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普湖县高龄老人基本生活津贴政策公告
来源:岳普湖县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3-10-11 13:16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让党的惠民惠农政策有效落实,确保每一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都用到群众身上,现对2023年上半年高龄老年人基本生活津贴资金公告如下。
一、政策依据
1.《关于印发〈80周岁以上老年人基本生活津贴制度〉和〈8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体检制度〉的通知》(新党办发〔2011〕31号)
2.《关于印发〈全区民政社会救助资金社会化发放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民发〔2018〕58号)
二、补助对象
高龄老年人:具有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农业、非农业户籍,年龄在80周岁(含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三、补助标准
年龄在80周岁(含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补助50元;90周岁(含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补贴120元;100周岁以上(含100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补助200元。
四、发放方式
银行卡发放
五、发放时限
实行按月发放的方式
六、政策咨询和监督投诉
群众如对高龄老年人基本生活津贴发放工作有意见建议的,可拨打以下电话。
1.岳普湖县财政局:0998-6822903
2.岳普湖县民政局:0998-6828911
3.岳普湖县农村信用社:139999644044
岳普湖县民政局
2023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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