入培训范畴,提升村“两委”能力素质。2018年3月我县免费推荐了100名村干部上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提升班,提升学历水平。举办了为期4个月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训班,今年冬季和2020年春季、冬季拟计划继续分三期举办村干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训提升村干部能力素质。二是针对老龄化严重,村里发挥不了带头作用的问题,要求各乡镇新调整的村干部年龄必须在45岁以下,初中以上学历;严格按照每个村储备3-5名年轻储备干部的要求,建立341名村级储备干部人才库,确保村干部队伍后继有人。目前,全县744名村干部国语水平较以往明显提高,基本能使用国语进行简单交流,村干部平均年龄35岁。
    6.关于艾西曼镇9村创造引水条件的建议(6号)
    代    表:卡热·玉苏因
    内    容:艾西曼镇9村位于在岳普湖县最西部,位置较高,无法用河水灌溉农田,三年以来只有靠地下水做农业生产,建议修建一条防渗渠。
    办理结果:由县农业农村局、水利局积极申报项目,争取国家项目资金,待资金下达后,对艾西曼镇9村水渠进行防渗改造。
    7.关于色也克乡修建防渗水渠的建议(7号)
    代    表:艾合买提·斯力木等10人
    内    容:色也克乡2村5公里、4村3公里、5村4公里、6村3公里、7村3公里、8村1.5公里、9村5公里、10村6公里、11村4公里、12村22公里、14村5公里水渠,林场、畜牧场、农场19.8公里,共81.5公里建议进行防渗渠建设。
    办理结果:由县农业农村局、水利局积极申报项目,争取国家项目资金,待资金下达后,对81.5公里水渠进行防渗改造。
    8.关于解决乡镇天然气入户的建议(8号)
    代    表:艾合买提·斯力木等10人
    内    容:群众对利用天然气做饭、取暖的需求日益增长,根据广大群众的需求建议为色也克乡进行天然气入户。
    办理结果:按照天然气入户工程收费标准,城区以外集中连片民房每户3500元入户安装费收取,燃气主管网接入工程按120-150元/米收取,燃气接入管网过路、伐林等经济签证资金需向用气方另行收取。目前,上级未下达城区燃气安装及改造项目专项资金至县住建局,色也克乡村民燃气入户安装做饭问题可由色也克乡自筹资金解决。
    9.关于解决交通问题的建议(9号)
    代    表:艾合买提·斯力木等10人
    内    容:色也克乡辖区600多户2.2万群众在去集市、买卖、相互来往方面交通不便,建议在各村之间运行公交车。
    办理结果: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在各个乡镇安排有城乡道路车,覆盖大部分行政村行驶。目前,全县建有乡村招呼站198座,保障群众出行方便。
    10.关于解决农户红枣销售难的建议(10号)
    代    表:艾合买提·斯力木等10人
    内    容:色也克乡红枣种植面积大、产量高,销售渠道还不足以解决种植产量。
    办理结果:一是引进龙头企业与县达瓦昆土地开发公司共同投资6000万元成立金粮实业公司,在线下建立集采购、保鲜、仓储、加工、分拣、配送为一体的分拣配送中心,建设瓜果批发、干果经销为主的农副产品批发市场,配套完善设施和设备。二是构建大宗农产品销售平台。今年以来,县委、县政府把红枣作为林果主导产业之一,先后与我县龙头企业新鑫果业、绿丹枣业、阿里果果、天仁生物、远大绿色农业等公司建立红枣采购销售平台,从作物选种、种植、修剪、水肥管理等企业给予技术指导和财力支持,从而达到产品的标准化,保证农产品的托底销售。三是构建品牌产品电商营销平台。在建立大宗农产品销售平台的基础上,引导和鼓励我县农产品加工企业创建品牌、注册商标、质量认证。今年以来,我县新鑫果业、绿丹枣业等企业通过电商平台销售红枣6080万元。同时,我县单独创建了“天赐岳礼”品牌,将红枣作为14类农副产品纳入统一品牌之下,供线上认证的企业、合作社共同使用,通过电商、微商、抖音平台推销和东部品牌工作室配送,切实解决了红枣销售难的问题。
    11.关于学生交通问题的建议(11号)
    代    表:努尔曼古丽·喀斯木等10人
    内    容:色也克乡11、12、13、14村在乡中学就学的学生,因路途遥远导致回家耗时,建议为学生和家长开通绿色通道,方便学生上下学方便。
