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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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议案、建议办理答复情况汇报

来源:岳普湖县政府网 发布日期:2021-09-16 23:28 浏览次数: 字体:【

县人大常委会:

在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县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合计36件。2021年4月,县人民政府接收人大代表议案后,将全部议案、建议进行了认真分类、整理,并责成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深入调查,及时办理。现将办理结果汇报如下:

一、议案办理情况

(一)已解决(共9件)

1、关于县城修建公用厕所的议案(4号)

代    表:吐尔逊·忙苏尔等10人

内    容:县城巴扎越来越发展,城市户口增多,城市基础设施不能满足群众的基本需求,县城内无公共厕所,严重影响巴扎环境,建议在县城人多繁华地方修建公共则所或移动厕所,为居民提供便利。

办理结果:2021年计划投入资金500万元,拟在全县修建公厕24处,现已完成初步设计方案和项目申报,待项目资金到位后,立即实施。

2、关于解决养殖合作社贴息贷款的议案(9号)

代    表:吐尔洪·艾买提等10人

内    容:现因畜牧价格较高,养殖人员在购买大量畜牧养殖存在资金困难,建议为养殖户提供贴息贷款,解决养殖人员缺少运转资金的问题。

办理结果:一是我县贴息资金十分有限,二是我县申请贴息贷款的养殖合作社多为新建项目,所建棚圈、办公用房多为自建,各养殖合作社名下可押的固定资产金额不多,办不了足够的贷款。县人民政府已责成农业农村局积极与乡镇对接利用合作社固定资产申请贷款,在养殖合作社申请办理房产证上给予优惠,减少相关费用,帮助我县养殖企业、合作社继续建设、扩大规模。

3、关于加强设施农业技术引导的议案(10号)

代    表:吐尔洪·艾买提等10人

内    容:从事拱棚种植农户需要技术方面指导,建议增加拱棚种植技术培训。

办理结果:县人民政府已责成农业农村局结合我县设施农业发展实际,聘请喀什青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在各乡镇开展庭院蔬菜、大田蔬菜、拱棚蔬菜管理种植管理技术和病虫害绿色防治技术培训,现已培训1300余人。通过培训,农户种植管理技术水平有了很大提升。

4、关于中小学食堂配备厨师的议案(15号)

代    表:阿斯木姑·吾普尔等10人

内    容:学校食堂为学生提供免费伙食,因目前未配备专职厨师,饭菜质量得不到保证,建议为学校配备专门厨师。

办理结果:一是县人民政府已责成教育局聘用厨师26名,分配到各寄宿制学校;二是邀请中职校专职教师(厨师)对全县小学、幼儿园厨师进行技能培训,提高食堂厨师专业技能;三是为全县各寄宿制学校配备切菜机、切肉机,切实减轻后勤人员工作压力,解放人力,提高饭菜质量。

5、关于学校配备校医的议案(19号)

代    表:努尔曼姑等10人

内    容:阿其克乡中学、中心小学共有学生2700多名,均没有校医,建议为阿其克乡中学和小学配备校医。

办理结果:县人民政府已责成卫健委选派村医271名,到所在村学校承担校医工作。今后将加大对校医培训,完善学校卫生室配套设施,更好地服务在校学生。

6、关于调整饮水价格的议案(20号)

代    表:阿卜力克木·马木提等10人

内    容:现饮用水水费价格为2.30元至4.6元,价格较高,建议调整合理饮用水水费。

办理结果:为保护水资源,自治区针对农村、县城饮用水出台一系列规定,我县饮用水价格均是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相关文件规定进行调整。2019年底,县人民政府召开听证会对农村饮用水价格进行调整,目前,水价执行的是自治区2015年成本价1.99元。

7、关于处理生活垃圾的议案(23号)

代    表:阿卜力克木·马木提等10人

内    容:阿其克乡农户较多,没有垃圾处理点,建议解决垃圾处理点。

办理结果:按照有关规定,县城周边60公里范围内处不能建垃圾场,阿其克乡离县城距离小于60公里,不能建设垃圾处理点。县人民政府已责成住建局为各乡镇发放垃圾船,每日由环卫公司负责清运,有效解决了垃圾堆积的问题。

8、关于改善老城区环境的议案(31号)

代    表:吐尔逊江·阿卜杜热依木等10人

内    容:县老城区清洁工少,环境卫生较差,个别路段路灯已损坏,易造成交通事故。建议增加老城区清洁工数量,对损坏的路灯进行维修,彻底改善老城区居住环境。

办理结果:一是县人民政府已责成住建局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将老城清洁工增加到35名,保障老城区日常卫生清扫。二是在重要路段增加垃圾桶,要求环卫公司加强清运垃圾力度;三是结合棚户区改造,投入100万对县城内损坏的路灯进行维修改造,确保能正常照明。目前,老城区居住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9、关于加气站提升天然气质量的议案(32号)

