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冬春生活救助开展情况的公示
来源:岳普湖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2-01-27 09:48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根据《自然灾害救助条例》有关规定,岳普湖县应急管理局开展2021年度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予以公示。
2021年度,下拨岳普湖县中央冬春救助资金1056.9万元,救助受灾人员8299户27169人。救助标准按一般损坏房屋2800元/户,受灾人员中的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每人600元,脱贫不**户、边缘易致贫户人均400元,一般救助对象按每人不低于90元标准一次性发放(重点救助对象应高于一般救助对象)。
公示期5个月,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以电话等形式向岳普湖县应急管理局反映。
岳普湖县应急管理局
2022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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