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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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普湖县2023-2024学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方案

来源:岳普湖县教育局 发布日期:2023-08-08 17:39 浏览次数: 字体:【

为切实做好2023秋季学期岳普湖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新教厅办[2023]6号)、《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喀教发[2023]19号要求,结合岳普湖县教育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3]1号)等有关法律、规定文件为依据,遵循大力推进全地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原则,以促进教育公平为目标,稳妥推进“单校划片”、“多校划片”招生方式,落实好学生免试就近入学政策,着力构建科学、合理、公正的招生工作体系和机制,切实落实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招生入学的“十项严禁”要求。

、基本原则

(一)依法入学原则。2023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凡年满6周岁及以上儿童,应当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幼儿园大班未毕业的可延迟至7周岁。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户籍所在地对口学校提出申请,报教育局备案,教育局与学校对其实施入学情况追踪。

(二)免试入学原则。义务教育学校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通过笔试、面试、面谈、附加其他任何条件选拔学生,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各种培训班选拔学生入学。

(三)就近入学原则。小学入学采取划片登记入学,初中入学采取对口直升方式入学。片区内登记报名人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的,学校应全部录取;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其余未录取学生由县教育局负责采取特定规则在相邻片区就近协调入学就读。

(四)规范公平原则。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要把公平公正理念和意识贯穿于招生入学工作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服务意识,为学生创造平等就学机会。各学校于8月5日前,向社会公布当年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和具体实施方案、招生咨询电话,公开学校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程序及时间,并于8月20日前,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结果。禁止招收择校生,完善招生公示制度、咨询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实行公平、公正、阳光招生。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各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切实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三、招生对象及范围

招生对象

1.小学:2023年招收岳普湖县户籍及外来经商务工等人员适龄子女(年满6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入学。各学校必须接收招生范围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学生随班就读,对残疾儿童专家委员会鉴定为“送教上门”的适龄学生,学校要实施“一人一案”送教上门,并纳入学籍管理。

2.初中:小学六年级毕业的适龄儿童。

小学招生范围

1.岳普湖县第二小学(普通类学校招生范围:文化路以西310省道以北、库木萨热依南路以东、新岳西路以南;②艾吾再力库木路以南、光明路以东、新岳西路以北、文化路以西;③艾吾再力库木路以南、新村路以西、文化路以东、310省道以北;④达瓦昆路以南、花园路以西、310省道以北,新村路以东范围内单列类适龄儿童,以及全县所有普通类适龄儿童。

内辖小区:绿洲华府、领秀家园一期、领秀家园二期、安居小区、大发高层、鑫源华庭、警苑小区、干部村、老财政局家属院、老城检察院小区、老广电局小区、医药公司小区、农贸市场、现代商住楼高层、修造厂小区、邮政局小区、粮食局小区、国际大巴扎小区、市管中心商住楼、电信局家属院、新鑫小区、工商局家属院、文工团家属院、园丁小区、斜楼小区、东方红商住楼、亮星小区、祥龙小区、交通局小区、花园小区C区。花园小区C区的适龄儿童根据就近就便原则自主选择在一小或二小就学。

2.岳普湖县第一小学招生范围:文化路以东、新岳路以北、东环路以西、迎宾路以南;②文化路以西、艾吾再力库木路以北、光明路以东、迎宾路以南;③市政大道以南、花园路以西、达瓦昆路以北、新村路以东以上范围内所有单列类适龄儿童。

内辖小区:老县委家属院、阿尔祖小区、明园小区、阳光小区、花园小区B区、花苑小区B区、温馨小区、贸易公司家属院(艾买提小区)、阳光小区C、D区、自来水公司家属院、联通公司家属院、石榴花大厦、棚户区小区、信用社家属院、棉麻公司家属院、地税局家属院、水利局家属院、金晨公寓、养路段小区、医院小区、银花小区、锦绣庄园、花苑小区A区、达瓦昆广场小区、红楼小区、金桥大厦、希望大厦小区、公路局小区、菜队。花园小区C区的适龄儿童根据就近就便原则自主选择在一小或二小就学。

3.岳普湖县第三小学招生范围:岳普湖乡1村、2村、3村、6村、8村小学岳普湖镇中心、1村小学三年级升学至四年级的学生。

4.岳普湖县第四小学(原岳普湖乡2村小学招生范围:①招收岳普湖县第三小学二年级168名学生;②招收育才路以东、310省道以北、迎宾大道以南、轻工建材园以西(含岳普湖乡9村);③市政大道以南、育才路以西、310省道以北、花园路以东;市政大道以北、育才路以西、东环路以东、团结路以南;⑤迎宾大道以南、桃园以东、团结路以北、育才路以西;以上范围升小学一年级适龄儿童。

内辖小区:物流园小区新城公安局小区人才公寓百姓家园新城区小区卫生监督所小区东方铭筑、达瓦花苑小区、翡翠城小区、喀拉玉吉买小区、水木清华小区、众合领秀小区、法院一期、法院二期、花园小区D区。

5.岳普湖镇中心小学招生范围:①迎宾大道以北、胜利路两侧(工业园区)适龄儿童;②迎宾大道以南、东环路以东、团结路以北、桃园以西(岳普湖镇3村)适龄儿童。③启航幼儿园大班毕业适龄儿童及县城各社区幼儿园毕业的岳普湖镇1村和3村的适龄儿童。

