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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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普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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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议案、建议办理答复情况

来源:岳普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1-01-14 23:28 浏览次数: 字体:【

  在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县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合计35件。2020年5月,县人民政府接收人大代表议案后,将全部议案、建议进行了认真分类、整理,并责成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深入调查,及时办理。现将办理结果汇报如下:

  一、议案办理情况

  (一)已解决(共7件)

  1.关于色也克乡解决村级养老院和托幼所配套设施的议案(3号)

  代    表:艾合买提江·色力木等10人

  内    容:为促进发展,推进就业、教育、教学实践,色也克乡在各村修建了村级养老院和托幼所,但因缺乏资金等,无法购买相关配套设施,阻碍了养老院和托幼所的正常运行。

  办理结果:此议案反映的问题已解决。一是色也克乡敬老院已于2019年11月建成并投入使用,可容纳老人64名;全乡建成村级托幼所14个、幸福院14个,并根据服务对象人数和工作量,对托幼所和幸福院配备公益性岗位人员,托幼所公益性岗位按照1:15的比例进行配备(超过15人的,配备两名)、每个幸福院按照1个公益性岗位的要求进行配备,共配备公益性岗位33名。目前,能满足供养服务需求。二是统筹援疆资金,给予每个村2万元用于完善设施设备,由乡镇直接按援疆资金报帐模式给予解决;按照老人每人每月150元、孩子每人每月90元的标准,从民政社会救助资金中足额拨付生活补助。

  2.关于艾西曼镇有效处理乡村生活垃圾的议案(7号)

  代    表:图尔孙·芒苏尔等10人

  内    容:乡村生活垃圾的日益增多,得不到有效处理,严重影响了乡村人居环境。

  办理结果:此议案反映的问题已解决。一是按照《岳普湖县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一体化建设实施方案》,建立农村环境卫生专职保洁员队伍,在原有的保洁员基础上,增加垃圾分类指导员,负责垃圾的源头分类、清扫收集作业。二是进一步完善保洁制度和考核制度,加强对清扫保洁队伍的管理,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经费保障机制,推进完善农村生活垃圾统筹治理的资金保障体系。三是各乡镇垃圾收集运输模式由“村收集、镇运输、县处理”转变为“源头分类+统收统运”,行政村负责推进生产生活垃圾源头分类收集。四是定期对村进行环境卫生巡查督导工作,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随时联系所属村委会或相关单位,及时进行整改。

  3.关于也克先拜巴扎镇解决初级中学校园内饮水问题的议案(17号)

  代    表:玛丽亚姆古丽·阿吾提等10人

  内    容:因也克先拜巴扎镇中学校内饮水水压过低,导致500多名住校生和40多名老师用水困难,建议解决也克先拜巴扎镇初级中学校园内饮水问题。

  办理结果:此议案反映的问题,县水利局已通过2019年岳普湖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解决。该项目于2019年3月份开工建设,同年7月份完工并完成工程单位验收,总投资3157万元。项目实施过程中将该学校的供水旧管网接入项目新建供水管网,学校用水水压不足的问题得到了  彻底解决。目前,该学校供水及水压良好。

  4.关于也克先拜巴扎镇解决部分村交通问题的议案(22号)

  代    表:艾力·图尔荪等10人

  内    容:建议解决也克先拜巴扎镇3村、4村、8村、9村、10村、11村、13村等的学生和广大群众出行交通不便的问题。

  办理结果:此议案反映的问题已解决。为方便广大学生和群众出行,县人民政府责成交通局在也克先拜巴扎镇每个村都设立了班车和招呼站,并公示了班车和驾驶员信息。学生离校或者返校时,提前与驾驶员预约,如车辆满足不了运输需求,则由学校统计3村、4村、8村、9村、10村、11村、13村学生人数,并提前2个小时告知交通局,由交通局联合客运站优先为学生提供车辆,将所有的学生安全送到目的地,返校时学生或家长和班车驾驶员约定好时间接送。

  5.关于实施阿洪鲁库木乡胡杨村村委会至水库移民区道路硬化的议案(33号)

  代    表:约日古丽·乌鲁克等10人

  内    容:从阿洪鲁库木乡胡杨村村委会至水库移民区的1.5公里道路没有硬化,给村民出行带来了很多不便。

  办理结果:此议案反映的问题已解决。县人民政府已责成交通局积极向地区、自治区申请、跑办项目,待项目跑办成功、资金到位后,即可硬化该道路。

  6.关于阿洪鲁库木乡建设排碱渠的议案(34号)

