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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普湖县财政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来源:岳普湖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6-03-30 17:14 浏览次数: 字体:【

2025年是全民普法40周年,也是“八五”普法规划的收官之年,县财政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财政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现将县财政局2025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法治建设责任。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各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工作职责,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共同参与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建设重大事项,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法治建设工作有序推进,为全年法治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年度召开法治建设专题会议3次。

(二)强化政治引领、筑牢法治建设根基。一是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教育。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认真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推动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防范风险,把财政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年度局党组会议开展专题学法17次,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法2次。二是强化学习财税法律法规。为适应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需要,深化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预算绩效管理、政府债务管理等方面的制度文件,进一步提高财政预算管理水平。不断强化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会计法及会计制度准则、财政监督、专项资金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财政制度政策学习,有效提升了财政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年度集中开展财税法律法规学习12场次。三是加强财政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培训。年初研究制定了干部学习培训计划,建立学习长效机制。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内容开展学习研讨,不断推动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持续提升,年度开展学法研讨培训8场次。

(三)依法履行职能,推动财政法治建设。一是加强预算管理与监督。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要求,结合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重点,细化预算编制项目,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加强对部门预算编制的指导和审核,确保部门预算编制符合政策规定和实际需求。建立健全预算执行监控机制,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通报分析,及时掌握预算执行进度,对执行进度缓慢的项目进行督促整改。严格控制预算调整和追加,规范预算调整审批程序,确保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将绩效理念贯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对重大政策、项目实施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的重要依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根据《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措施》《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项目突出问题系统整治工作推进计划》《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项目核查指引》等文件规定,重点清理对供应商实施差别对待、对民营企业设置不平等条款、设置进入政府采购市场障碍等妨碍公平竞争的做法,维护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全面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大力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加强政府采购监管,严格落实《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依法查处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年度内通过监督检查处理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6起,其中:行政处罚1起,受理并处理完成政府采购投诉2起,监督检查3起。三是加强财政监督检查。组织开展财政专项资金检查,检查涉及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共5家,重点检查资金拨付、使用和管理情况,严肃查处截留、挪用、骗取财政专项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财政专项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在集中审理、征求有关部门建议并听取被检查单位意见的基础上,依法依规依程序下达了处理决定,共下达检查整改通知书5份、财政检查结论书5份,已全部整改。强化内部监督,定期对各股室预算执行、资产管理等情况进行内部审计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防范财政管理风险。四是加强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对全县5家代理记账执业机构开展行政执法,通过查阅资料、抽查凭证、询问交流相结合的方式,围绕机构设立条件、专职从业人员资格、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执业质量管控、业务档案管理、会计信息质量以及是否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等方面展开全面核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检查组逐一记录并现场反馈,要求机构限期整改到位,切实提升执业规范水平。

(四)强化监督,提升财政管理效能。一是加强财政监督和风险防控工作,确保财政安全稳健运行。建立健全财政监督机制,加强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管理等环节的监督检查,防止财政资金流失和浪费。加强风险防控工作,强化政府债务管理。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和流程,提高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和规范性。二是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年初主动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积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主动公开财政信息,主动公开财政预决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地方政府债务等信息32条,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三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和工作实际,梳理完善我局涉及的执法事项清单。建立的执法事项清单,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权力。积极做好自治区行政职权事项承接工作,结合工作实际,承接自治区下放行政职权1项。

(五)加强制度落实,不断提高依法决策能力。一是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建立完善财政重大决策的制定程序,有效实施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修订完善并贯彻落实《县财政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凡“三重一大”事项必须召开党委会议集体研究,决策均在集体讨论的基础上作出决定。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定,严格遵守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查、备案等各个环节管理程序,强化合法性审查要求,推进规范性文件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定。认真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备案工作。年度清理废止规范性文件4件。三是规范财政重大决策程序,涉及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财政资金安排、重大国有资产处置等决策事项,由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经县委财经委员会会议审定后执行。全面规范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调整、财政预决算及信息公开等,引导财政干部职工依法依规履行职责、严肃财经纪律严格依法办事。

(六)深化普法宣传,营造尊法学法守法氛围。结合“民法典宣传月”“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宣传活动,开展普法宣传进机关、进乡村活动,通过一楼大厅LED屏、楼梯走廊等局内公共场所开展普法宣传。扎实推进普法宣传进乡村行动,开展“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宣传活动,不断强化群众远离非法集资的法律意识,有效构建全民“防非拒非”的社会共识,有效维护全县金融环境稳定和群众财产安全。年度累计开展非法集资宣传40余场次、参与人数4785人次、创作新作品3个,点击量、阅读量、转发量309次,户外宣传和发放宣传单900余份。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法治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执法人员在法律知识储备、执法程序规范、执法文书制作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需要进一步加强培训和学习,提高执法水平。二是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不够。法治宣传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有待提高,对一些新出台的法律法规的宣传不够及时、全面,导致部分群众和企业对相关政策法规了解不深、掌握不全。三是部分干部法治思维有待进一步夯实。在日常工作中,部分干部将更多时间和精力放在收支管理上,用在学法方面的时间和精力不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不足。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6年,是“九五”普法即将开启,县财政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突出改革创新,推动财政工作与法治工作深度融合。

(一)增强财政干部法治思维。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等方面管理,结合业务实际注重法治培训实用性和务实性,加强各股室之间的沟通协调,全面提升财政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能力,实现财政工作与法治建设同步推进。

(二)全面提升依法理财水平。进一步强化预算收支绩效管理,完善政府采购制度体系,强化重点领域执法监督,全面清理和公开财政领域行政规范性文件,依法公开财政预决算、减税降费等重点领域信息,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和回应工作,提升财政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法制审核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和执法文书。高度重视执法工作中容易产生问题和争议的环节,减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可能性。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深入推进财经纪律重点问题监督检查,切实提升财会监督效能,扎实开展与预算执行监督、内部监督等各类监督协同发力,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四)推进行政决策民主法治化。加强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的合法性审查,发挥好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中的积极作用,为重大财税决策、财政管理、财政行政复议、政府采购投诉以及规范性文件制定等环节提供法律保障,推进法治建设走深走实。

(五)加大财政法治宣传力度。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预算法、政府采购法、会计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等作为普法重点工作来抓,坚持普治并举、内外并重,结合财政服务,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和载体,加强协调联动,面向群众、企业宣传法治相关知识,为财政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精准高效的财政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

岳普湖县财政局

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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