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普湖县人社局就业专项资金支出公示
来源:岳普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2-06-16 20:20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保险补贴办法>的通知》(新人社规〔2020〕1号)和《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就业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新财社〔2018〕241号)等文件精神,现对企业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就业见习补贴等拟发放资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6月16日-6月22日)。
监督举报电话:0998-6885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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