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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普湖县城乡****有限公司“7·30”一般中毒和窒息亡人事故防范整改措施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来源:岳普湖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6-08-17 10:05 浏览次数: 字体:【

20257301724分许,岳普湖县城乡****有限公司污水井作业发生一起中毒和窒息亡人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10万余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县人民政府组织县应急管理局、公安局、住建局、人社局、总工会、纪委监委等单位成立岳普湖县城乡****有限公司“7·30”一般中毒和窒息亡人事故调查组,对该起事故进行组织调查。2025925日,事故调查组向县人民政府请示事故调查延期并获得批复同意。20251017日,事故调查组完成事故调查报告并提交人民政府批复。20251021日,人民政府对《岳普湖县城乡****有限公司“7·30”一般中毒和窒息亡人事故调查报告》进行了批复。为确保事故防范措施落到实处,依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以下简称《评估办法》要求,安委组织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公安局、纪检人社、总工会等部门执法人员组成岳普湖县城乡****有限公司“7·30”一般中毒和窒息亡人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以下简称评估组2026729对该起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等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

按照事故谁调查、谁评估的原则,安委办印发了《关于做好岳普湖县城乡****有限公司“7·30”一般中毒和窒息亡人事故评估工作的函》并制定了评估方案,梳理出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内容,开展事故评估工作。根据人民政府《关于岳普湖县城乡****有限公司“7·30”一般中毒和窒息亡人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2025111号)要求,评估组对照《评估办法》有关要求,深入事故企业、行业监管部门,采取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现场检查和听取汇报等方式,对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整改防范措施落实情况逐一进行了核实,确保事故调查报告中每一项责任都追究到位,每一项整改措施都落到实处。

二、责任追究意见落实情况

评估组通过查阅事故案卷、行政处罚文书、核对罚款专用票据及有关佐证资料。确认对事故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责任追究已全部落实到位。具体情况如下

(一)给予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2人)

1.**女,汉族,党员,国有公司职工、岳普湖县城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对事故负主要领导责任,建议县应急管理局对其给予行政处罚,同时建议移交县纪委监委及其所在党组织进行处理。

执行情况:已于20251217日进行行政处罚并缴纳罚款,202641日给予**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2.**,男,汉族,党员,国有公司职工、岳普湖县城乡****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对事故负有管理责任,建议县住建局对其给予行政处罚,同时建议移交县纪委监委及其所在党组织进行处理。

执行情况:已于20251218日进行行政处罚,2026618日缴纳罚款,202641日给予独**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二)给予相关公职人员的处理(1人)

**,男,汉族,中共党员,岳普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建议移交县纪委监委处理。

执行情况:已于2026119日给予王**同志责令检查处理。

)给予有关责任单位处理1个)

岳普湖县城乡****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事故负有主要责任。建议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之规定对其给予行政处罚。

执行情况:已于20251217日进行行政处罚并缴纳罚款。

(四)给予行业监管部门的处理(1

责成岳普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县委、县政府作出深刻的书面检讨。

执行情况:已于2025126日作出检讨并提交备案。

三、事故防范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评估组通过审查资料、现场核查、查阅文件、座谈交流、听取汇报等方式,对岳普湖县城乡****有限公司“7·30”一般中毒和窒息亡人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基本落实到位。