  代    表:乃比江·麦麦提等11人

  内    容:阿洪鲁库木乡地处荒漠戈壁边缘,地势较低,地下水矿化度高,土壤透水性差,加之干旱少雨蒸发大,极易盐分上移积累,容易造成耕地盐碱化,建议修建排碱渠。

  办理结果:此议案反映的问题已解决。县人民政府已责成水利局于2020年初将该排碱渠列入了“十四五”规划内(2021-2025),争取国家项目资金,待资金到位后,在阿洪鲁库木修建排碱渠。

  7.关于也克先拜巴扎镇、阿其克乡市场内建设水冲式厕所的议案(23、35号)

  代    表:阿巴拜克热·吾守尔等20人

  内    容:也克先拜巴扎镇和阿其克乡市场内没有公共厕所,给当地群众造成极大不便,同时对环境卫生带来了很大影响,建议在两个乡镇的市场内修建水冲式厕所。

  办理结果:此议案反映的问题已解决。县人民政府已责成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向地区、自治区申请,跑办乡镇市场附属配套项目,待项目跑办成功,资金到位后,完善各乡镇市场附属配套建设。

  二、建议、意见办理情况

  (一)已解决(共27条)

  1.关于在色也克乡各村的38.5公里主干渠实施防渗的建议(1号)

  代    表:艾合买提江·色力木等10人

  内    容:由于色也克乡全乡范围内共计38.5公里的水渠(其中:2村6公里、4村3公里、5村3公里、6村2公里、7村2公里、11村10公里、13村4.5公里、14村8公里)没有硬化,农业生产用水短缺,农作物无法按时浇水,产量减少。建议在色也克乡对38.5公里主干渠实施防渗工程。

  办理结果:此建议反映的问题已解决。县人民政府已责成水利局于2020年初把该建议建设内容列入了“十四五”规划内(2021-2025),争取国家项目资金,待资金下达后,对色也克乡各村的38.5公里主干渠进行防渗改造。

  2.关于在色也克乡各村的18公里村组土路实施硬化的建议(2号)

  代    表:甫拉提·托合提等10人

  内    容:色也克乡范围内的18公里土路(1村6组2公里、6村1至5组间的7公里、11村1至8组间的5公里)没有硬化,在雨雪天给当地群众出行带了极大不便,影响了村容村貌。建议在色也克乡各村的18公里村组土路实施硬化。

  办理结果:此建议反映的问题已解决。目前,色也克乡各村的村组巷道(包括两户以上)的路面硬化工程已全部完工,并投入使用,解决了色也克乡当地群众出行不便问题。

  3.关于解决百亩以下土地平整项目资金的建议(4号)

  代    表:麦麦提·吾守尔等10人

  内    容:为推进农业发展,便于农作物的种植和管理,提高土地使用率,需要对百亩以下的农田进行平整,但因项目资金缺乏,导致农民对土地平整工作的积极性不高。建议解决百亩以下土地平整项目资金。

  办理结果:此建议反映的问题已解决。县自然资源局已利用土地增减挂资金,在乡镇逐步推进土地规模化建设,促进了土地提质增效、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

  4.关于解决“十小商铺”配套设施资金的建议(5号)

  代    表:阿卜力孜·阿卜力克木等10人

  内    容: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效,在上级项目资金的支持下,各村都有了“十小商铺”,但监控和门前绿化、硬化等不到位,建议解决“十小商铺”配套设施资金。

  办理结果:此建议反映的问题已解决。一是责成县住建局加大中央预算内“十小商铺”建设项目资金申报力度,尽最大努力争取国家支持。二是由各乡镇积极宣传并争取所辖区的“十小商铺”全部签订商铺租赁合同,并收取租金,部分租金用来完善附属配套设施建设。

  5.关于在色也克乡乡级巴扎实施绿化、硬化和水冲式厕所项目并解决项目资金的建议(6号)

  代    表:甫拉提·托合提等10人

  内    容:色也克乡巴扎在修建时,因缺乏资金,没有进行绿化、硬化,也没有安装水冲式厕所,建议对乡巴扎内实施绿化、硬化,修建水冲式厕所,并解决项目资金。

  办理结果:此建议反映的问题已解决。县人民政府已责成市场监督管理局申报2021年脱贫攻坚项目资金,计划对色也克乡农贸市场进行提升改造,包括:地面硬化、下水设施、公厕、市场内绿化等。

  6.关于解决艾西曼镇1村农业生产用水难、缺水等问题的建议(8号)