    办理结果:一是周末学校放学时,县交通局根据学生人数协调安排车辆,一次性将所有的学生安全送到目的地。周日返校时,县交通局协调安排车辆直接从村委会将学生送到目的地,这样即方便了学生,也保障了他们的安全。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张贴公告,实行电话预约方式来满足乘客需求,同时利用GPS监控平台,对营运车辆进行24小时定位监控。当学生需要出行时,可拨打公司电话或者负责人电话,公司对车辆进行定位将离学生最近的车辆进行调配,方便群众和学生出行需求。
    12.关于岳普湖镇1村水渠防渗的建议(12号)
    代    表:艾尼·努尔等10人
    内    容:岳普湖镇1村分渠至到1村6组的5.5公里水渠至今未进行防渗改造,主干渠经过岳普湖乡8村存在偷水的情况,导致水资源浪费,因此建议修建一条防渗渠。
    办理结果:一是由县农业农村局、水利局积极申报项目,争取国家项目资金,待资金下达后,对岳普湖镇1村5.5公里水渠进行防渗改造。二是组织灌区村民加强渠线巡查,发现偷水情况及时上报,由公安机关、水利部门执法。
    13.关于在阿其克乡建立驾驶培训学校的建议(13号)
    代    表:热麦提·热合曼等10人
    内    容:阿其克乡需要考驾照的群众较多,赴县城驾校进行报名培训有诸多不便,建议为阿其克乡建立一所标准驾校。
    办理结果:经县交通局与全顺驾校协调,决定在阿其克乡建立分校,占地50亩,使用练车车辆10辆,2019年7月底已开始投入使用。凡是当地来报名的学员均可在阿其克乡分校练习所有培训、考试项目,解决了需要学习驾驶技能群众的后顾之忧。
    14.关于阿其克乡集市排污水问题的建议(14号)
    代    表:热麦提·热合曼等10人
    内    容:阿其克乡集市有190余家商铺,排出的废水无法处理造成空气污染,建议解决污水处理问题。
    办理结果:目前,县级无专项资金实施阿其克乡集市排污水工程项目,阿其克乡可自筹资金对集市污水进行处理。
    15.关于在岳普湖乡6村修建一条防渗渠的建议(15号)
    代    表:汤建荣等10人
    内    容:岳普湖乡6村到诺奇农场的8公里水渠,每次挖水渠要通过人力和拖拉机进行,因劳动力少在挖水渠的过程中遇到困难,建议修建一条防渗渠。
    办理结果:由县农业农村局、水利局积极申报项目,争取国家项目资金,待资金下达后,对岳普湖乡6村到诺奇农场的8公里水渠进行防渗改造。
    16.关于对岳普湖乡5村1组至5组、2组至4组道路进行硬化的建议(16号)
    代    表:汤建荣等10人
    内    容:建议在岳普湖乡5村1组至5组、2组至4组长约8.5公里的道路修建柏油路。
    办理结果:2019年岳普湖乡5村的3.6公里村组道路已实施建完毕并投入使用,剩余路段中符合农村公路规划的部分将申报2020年计划,待项目批准并下发资金后立即实施。 
    17.关于岳普湖乡4村干渠防渗的建议(17号)
    代    表:汤建荣等10人
    内    容:岳普湖乡4村干渠共10公里,每次灌溉农田的时候需要多人看管水渠防止水流到别的地方去,劳动力有限每次灌溉遇到困难,建议修建一条防渗渠。
    办理结果:由县农业农村局、水利局积极申报项目,争取国家项目资金,待资金下达后,对岳普湖乡4村10公里水渠进行防渗改造。
    18.关于将岳普湖乡3村600亩土地返还给3村的建议(18号)
    代    表:汤建荣等10人
    内    容:2000年开始县水利局在岳普湖乡3村承包600亩土地,建议返还给3村。
    办理结果:县水利局原在县林场范围内有200余亩地,用于农业灌溉试验,按照2017年县土地清理相关要求,已于2017年将200亩耕地退还至县林场。经核查,目前,县水利局不存在承包和占用岳普湖乡3村土地的情况。
    19.关于解决岳普湖乡3村规划问题的建议(19号)
    代    表:汤建荣等10人
    内    容:在乡村规划方面,一般情况下项目由村委会实施,不仅给基层增加了工作量和工作难度,同时也容易造成项目进度缓慢。建议在项目建设方面,从规划到实施,必须由县行业部门专业人士参与指导。