代    表:阿西木江·阿卜杜热西提等10人

内    容:据多名司机反映,我县天然气质量差,建议加大加气站的检查力度,保证群众使用质量高的天然气。

办理结果:县人民政府已责成住建局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对全县3家天燃气公司和4个加气站进行检查,通过检查发现天然气质量跟喀什市天然气的一样。今后将加大对三家燃气公司督察力度,保证群众使用高质量的天然气。

二、建议、意见办理情况

(一)已解决(共26条)

1、关于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问题的建议(1号)

代    表:李刚等10人

内    容:基层医院普遍存在个别药品不让进医院,让病人从外面购药送进去的问题。一是增加了病人的费用,二是造成医生腐败现象。建议加强对基层医院的管理监督,对医院进药品制度进行改革,加强医务人员学习,提高职业道德水平。

办理结果:一是县人民政府已责成卫健委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管理办法》相关要求,通过“集中阳光采购”方式100%购进基本药品,落实“零差”销售,给广大群众提供剂型适宜、价格合理、安全、有效、价廉药品。同时对各基层医疗机构加强监督检查,保证基本药品目录内的药品购进,确保患者的需求。二是制定下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暨医疗乱象整治实施方案》,对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全面开展专项治理活动,与县医保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纪委监委联合检查2场次、各级医疗机构自查自纠3场次,对发现的不合理检查、不合理用药行为严肃处理,目前对2医疗机构、4人给予相应处罚。

2、关于巴依阿瓦提乡2村、5村、6村17公里水渠改善防渗渠的问题建议(2号)

代    表:李刚等10人

内    容:在农作物多元化的形势下,用水量越来越大,因没有防渗渠,分配计划水渗到土渠里,导致水不够农作物用。建议修建防渗渠,解决用水问题。

办理结果:县人民政府已责成水利局将该议案列入“十四五”规划,积极争取国家项目资金,待资金下达后,预计2025年对巴依阿瓦提乡2、5、6村17公里水渠进行防渗改造。

3、关于建有防渗渠的建议(5号)

代    表:吐热木·吾鲁克等10人

内    容:艾西曼镇6村水渠因不是防渗渠而老化,造成水费严重流失,利用率低。建议将6村的修建防渗渠列入项目并建设。

办理结果:县人民政府已责成水利局将该议案列入“十四五”规划,积极争取国家项目资金,待资金下达后,预计2025年对艾西曼镇6村水渠公里水渠进行防渗改造。

4、农业用水测量改革的建议(6号)

代    表:吐热木·吾鲁克等10人

内    容:县水利局各闸口分配给各村的水量有差别,距离闸口较远的村,水流失比较严重,水的利用率较低,农民要交的水费却很多。建议改革农业用水的测量,保障水的公平分配。

办理结果:我县将于2021年年底完成干、支两级渠道引水断面修建标准化及自动化计量设备工作。通过实施自动化设备测水、计量,记录每5分钟内水量变化情况及自动计算24小时内的引水情况,为我县水资源有效利用及合理调配水资源提供技术保障。

6、关于“党员报纸”送上退休党员手上的建议(8号)

代    表:吐热木·吾鲁克等10人

内    容:自治区党委发布《党员报纸》近期没有发放,建议相关部门进行核实,协调相关工作,将《党员报纸》送到党员家里。

办理结果:我县投递业务只开通到村,未实现投递到户。县委组织部要求各单位党组织将本单位离退休党员干部的固定居住地、联系方式及时提供给县邮政局,由县邮政局按地址投放到村,由村党支村负责安排包联干部或村民小组长及时送到老党员手中,确保老党员及时阅览。

7、关于让农民红枣地享受退耕还林政策的建议(13号)

代    表:吐鲁洪·库尔班等10人

内    容:艾西曼镇有4800多亩地红枣地还未享受国家退耕还林政策,随着红枣价格越来越低,出售越来越难,导致农民的收入较低。建议采取拓展红枣销售渠道等有力措施,提高红枣价格,增强农民收入,并让农民享受国家退耕还林政策。

办理结果:根据《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一轮退耕地还林检查验收方法>的通知》规定,艾西曼镇4800多亩红枣地属基本农田范围,不符合享受国家退耕还林政策相关规定。针对红枣价格偏低,县人民政府已责成农业农村局对红枣种植户开展红枣管理方面技术培训,提高红枣的品质和产量,增加红枣的附加值,增加农户收入。