  代    表:图尔贡·艾买提等10人

  内    容:艾西曼镇1村耕地面积大,尤其是1村2.3.4.5.6组等有3000商品地用水难,建议解决艾西曼镇1村农业生产用水难、缺水的问题。

  办理结果:此建议反映的问题已解决。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用水总量控制指标方案的函》(新水函〔2018〕6号)文件要求,自治区下发我县用水总量指标,按各乡镇农业用水指标来分水。县水利局无法分配超过农业用水指标的水量。当前,解决农业生产用水困难最有效的办法是在村内节约用水,县人民政府已责成艾西曼镇推行节水办法,严格用水管理,用节水来完成土地的灌溉任务。

  7.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农村村级幸福养老院和托儿所的建议(9号)

  代    表:阿斯姆古丽·吐尔洪等10人

  内    容:艾西曼镇各村在农民家里修建了农村幸福大院和托儿所,给老年人和小孩子提供了活动场所,但项目建设没有按照指定标准修建,建议进一步调查,规范和完善农村村级幸福养老院和托儿所。

  办理结果:此建议反映的问题已解决。一是艾西曼镇现已建成敬老院和幸福大院各一所,共设床位68张;除10村外,其他9个村已建成托幼所9个、幸福院9个,并根据服务对象人数和工作量,对托幼所和幸福院配备公益性岗位人员,托幼所公益性岗位按照1:15的比例进行配备(超过15人的,配备两名)、每个幸福院按照1个公益性岗位的要求进行配备,共配备公益性岗位27名。目前,可以满足供养服务需求。二是统筹援疆资金,给予每个村2万元用于完善设施设备,由乡镇直接按援疆资金报帐模式给予解决;按照老人每人每月150元、孩子每人每月90元的标准,从民政社会救助资金中足额拨付生活补助。

  8.关于在艾西曼镇7村实施5公里防渗渠道的建议(10号)

  代    表:赛拜尔·萨迪尔等10人

  内    容:艾西曼镇7村有5公里水渠,由于未实施防渗,渗水强,长期过水淤泥较多,清理难度较大,建议实施防渗。

  办理结果:此建议反映的问题已解决。县人民政府已责成水利局于2020年初将该建议建设内容列入“十四五”规划内(2021-2025),争取国家项目资金,待资金下达后,对艾西曼镇7村实施5公里水渠进行防渗改造。

  9.关于解决部分家庭用电难、用电不安全等问题的建议(11号)

  代    表:图尔荪·芒苏尔等10人

  内    容:艾西曼镇各村边远户和新建了安居房的农户,家附近没有电线杆,电表安装的离家远,导致部分家庭用电难,用电不安全。

  办理结果:此建议反映的问题已解决。一是责成县供电公司全力推行网格化服务,开通24小时服务热线电话,及时处理各类故障,确保客户正常用电。二是加大入户走访宣传力度,利用周一“升国旗”、进村入校进行安全用电知识宣传,让安全用电知识家喻户晓。三是借助2020年“煤改电”项目,对用户用电线路混乱现象进行整治,确保用户高质量用电。

  10.关于解决艾西曼镇利用克孜河10%水的各项问题建议(12号)

  代    表:赛派尔·萨迪尔等10人

  内    容:艾西曼镇有克孜河水10%水量的使用权,但因种种原因,艾西曼镇无法完全使用克孜河水10%水。

  办理结果:此建议反映的问题已解决。自1990年克孜河水被引到岳普湖县以来,克孜河全县引水总量的10%已经分配给了艾西曼镇,至目前为止,艾西曼镇使用克孜河的用水量仍然是10%。

  11.关于配备幼儿园校园车的建议(13号)

  代    表:阿卜拉·吐尔洪等10人

  内    容:艾西曼镇1村和10村幼儿园有学生286名,其中:160名学生离家较远,上学、放学存在一定的交通安全问题,建议配备校车接送。

  办理结果:此建议反映的问题已解决。根据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和上级关于幼儿园校车配备规定,我县暂不符合幼儿园校车配备条件。对此,为解决艾西曼镇10村幼儿上学路远问题,县政府责成教育局采取以下方式解决:一是艾西曼镇10村在园幼儿116名,其中114名幼儿在艾西曼镇1村幼儿园就读,其就读距离没有超过3公里,保持现状不变;二是针对距离较远的艾西曼镇10村1组的两名幼儿,安排到艾西曼镇5村幼儿园就读(艾西曼镇5村幼儿园距离10村1组不足1公里),解决学生离家较远问题。