    办理结果:一是进一步指导乡镇认真学习领会县乡村规划和国土、林业、草原、城乡规划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依规实施,依法依规调整不合适的规划。且要早学习早谋划,多部门早参与,既不能胡作为也不能不作为,找出合理合法建设新村新貌的路子来。二是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上,多部门广泛参与,认真研究国土空间规划多规合一有关事宜,对原规划做出中肯评价,做好国土空间布局及用途管制,明确那些地方是拆除复垦、那些地方是拆除重建,并多方考量,与有关部门一起按照法律法规和自治区、地区划定的用地指标科学规划好今后建设的城镇开发边界、耕地保护红线和生态红线,多提宝贵意见,认真编制好县乡村国土空间规划。三是目前全国和新疆都在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监督等前沿理论、技术规范和多规合一进行学习理解,我县2020年底前也要完成县域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对如何做好我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整合各方资源也在摸索阶段。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时,原则上不允许调整原批准的总体规划,在三调数据基础上认真研究管辖范围内国土空间格局优化和土地利用控制,做好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为今后科学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20.关于岳普湖乡3村干渠防渗的建议(20号)
    代    表:汤建荣等10人
    内    容:岳普湖乡3村主干渠共4.6公里,此水渠每年需人力挖两次,增加了农民的压力,因此建议修建一条防渗渠。
    办理结果:由县农业农村局、水利局积极申报项目,争取国家项目资金,待资金下达后,对岳普湖乡3村主干渠共4.6公里水渠进行防渗改造。
    21.关于岳普湖乡7村干渠防渗的建议(21号)
    代    表:汤建荣等10人
    内    容:岳普湖乡7村下流闸口到岳普湖乡6村1组7公里主干水渠,截至目前未做防渗措施,每年至少2-3次挖水渠才能保证正常供水,建议修建防渗渠。
    办理结果:由县农业农村局、水利局积极申报项目,争取国家项目资金,待资金下达后,对岳普湖乡4、6、7村14公里水渠进行防渗改造。
    22.关于提高城建局环卫工人工资待遇的建议(22号)
    代    表:艾买提·艾拜等10人
    内    容:我县环保工人月工资总额低,工人容易罢工、工作热情不高,建议适当调整环卫工人工资。
    办理结果:经核实,环卫工人享受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目前新疆最低工资标准为1161元(不含三险一金)。县住建局环卫工人共计166人,其中101人享受财政供养、65人享受人社局公益性岗位工资,每人工资总额2331.89元/人,其中实发工资1161元/人,补交三项社保(养老、失业、医疗)1170.89元/人。若国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县财政局将按国家统一下发调整工资正式文件核发。
    23.关于岳普湖镇3村居民天然气入户的建议(23号)
    代    表:艾买提·艾拜等10人
    内    容:岳普湖镇3村共有1493户,分布居住在县城周边,建议为岳普湖镇3村安装天然气入户减少城市与周边的差距。
    办理结果:按照天然气入户工程收费标准,城区以外集中连片民房每户3500元入户安装费收取,燃气主管网接入工程按120-150元/米收取,燃气接入管网过路、伐林等经济签证资金需向用气方另行收取(燃气管网已接入迎宾大道,位于该区域住户不收取燃气管网接入费用)。目前,上级未下达城区燃气安装及改造项目专项资金至县住建局,岳普湖镇3村天然气入户安装问题可由岳普湖镇自筹资金解决。
    24.关于重建牛奶场桥,疏通3村农民农业用水问题的建议(24号)
    代    表:杨青仓等10人
    内    容:奶牛场未做防渗修建,水渠位置往南移动2米,导致水不通,道路淹水情况频繁发生。岳普湖镇3村的渠道,在清理过程中遇到困难。
    办理结果:一是经县水利局与住建局、交通局共同协商,积极申报项目,争取项目资金,待资金下达后,对牛奶厂桥进行改造。二是岳普湖镇加强渠道沿线居住群众保护环境、不乱堆乱倒生活垃圾的宣传教育工作,引导村民及时做好渠道清淤疏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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