6.岳普湖镇1村小学招生范围:招收库木萨热依南路以西、新岳路以南、光明路以西、迎宾路以南及岳普湖镇1村幼儿园大班毕业适龄儿童。

7.铁热木镇良种场小学撤并至铁热木镇2村小学,良种场一年级适龄儿童由2村小学负责招收。

8.铁热木镇9村小学撤并至铁热木镇10村小学,9村一年级适龄儿童由10村小学负责招收。

9.铁热木镇13村教学点撤并至铁热木镇中心小学,13村一年级适龄儿童由铁热木镇中心负责招收。

10.艾西曼镇5村教学点撤并至艾西曼镇3村小学,5村一年级适龄儿童由3村小学负责招收。

11.色也克乡8村小学撤并分流至色也克乡5村、6村、9村小学,家长根据就近就便原则自主选择5村、6村、9村小学入学。

12.巴依阿瓦提乡新光小学撤并至巴依阿瓦提乡中心小学,9村一年级适龄儿童由巴依阿瓦提乡中心小学负责招收。

13.也克先拜巴扎镇6村小学撤并至也克先拜巴扎镇5村小学,6村一年级适龄儿童由5村小学负责招收。

14.也克先拜巴扎镇9村小学撤并至也克先拜巴扎镇8村小学,9村一年级适龄儿童由8村小学负责招收。

15.阿其克乡3村小学、4村小学1-3年级和原中心小学1至3年级撤并合并至阿其克乡中心小学新校区(现阿其克乡中学校址),3、4村一年级适龄儿童由阿其克乡中心小学负责招收。

16.阿其克乡6村教学点撤并分流至阿其克乡7村教学点和阿其克乡中心小学新校区(现阿其克乡中学校址),家长根据就近就便原则自主选择7村、中心小学入学。

17.各乡镇其他小学招收辖区内适龄儿童,中心小学招收小学三年级升四年级的适龄儿童。

(三)初中招生范围

1.岳普湖县第一中学:八年级200名学生,九年级195名学生搬迁至岳普湖县第五中学。

2.岳普湖县第二中学(普通类学校)招生范围:招收县一小、县二小六年级毕业学生。

3.岳普湖县第三中学招生范围:招收县三小、色也克乡小学、岳普湖乡六年级毕业学生。

4.岳普湖县第四中学招生范围:招收福利院、也克先拜巴扎镇中心小学、艾西曼镇中心小学六年级毕业学生

5.岳普湖县第五中学招生范围(原铁热木镇中学):搬迁至岳普湖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校址,岳普湖县第一中学八年级、九年级搬迁至岳普湖县第五中学,招收铁热木镇中心小学、巴依阿瓦提乡中心小学、阿洪鲁库木乡中心小学六年级毕业学生

6.岳普湖县第六中学招生范围(原阿其克乡中学):岳普湖县阿其克乡中学、岳普湖县二中分校、巴依阿瓦提乡中学八年级、九年级搬迁至岳普湖县第六中学校址,招收阿其克乡中心小学六年级毕业学生。

四、登记办法

1.农村小学:农村小学招生范围内的户籍适龄儿童凭户口簿、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到招生学校报名登记,户籍不属于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凭户口簿、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居住证(须为派出所或社区出具的有效居住证)等材料报名登记。

2.城区小学:城区小学招生范围内的户籍适龄儿童凭户口簿、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到招生学校报名登记,户口簿信息自2023年1月20日后有变更记录的,并且监护人非父母,此类情况由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就近安排入学。户籍不属于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凭户口簿、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居住证(须为派出所或社区出具的有效居住证)等材料报名登记,户口簿信息自2023年1月20日后有变更记录的,并且监护人非父母,此类情况由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就近安排入学。

五、工作安排

(一)发布公告(8月5日前)

县教育局通过岳普湖县人民政府网、岳普湖县零距离等公众媒体上发布招生公告,各学校在招生范围内各村(社区)、小区(小组)张贴招生公告共同做好招生宣传告知工作。

(二)现场登记确认(8月16日—8月18日)

家长持相关证明材料按时到学校公布的招生地点现场登记并确认信息,现场审核未通过的请重新提供证明材料,现场未确认的请按照招生要求到符合条件的学校登记。

统筹调剂入学(8月19日)

片区内登记报名人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的,学校应全部录取;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按照已明确的规则录取,其余未录取学生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相邻片区就近协调安排入学。

(四)公布入学名册(8月20日)

各学校公布入学名册,发放入学通知书。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招生宣传,确保安全稳定

各校要通过学校宣传栏和社区宣传栏等阵地,把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报名时间点、登记办法、所需材料、咨询举报电话等信息向社会公布,为家长、学生提供咨询、指导和服务。同时学校要做好招生入学相关的安全稳定工作,完善方案、制定预案,注重舆情搜集,对各种突发情况,按照预案妥善处理。

(二)加强招生督查,确保秩序正常

学校要建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健全招生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切实加强对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各中小学必须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的相关要求,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纪委驻县教育局检查组对招生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对招生工作中出现的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规行为给予严肃处理。

(三)规范收费行为,确保廉洁招生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实行免费义务教育,严禁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向学生收取不符合国家、自治区、地区规定的费用,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四)强化学籍管理,实行均衡编班

学校要严格执行学籍电子化管理的规定,从学生入学之日起1个月内为学生建立学籍档案。学校要严格控制班额和招生计划,小学班额控制在45人以内,初中班额控制在50人以内。学校要严格落实相关规定均衡编班,不得按学生的学业成绩进行分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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