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普湖县人社局就业专项资金支出公示
来源:岳普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1-11-02 10:54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保险补贴办法>的通知》(新人社规〔2020〕1号)和《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就业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新财社〔2018〕241号)等文件精神,现对企业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就业见习补贴等资金发放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1年11月2日-11月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映。
监督举报电话:0998-6885678




岳普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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