8、关于提高优秀村干部工资待遇及纳入编制的建议(16号)

代    表:吐鲁洪·库尔班等10人

内    容:为提高大学生毕业后到基层工作的热情和积极性,让他们扎根在基层,建议提高在村里工作的优秀大学生的工资待遇,并纳入编制内。

办理结果:一是 2021年5月27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财政厅专门下发《关于提高村干部基本报酬的通知》文件要求,按照村两委正职每人每月增加180元、其他村干部每人每月增加144元的标准,补发1至5月份增加补助部分;二是研究制定《岳普湖县村“两委”干部绩效考核办法(试行)》,规范村“两委”干部的绩效考评工作,村“两委”干部工资的30%作为绩效工资;三是保障村干部政治待遇,坚持在基层一线选人用人导向,已有7名村干部考录为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今年符合考录公务员、事业编制条件的3名村干部已完成初步申报工作。

9、关于预防野生动物损害农作物的建议(17号)

代    表:吐尔洪·艾买提等10人

内    容:目前野生动物及鸟类的快速增多,尤其是野鸡对农作物的损害性非常大,建议采取相关措施,减少野生动物对农作物的损害。

办理结果:一是县人民政府已责成农业农村局与受损害农户对接,对野生动物损害的面积和数量,进行定损,申报农业保险进行赔偿。二是由各乡镇农户可以加强对农作物的看护和管护工作,在农作物播种期、开花期、结果期等关键时期,做好管护措施,预防野鸡对农作物的损害,减少损失。

10、关于硬化接通坟地道路的建议(18号)

代    表:色帕尔·萨德尔等10人

内    容:艾西曼新建的坟地离村小组、村民比较远,连通坟地的道路没有硬化路,群众的出行很不便利。建议将道路硬化列入项目计划,并解决资金,硬化接通坟地道路。

办理结果:县人民政府已责成交通局对该路段进行现场勘察,将此条路纳入到农村公路建设规划,并已上报项目,预计2022年6月实施。

11、关于电表位置合理固定的建议(21号)

代    表:阿卜力克木·马木提等10人

内    容:近几年阿其克乡道路硬化,路基变高,导致部分电表位置偏低,学生伸手可触,存在安全隐患。建议电力公司安排专人,进行整治。

办理结果:县人民政府已责成县供电公司对电表箱位置进行了调整,现已全部整改完成,消除了安全隐患,有效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12、关于提高小队长待遇的建议(22号)

代    表:阿卜力克木·马木提等10人

内    容:小队长工资偏低,工作积极也低,导致工作效率低下,建议提高小队长工资待遇。

办理结果:为了解决小组长工资偏低,充分调动村民小组长的工作积极性,从2019年开始750元/每月的工资标准提高到1000元/每月的标准,目前村民小组长的工资每个月按时足额的发放,另外工作表现良好的村民小组长纳入到村级后备干部,注重培养,逐步加入到村“两委”班子成员。

13、关于在生态胡杨林配套水系建设的建议(25号)

代    表:王继刚等10人

内    容:位于阿洪鲁库木乡与巴依阿瓦提乡林场间的生态胡杨林,因防渗渠未修建、土壤水分严重流失,胡杨林生长的自然条件受到了限制,建议建设生态胡杨林配套水系工程。 

办理结果:2019年在建阿洪鲁库木乡分干渠时,设置了7处灌溉分水闸来灌溉胡杨林。如果要建设配套水系建设,势必会砍伐部分胡杨,因胡杨是国家二级公益林,需向国家上报审批,审批后建设配套水系。

14、关于胡杨村两处垃圾场与农户居住区之间的路段硬化的建议(27号)

代    表:图尔荪·克热木等10人

内    容:阿洪鲁库木乡胡杨村两处垃圾场与农户家距离较远,且道路不便,致使农民在居住区乱扔垃圾,垃圾成堆,严重影响该居住区的环境。建议胡杨村6组至该两处垃圾场之间的路段进行硬化。

办理结果:县人民政府已责成交通局将该路段纳入农村公路建设计划,现已完成实地勘查和项目申报,预计2022年6月初实施。

15、关于县城主要道路建设天桥的建议(29号)

代    表:阿西木江·阿不都热西提等10人

内    容:为保证学生及路人的安全,建议在县城主要道路中建设天桥。

办理结果:根据《城市人行天桥与人行地道技术规范》要求,“交叉口的一个进口横过马路的人流量达到平均5000人/小时”,方可建设天桥或地下通道,目前我县横过马路的人流量暂不满足该条件,暂时不能建天桥。

16、关于猪场桥梁重建的建议(28号)

