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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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普湖县人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岳普湖县人社局 发布日期:2024-01-25 19:14 浏览次数: 字体:【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县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结合我局工作,在规范管理、巩固和深化成效上加大了工作力度,有效的提高了政府公开工作的质量和管理水平。发布政务信息需相关科室填写《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表》,后由主管领导、主要领导签字审核后发布,没有发生过泄露个人隐私情况发生。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公开内容、制度建立、公开载体完善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了顺利开展,全局社会影响力逐步增强。

截止2023年底,我局信息公开栏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11条。其中,公示公告6条,机构设置1条,部门动态1条,行政许可和综合监管2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稳岗就业)1条。同时,运用好岳普湖县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平台,公开发布信息总数37条,其中,公示公告13条,政策宣传4条,涉及人社有关业务20条。

一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督查考核力度。对公开内容、公开效果、群众满意度和投诉处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除做好日常自查自纠外,也注重加强与县政务公开办公室的沟通,按要求落实好相应整改、更新工作。

二是深化政府信息管理。继续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具体部署,对已发布的信息定期筛查、动态调整,杜绝错误、敏感、隐私信息上网。认真贯彻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制度,按要求及时更新信息。优化和规范依申请公开内部办理流程,更好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

三是完善信息平台建设。对照平台目录,严格按照发布要求,明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平台管理,做好各栏目更新、维护和安全防护工作。努力做到查看内容直观、获取信息便捷、办事咨询方便、互动回应及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2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存在问题

一是政务公开的力量有待于加强;二是信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三是政务公开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四是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形式还需要进一步改进;五是公民个人隐私保护意识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继续深化公开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机制,更加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监督考核等制度,保证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制可依。

二是加强考核和监督检查。研究制定适合我局的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将依法及时公开政府信息作为考核各科室和系统内各单位工作的重要内容。将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三是强化日常管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在各类文件产生之初就界定是否公开及公开范围,重点保证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案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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