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测对象识别纳入和风险消除程序
来源:岳普湖县乡村振兴局 发布日期:2023-09-24 22:02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为提高发现返致贫风险农户监测帮扶的时效性,国家、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将监测对象识别和风险消除程序进行了简化优化,根据《自治区2022年度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新党农领办〔2022〕29号)精神,现将优化后的内容公开如下:
一、识别程序
(一)入户核实。对通过“四种监测方式”排查发现的监测对象,入户核实相关情况后,以户为单位提出申请,并授权查询其家庭存款、车辆、房屋等资产信息。
(二)评议公示。对提出申请的农户由村党组织组织评议后,在村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
(三)核准公告。经村级评议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乡(镇、街道、管委会)人民政府,乡(镇、街道、管委会)人民政府安排实地入户核查核准,属实的上报县市乡村振兴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县市乡村振兴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并在当地进行公告,指导乡(镇、街道、管委会)开展录入信息系统工作。
二、风险消除程序
(一)提出名单。村党组织根据动态帮扶情况,提出拟消除风险人员名单,入户核实相关情况。
(二)评议公示。村党组织对入户核实后的人员组织评议,并在村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
(三)核准公告。经村级评议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乡(镇、街道、管委会)人民政府,乡(镇、街道、管委会)人民政府安排实地入户核查核准,属实的上报县市乡村振兴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县市乡村振兴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并在当地进行公告,指导乡(镇、街道、管委会)在信息系统标注“风险消除”。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