代    表:艾尼·吐尔等10人

内    容:猪场的桥梁淤泥堆积,水流不通,严重影响岳普湖镇3村的农业浇水工作。建议对猪场桥梁进行维修重建。

办理结果:县人民政府已责成水利、住建、交通等部门对猪场桥梁进行实地勘查,鉴于该桥处于交通密集十字路口,地下埋藏暖气管道、自来水管道、下水道等主要管道,施工难免会造成管道破坏,给群众带来不便。建议岳普湖镇人民政府自行组织劳动力对淤泥进行清理,水利部门也将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待项目资金到位后,对该桥梁进行重建。

17、关于清理喀什客运站前面涵洞的建议(30号)

代    表:米日班姑·阿巴等10人

内    容:岳普湖镇1村、3村水渠水不通,影响农作物和3村5、6、7组的正常浇水,导致农作物产量下降。建议解决水渠维修资金,将桥面增高,保证水的流通。

办理结果:县人民政府已责成水利、住建、交通等部门对喀什客运站涵洞进行实地勘查,鉴于该涵洞地下埋藏暖气管道、自来水管道、下水道等主要管道,施工难免会造成管道破坏,给群众带来不便。同时修建涵洞投入资金较大,已责成水利局纳入“十四五”规划,积极申报项目。

18、关于整改大中型汽车擅自改装大小灯的建议(33号)

代    表:伊斯马义力·吾拉依木等10人

内    容:大中型汽车用擅自改装的大小灯,严重影响别人的行车。

办理结果:一是县人民政府已责成公安局交警大队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融媒体等平台加大对擅自改装车灯危害的宣传力度,并定期组织人员深入乡、村(社区)、单位、学校进行宣传221场次,累计受教育群众89000人次,通过“岳普湖交警”微信公众号发布安全提示、法律法规宣传38条。二是开展集中整治活动。组织公安、市监局等部门对全县汽车美容店、修理厂拉网式摸排。今后将加大监管力度,对私自改装机动车车灯的,公安部门将联合市监和运管部门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19、关于也可先拜巴扎镇下水道改造的建议(34号)

代    表:伊斯马义力·吾拉依木等10人

内    容:也克先拜巴扎镇140多个商铺没有下水道的原因,严重影响环境。

办理结果:县人民政府已责成住建局进行现场勘查,因整体改动资金量大,也克先拜巴扎镇计划通过乡镇驻地所在中心村2村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对巴扎部分地下管道网进行改造。现已完成巴扎部分下水改造规划设计方案,待资金下达后由该镇负责组织实施,预计8月份开工。

20、关于提高村医工资待遇的建议(35号)

代    表:艾合买提江等10人

内    容:村级医生的基本工资1000元,不能满足生活需要,建议提高村医的工资。

办理结果:一是自2020年起,乡村医生所在的乡镇卫生院从业务收入中给每名村医每月增加200元补助,将村医的基础工资标准每月由800元涨到1000元,从2019年1月起补发并已执行。二是根据《2020年自治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参考标准的通知》文件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提高30%发放标准并2020年1月开始已发放。目前村医每月总工资在2600-3000元,相比之前有了很大提高。

21、关于资助乡村设施建设的建议(36号)

代    表:艾合买提江等13人

内    容:色也克乡巴扎是新建设的,巴扎的绿化、下水道、公共厕所等配套设施不完善,建议争取上级资金完善配套施。

办理结果:因2021年乡镇农贸市场提升改造项目已于3月份完成立项、招投标工作,目前已开始施工。县人民政府已责成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该色也克乡巴扎绿化、配套设施建设纳入2022年乡镇农贸市场改造提升规划,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待资金下达后,立即完善色也克乡巴扎配套设施建设。

(二)受条件限制暂未解决(1件)

1、关于巴依阿瓦提乡7村县级排碱渠下游不流通的问题建议(3号)

代    表:李刚等10人

内    容:巴依阿瓦提乡7村的县级排碱渠下游一直没有流通,7村的耕地退化成碱地,导致1.5万亩地无法播种,排碱造林死亡率也高。建议争取项目资金或利用集体资金和农民自筹资金的方式解决排碱渠不通畅问题。

办理结果:巴依阿瓦提乡7村和阿巴提镇两边水位高差为1.57米,需阿巴提镇穿渠、穿路解决排碱渠不畅通问题。经与塔县人民政府协商沟通,由于巴楚总干渠交叉建筑物设计时没有考虑巴依阿瓦提乡7村的排碱问题,接入7村的排碱渠交叉建筑物过水能力超过设计标准,会出现阿巴提镇范围内积水,因积水问题无法处理,因此塔县人民政府暂不同意该排碱渠接通阿巴提镇干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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