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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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普湖县财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的报 告

来源:岳普湖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6-01-28 17:34 浏览次数: 字体:【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县财政政府信息公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紧扣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群众市场主体关切,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统筹公开质效与安全保密,扎实推进财政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公开促规范、提效能,切实提升财政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

县财政2025人民政府网站“财政信息”公开目录累计公开政府信息58份,主要有政府预决算公开、部门预决算公开、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扶贫专项资金、财政资金等内容。

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和保密审查机制规范政府信息发布程序,切实把好信息内容审核关;对主动公开信息实行源头梳理、精准发布、动态更新闭环管理,把定期全面筛查与日常实时维护紧密结合,聚焦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等重点领域信息,对已发布信息进行巡检清理,加强信息风险排查,切实保障公开内容的合法性与准确性。

聚焦财政核心工作深化主动公开,全面公开预决算、地方政府债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等重点信息,将部门预决算支出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同步公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评价结果及惠民惠农资金发放详情同时优化公开平台建设,按照网站建设要求,定期维护政府网站财政信息公开专栏,清理失效信息,保障信息更新及时、检索便捷,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完善网站信息发布情况监管机制,主动接受上级部门监测,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持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提高政务服务工作质量。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加政务公开专题培训等,全面提升工作人员专业素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地见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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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县财政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较好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股室公开意识不均衡,个别信息公开内容不够细化,群众关切回应精准度有待提升。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较为简单,还不够丰富,个别政策解读不足,尤其是涉及民生领域、群众关切等方面。

2026年,县财政将继续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结合财政职能和工作实际,不断提升主动公开意识,持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聚焦群众关切、细化公开清单,将财政重点领域信息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行公开,指定专职工作人员负责财政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健全财政信息发布审核流程,实行“股室负责人初审、分管领导复审、主要负责人终审”的三级审核工作机制,推动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三是进一步严控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着力加强涉及民生、财政绩效、债务管理、乡村振兴资金、涉企收费等重点领域信息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四是压实工作责任,对群众关心的民生问题存在的疑虑或误解,耐心细致做好解释解读,增强政策可读性与传播力,确保人民群众对财政各方面决策的理解和认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县财政局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控件、按量收费标准执行,本年度没有出现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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