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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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普湖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岳普湖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6-01-29 19:37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委、人民政府关于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现发布《岳普湖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11日到12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岳普湖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系,地址:岳普湖县市政大道28号院、邮编:844400、联系电话:0998—6823470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岳普湖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及发展改革主业,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一)主动公开。本单位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原则,扎实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全年行政许可处理决定数量为87条,已按要求全部主动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我们畅通受理渠道,规范办理流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机制,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2025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上年结转0件。据此,全年予以公开0件,部分公开0件,不予公开0件,无法提供0件,不予处理0件,其他处理0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件。本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们加强了全流程政府信息管理。健全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机制,确保信息准确、完整。定期清理更新行政规范性文件,2025年制发规范性文件0件,废止0件,现行有效0件。强化信息公开保密审查,遵循先审查、后公开原则,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建立了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定期评估不予公开信息,因情势变化可公开的信息及时转为主动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们着力提升平台建设水平。优化委内门户网站栏目设置,强化信息检索、查阅、下载功能,确保用户体验便捷。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加强内容保障和监管。依托县政务服务大厅,提供线下信息查阅、申请接收等服务,线上线下融合互补。平台安全运维能力持续增强,全年未发生安全事件。

(五)监督保障。我们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明确责任分工,强化日常督查和专项检查。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能力和水平。健全社会评议机制,通过意见箱、热线电话等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严格责任追究,确保各项公开任务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政策解读的精准性和传播效能有待提升。部分政策解读材料仍偏向文件语言,形式相对单一,对企业和群众关心的痛点、难点问题回应不够直接,影响了政策的有效落地和精准传导。二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深度有待加强。在重大项目批准与实施、优化营商环境等领域,虽已做到基本信息公开,但在关键数据、过程信息、绩效评估结果等方面的公开深度不足,未能完全满足公众对决策过程和执行细节的知情权。三是平台互动服务功能运用不足:网站在线互动、咨询功能的使用率和响应质量有提升空间,未能充分发挥平台在收集民意、回应关切、提供个性化政策咨询服务方面的潜力。

(二)改进措施

一是实施精准解读工程。针对不同受众群体,制作一图读懂、政策问答、短视频、典型案例等多种形式的解读产品。重点突出政策惠企利民的具体条款、申请条件、办理流程等,通过政务新媒体、精准推送等方式扩大覆盖面和影响力。二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制定重大项目全生命周期信息公开标准,增加公开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招投标、重大设计变更、竣工验收等关键环节的摘要信息。三是提升平台互动服务效能。优化网站互动咨询栏目设置,明确响应时限和答复质量要求。探索开设政策咨询直通车窗口,为企业群众提供针对性强的政策咨询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本机关在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我们开展了政务公开直通车服务,针对项目申报单位和企业需求,提供政策宣讲和辅导。这项举措有效提升了政务服务的透明度和便利度,获得了服务对象的积极评价。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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