  12.关于在艾西曼镇1、2、4、5、6村实施防渗渠的建议(14号)

  代    表:吐尔洪·艾买提等10人

  内    容:艾西曼镇1、2、4、5、6村主干渠大部分没有防渗改造,从而导致水资源严重浪费,灌溉利用率降低。建议在艾西曼镇1、2、4、5、6村主干渠实施防渗。

  办理结果:此建议反映的问题已解决。县人民政府已责成水利局于2020年初将该建议建设内容列入了“十四五”规划内(2021-2025),争取国家项目资金,待资金下达后,对艾西曼镇1、2、4、5、6村主干渠实施防渗改造。

  13.关于配备洒水车的建议(15号)

  代    表:阿卜拉·吐尔洪等10人

  内    容:为美化乡村,创造舒适、干净、整洁的人居环境,建议给各乡(镇)、村配备洒水车。

  办理结果:此建议反映的问题已解决。为创造舒适、干净、整洁的乡村人居环境,县政府采取以下方式解决:一是责成县住建局加大中央预算内“乡村振兴”附属实施配套项目资金申报力度,尽最大努力争取国家支持;二是由各乡镇积极组织居民加强道路清扫和洒水工作,全力维护好乡村的整洁优美。

  14.关于在也克先拜巴扎镇各村的32.5公里水渠实施防渗的建议(16号)

  代    表:伊斯马伊力·铁米尔等10人

  内    容:建议对也克先拜巴扎镇1村1组3.5公里,4村1组1公里、7组1.5公里,7村2组3公里,9村8组0.9公里,10村5.6公里,11村3公里,12村10公里,14村4公里,共计32.5公里的水渠实施防渗。

  办理结果:此建议反映的问题已解决。县人民政府已责成水利局于2020年初将该建议建设内容列入了“十四五”规划内(2021-2025年),争取国家项目资金,待资金下达后,对也克先拜巴扎镇各村的32.5公里水渠实施防渗改造。

  15.关于解决也克先拜巴扎镇扎花厂长绒棉加工污染环境影响广大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的建议(18号)

  代    表:阿娜尔古丽·吾守尔等10人

  内    容:也克先拜巴扎镇扎花厂位于镇政府驻地,1村辖区、2村辖区、4村辖区、12村辖区4个辖区人口总计5887人,由于扎花厂地处中心位置,每年长绒棉加工没有降噪音、防尘、除湿设备,导致棉絮飞尘满天飞,严重污染环境,噪音扰民。

  办理结果:此建议反映的问题已解决。县生态环境局已于2020年5月28日对新疆长绒棉产业集团岳普湖棉业有限公司下达了限期治理通知书,要求在2020年9月底前完成治理任务,安装除尘设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目前设备已安装完毕。由于企业处于停产状态,待2020年11月上旬长绒棉加工期间,由县生态环境局联合县发改委再次到现场核查情况,如再次出现棉絮乱飞污染环境的情况,将依法进行处罚或停产整治。

  16.关于在也克先拜巴扎镇各村新建村级幸福养老院和托幼所的建议(19号)

  代    表:玛丽亚姆古丽·阿吾提等10人

  内    容:建议也克先拜巴扎镇在1、2、3、4、5、6、8、9、11、12、13、14村等修建村级幸福养老院和托幼所。

  办理结果:此建议反映的问题已解决。一是也克先拜巴扎镇已建成敬老院和幸福大院各一所,共设84张床位;建成托幼所11个、幸福院8个,并根据服务对象人数和工作量,对托幼所和幸福院配备公益性岗位人员,托幼所公益性岗位按照1:15的比例进行配备(超过15人的,配备两名)、每个幸福院按照1个公益性岗位的要求进行配备,共配备公益性岗位19名。目前,可以满足供养服务需求。二是统筹援疆资金,给予每个村2万元用于完善设施设备,由乡镇直接按援疆资金报帐模式给予解决;按照老人每人每月150元、孩子每人每月90元的标准,从民政社会救助资金中足额拨付生活补助。

  17.关于更换和维修也克先拜巴扎镇部分村电线路的建议(20号)

  代    表:阿卜力克木·吐来克等10人

  内    容:也克先拜巴扎镇2村7组、8组22户,8村2组4个贫困户,10村6组33户,13村2组13户的电线已老化,建议更换和维修。

  办理结果:此建议反映的问题已解决。县供电公司已在2020年也克先拜巴扎镇“煤改电”项目实施中将供电线路进行了改造、更换和新建,完善提升了线路绝缘化率,保证用户用电安全。