(一)企业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岳普湖县城乡****有限公司在事故发生后,立即成立专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梳理事故暴露的安全管理短板,逐项推进整改闭环。一是修订完善有限空间安全管理制度,重新修订《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井下、污水井、蓄水池作业审批制度》,严格落实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硬性要求,细化现场监护人员职责,建立防护设备常态化校验台账,气体检测仪、正压式呼吸器、救援三脚架等设备定期校准检测,老化器材及时报废。二是全覆盖开展安全警示教育与专项实操培训,组织全体一线运维、抢修人员召开事故警示教育专题会,集中学习事故调查报告、观看警示宣教片并全员签订安全责任承诺书,开展有毒有害气体检测、强制通风、防护装备穿戴、井下遇险救援等全流程实操培训,逐一考核,不合格者暂停井下作业资格,同时固化月度安全学习例会制度。三是配齐更新有限空间防护应急物资,对辖区供水井、污水检查井、蓄水池等有限空间点位全面摸排,按需增补四合一气体检测仪、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救援三脚架、防爆通风机等物资,在全部作业点位张贴标准化安全警示标识,各片区抢修站点设置专用应急物资存放柜并明确专人管理。四是全域开展有限空间风险点位拉网式隐患排查整治,分片区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账》,针对井体盖板破损、通风条件不足、缺失警示标识等隐患逐项整改销号,建立班组每日自查、片区每周巡查、公司每月综合检查机制,安全员不定期抽查作业现场,发现违规立即停工整改。五是建立常态化事故长效防范机制,重新签订四级安全生产责任书,将有限空间安全管控纳入月度绩效考核,作业全过程留存通风、检测、防护装备佩戴影像资料与审批票一并归档,每季度组织1次有限空间专项培训,新入职人员必须完成实操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二)监管部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岳普湖县住建局认真总结事故教训,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落实行业监管整改任务。一是迅速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整改专项工作小组,召开专题会议深刻剖析监管漏洞,实行台账化管理、销号式整改,对涉事企业依法开展行政处罚和约谈警示,督促完成隐患清零、作业流程重构,留存复查记录、处罚文书等资料逐项销号归档。二是开展全县住建领域有限空间专项排查整治,以房屋建筑基坑、化粪池、雨污水检查井、市政管网、热力井、燃气井下作业等为重点进行拉网式排查,严查作业审批制度、气体检测、强制通风、现场监护及防护装备配备情况,建立风险点位台账实行一坑一档、一井一档动态管控。三是强化安全教育培训与执法监督,组织全县施工单位负责人、安全员开展有限空间安全专题培训和事故警示教育,统一有限空间作业票制度,要求所有井下、密闭空间作业履行全流程审批,无票证一律停工整改,将有限空间作业纳入日常巡查、双随机检查必查项,下达整改文书并严格闭环复查,压实监理旁站管控责任,同时督促企业修订应急预案并开展实战演练,完善与应急、消防、卫健部门联动处置通道。

四、存在的问题

评估组认为,相关部门和有关责任主体能够认真吸取此次事故教训,严格落实了《岳普湖县城乡****有限公司“7·30”一般中毒和窒息亡人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中有关事故责任追究以及整改防范措施建议的各项要求,但还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企业安全培训教育的深度和覆盖面仍需加强。二是行业监管部门日常巡查的精细化和全覆盖水平有待提升。三是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演练实战化水平需持续改进四是应急预案不够完善,应急演练频次不足。

五、工作建议

(一)持续深化安全培训教育全覆盖。企业要将外包作业人员、临时用工人员全部纳入统一的安全培训考核体系,做到全员覆盖、无遗漏,建立培训效果跟踪评估机制,持续强化应急救援知识培训和实战操练,切实提高一线作业人员风险辨识能力和科学施救能力。

(二)强化源头风险管控与动态辨识。企业要严把安全关,从设施设备、现场管理、制度建设等方面定期开展风险辨识,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有限空间风险再评估,及时调整防范措施,行业监管部门应加大双随机抽查力度,重点加强偏远区域和非工作时段作业的突击检查,补齐监管盲区短板。

(三)提升应急预案实战化水平。企业要进一步完善有限空间作业应急预案,增加多场景、多因素叠加的实战演练频次,细化复杂工况下的应急处置流程,强化演练后复盘评估和预案动态修订机制,确保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四)深化行业监管联动与严格执法闭环。住建部门要持续健全有限空间常态化监管机制,加强与应急、农业农村、水利、乡镇的联合检查,形成齐抓共管格局;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作业行为依法从严查处,严格落实隐患整改复查验收制度,对屡改屡犯、拒不整改的企业依法采取停工整顿、行政处罚等措施,以严格执法和闭环管理倒逼企业主体责任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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