  18.关于在也克先拜巴扎镇部分村实施道路硬化的建议(21号)

  代    表:艾力·图尔荪等10人

  内    容:建议把也克先拜巴扎镇9村1组至色也克乡3组的5公里土路进行硬化。

  办理结果:此建议反映的问题已解决。2020年县交通局硬化任务是解决道路两侧有居民、且路面未硬化的道路。而也克先拜巴扎镇9村1组至色也克乡3村之间的道路属于村和村之间连接线,道路两侧无居民,因此不在2020年道路建设硬化范围内。对此,县人民政府已责成交通局把该道路已列入了2021年道路建设计划,待资金下达后,对该路段实施硬化。

  19.关于恢复也克先拜巴扎镇加油站正常营业的建议(24号)

  代    表:图尔荪·克热木等10人

  内    容:也克先拜巴扎镇加油站目前已停业,给全镇各族群众带来了许多不便,希望恢复也克先拜巴扎镇加油站正常营业。

  办理结果:此建议反映的问题已解决。中石油也克先拜巴扎镇加油站座落在310省道左侧,2017地区主要领导在安全检查中提出:“该加油站距离公路太近,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另,按照中央环保督导组提出的对加油站进行双层油罐改造中,该加油站距离310省道太近,无法进行改造。为此,中石油岳普湖分公司注销了中石油也克先拜巴扎镇加油站。2018年10月,中石油岳普湖分公司分别向岳普湖县商工局、喀什地区商务局、自治区商务厅提出在S310省道105公里+200米处建设加油站的报告。目前,建设加油站的相关手续已办理完成,近期将开工建设。

  20.关于实施岳普湖镇加格达村主干渠防渗的建议(25号)

  代    表:达尼西·赛丁等10人

  内    容:岳普湖镇1村主干渠一直没有加防渗,造成水资源浪费严重,水费也在逐年增加,影响了农民收入。建议对岳普湖镇加格达村主干渠实施防渗。

  办理结果:此建议反映的问题已解决。县人民政府已责成水利局于2020年初把该建议建设内容列入了“十四五”规划内(2021-2025年),争取国家项目资金,待资金下达后,对岳普湖镇加格达村主干渠进行防渗改造。

  21.关于在岳普湖镇部分村实施道路硬化的建议(27号)

  代    表:艾买提·麦麦提等10人

  内    容:岳普湖镇3村1组麦尔哈巴路至3村4组老防疫站道路2公里、3村4组的3条路共1.5公里,2村6、7组之间1公里路。2村8组0.6公里路,1村1组至3组的3公里路,1村4组至5组0.7公里道路需要硬化。

  办理结果:此建议反映的问题已解决。岳普湖镇1、2、3村范围内的村组巷道(包括两户及以上)的道路已列入2020年项目实施。目前,已完工并投入使用。

  22.关于解决岳普湖镇托格拉吾斯塘村村民农业生产用水难等问题的建议(28号)

  代    表:艾尼·努尔等10人

  内    容:岳普湖镇托格拉吾斯塘村新防渗渠和老桥位置冲突,导致堆积大量泥沙,给村民农业生产用水造成困难。

  办理结果:此建议反映的问题已解决。县人民政府已责成水利局积极向地区、自治区申请、跑办项目,等项目跑办成功、资金到位后,即可解决岳普湖镇托格拉吾斯塘村新防渗渠和老桥位置冲突,给村民农业生产用水造成困难的问题。

  23.关于在岳普湖乡各村的39.15公里主干渠实施防渗的建议(29号)

  代    表:阿不力米提·穆萨等10人

  内    容:岳普湖乡39150米水渠需要做防渗,包括:岳普湖乡5村、6村、7村5750米,7村2组至4村8000米,7村1组7500米,9村1组13000米,3村1组4900米)。

  办理结果:此建议反映的问题已解决。县人民政府已责成水利局于2020年初把该建议建设内容列入了“十四五”规划内(2021-2025年),争取国家项目资金,待资金下达后,对岳普湖乡各村的39.15公里主干渠实施防渗改造。

  24.关于解决转移就业人员孩子异地就学和异地就医等问题的建议(30号)

  代    表:克依木·麦麦提等10人

  内    容:目前,巴依阿瓦依乡夫妻双方转移就业人员较多,但由于转移就业人员家庭存在多数学龄前儿童无人照顾和医保卡办理难的问题,导致转移就业人员无法安心工作。

  办理结果:此建议反映的问题已解决。一是责成县教育局按照就近原则安排转移就业人员的孩子入园。截至目前,已接收90名左右转移就业、外来务工、异地搬迁人员子女入园就读。为方便群众,简化了转园手续,转园流程如下:1.幼儿监护人向幼儿园提出转园申请。2.接受幼儿园开就读证明。3.由双方幼儿园在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办理转接手续。4.幼儿监护人向幼儿园提供户籍证明、疫苗接种证、体检健康证等材料。二是责成县医保局负责办理转移就业人员孩子异地就医,转移就业人员本人或者家属均可以到县医保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25.关于在阿洪鲁库木乡建设加油站的建议(31号)

  代    表:乃比江·麦麦提等10人

  内    容:阿洪鲁库木乡位于岳普湖县最东端,东临巴楚县琼库恰克乡,南面、西面与巴依阿瓦提乡为界,北靠伽师县,距离县城约6千公里,全乡辖4个行政村,户籍人口2933人,但辖区内无加油站,建议在阿洪鲁库木乡建设加油站。

  办理结果:此建议反映的问题已解决。2018年10月,中石油岳普湖分公司分别向岳普湖县商工局、喀什地区商务局、自治区商务厅提出在巴依阿瓦提乡6村、往阿洪鲁库木乡巴楚方向距胡杨王景区道口8公里、X572县道右侧建设加油站的报告。目前,建设加油站的相关手续已办理完毕,近期将开工建设。

  26.关于生态胡杨林配套水系建设的建议(32号)

  代    表:约热古丽·乌鲁克等13人

  内    容:位于阿洪鲁库木乡与巴依阿瓦提乡林场间的生态胡杨林,因防渗渠未修建、土壤水分严重流失,胡杨林生长的自然条件受到了限制,建议建设生态胡杨林配套水系工程。

  办理结果:此建议反映的问题已解决。根据自治区《关于印发新疆用水总量控制指标方案的函》(新水函〔2018〕6号)要求,下发我县用水总量指标,按各乡镇农业用水指标来分水。对此,县人民政府已责成水利局积极与上级对接,采取适宜的方式进行补水灌溉,并积极争取生态胡杨林配套水系工程项目。

  27.关于解决阿其克乡卫生院在外借调医护人员返岗问题的建议(36号)

  代    表:阿依努尔·阿布都热依木等10人

  内    容:阿其克乡卫生院目前有其曼姑·阿布力米提等6名干部在外借调,导致卫生院工作推进慢,建议其曼姑·阿布力米提等6名干部回单位工作。

  办理结果:此建议反映的问题已解决。根据社会面防控、健康扶贫、公共卫生工作需要,从全县各级医疗机构抽调人员,在各相关场所开展医疗卫生服务。其中:阿其克乡卫生院借调在外的医务人员7名,在岳普湖县轻工建材园从事医疗工作的4名(每三个月轮换一次);1名在结核病集中隔离点工作(根据自治区卫计委及自治区医疗健康扶贫的政策和目标,以及自治区关于对喀什地区传染期结核病集中隔离治疗工作的安排部署,为做好结核病防治工作,经县领导同意,从各级医疗单位抽调有一定工作经验的医务人员到结核病集中隔离点工作);1名在县人民医院进修,县卫健委党委考虑到阿其克乡卫生院实际情况,该医务人员从7月10日已起回阿其克乡卫生院工作;1名在县疾控中心借调(该同志毕业于新疆医科大学公共卫生院预防医学专业,为了培养、锻炼年轻干部,经县卫健委同意,借调至县疾控中心,目前从事全县新冠疫情流行病学调查、密接者的排查及追踪、上级推送者的核查等重点工作,待疫情结束后,安排该同志回阿其克乡卫生院工作)。

  (二)受条件限制暂未解决(1件)

  1.关于实施岳普湖镇3村天然气入户项目的建议(26号)

  代    表:艾尼·努尔等10人

  内    容:岳普湖镇3村离县城较近,烧煤煮饭环境污染严重,且3村在县城个体户较多,用木材煮饭浪费时间。建议在岳普湖镇3村实施天然气入户项目。

  办理结果:目前,国家暂时无支持乡镇天然气入户政策,我县财政十分困难,仅靠县财政无力实施乡镇天然气入户项目。对此,县人民政府已采取以下方式办理:一是责成县住建局加大中央预算内乡镇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申报力度,尽最大努力争取国家支持。二是协调天然气公司垫资实施岳普湖镇3村天然气入户项目,目前正在商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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