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05/30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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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普湖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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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教育惠民政策及资助情况

来源:岳普湖县教育局 发布日期:2025-05-30 11:41 浏览次数: 字体:【

一、学前教育

学前教育阶段每位幼儿每学年享受2800元。其中:幼儿园保教费按每生每年1100元补助;幼儿伙食补助按每生每年1450元补助;幼儿读本按每生每年130元标准配发;幼儿园取暖费按照生均120元标准补助。

二、义务教育阶段

1.公用经费(免杂费)补助:小学每生每年720元,初中每生每年940元,对不足100人的规模较小学校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为义务教育减免学费的费用)

2.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小学每生每年1400元(一年按200天算,每天7元统一配热餐,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免费享受午饭)

3.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补助:小学每年每生1250元(一年按200天算,每天6.25元统一配发早餐和晚餐),初中每年每生1500元(一年200天算,每天7.5元统一发早餐和晚餐),住宿费每生每年300元(宿舍管理公用经费)

4.免费提供教科书补助:小学每生每学年90元,初中每生每学年180

5.取暖费补助:中小学每生每年85

每名小学走读生每年共计享受2295元,每名小学寄宿生每年共计享受3845元。每名初中走读生每年共计享受2605元,每名初中寄宿生每年共计享受4405元。

三、高中阶段

普通高中

1.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普通高中每生每年2300元(按照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和学生成绩分三个档次,打卡方式发放)

2.普通高中免学费补助:普通高中每生每年1200元,建档立卡贫困普通高中学生学费补助每生每年1430

3.免教材费补助:按照教育部公布的南疆四地州普通高中免费教科书科目表提供,平均每生每年免费教材670

每名普通高中一般家庭学生每年一共享受4170元,每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每年共计享受4400元。

中等职业教育

1.国家奖学金国家对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二年级(含)以上学生中学习成绩优异、技能表现突出的学生进行奖励,享受比例0.2%,奖学金标准每生每年6000

2.国家助学金就读中等职业教育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全部学生,三年级农村(不含县城)全部学生。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300

3.国家免学费就读中等职业教育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所有学生,免除学费。资助标准每生每年平均2000

4.住宿教材费:就读中等职业教育在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所有学生,免除住宿教材费。资助标准每生每年900元(教材费300元,住宿费600元)。

四、其他教育惠民政策

1.内地新疆高中班补助政策:每生每年10700元,办班城市财政按每学年生均8000元以上的标准(大部分学校达到万元以上),自治区财政按每生每年2700元标准,每年另安排大病医疗金100万元,用于内高班学生医疗救助。同时,自治区内学办每年组织优秀学生家长去办班学校进行参观,费用由自治区全额承担

2.新疆区内高中班补助政策:自治区财政按每生每学年8000元标准

3.新疆区内初中班补助政策:自治区财政按每生每学年7000元标准向办班学校拨付经常性费用,每年另安排大病医疗金100万元,用于内初班学生医疗救助

4.内地新疆中职班补助政策:中央财政按每生每年5000元标准予以生活费补助;自治区本级财政承担每生每年1000元交通费;预科生每生每学期4100元补助,每年另安排大病医疗金50万元,用于内职班学生医疗救助。同时,内职班学生按标准享受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补助

5.援疆资金资助内地普通高校新疆籍学生补助项目:(列入地区惠民生现金发放项目):农村低保家庭学生、脱贫户(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城镇低保家庭学生烈士、伤残军人家庭及孤儿学生,每生每年6000

6.喀什地区贫困家庭大学生教育资助专项资金:当年(新生)考入疆内经国家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岳普湖籍脱贫户(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按每生3000元标准进行一次性资助

7.雨露计划项目:为岳普湖县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家庭子女接受农村建档立卡脱贫户、监测帮扶对象家庭中子女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在校学习,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的给予家庭扶贫助学补助,每生每年3000

8.滋蕙计划项目: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通过高考、高职单招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考入疆内院校的新生每人一次性500元,考入疆外院校的新生每人一次性1000

9.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对到自治区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的应届毕业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高校毕业生)。

10.生源地助学贷款

标准:就读于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额度不超过16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

申请范围和对象:岳普湖户籍就读于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全日制研究生。

一、学前教育

学前教育阶段每位幼儿每学年享受2800元。其中:幼儿园保教费按每生每年1100元补助;幼儿伙食补助按每生每年1450元补助;幼儿读本按每生每年130元标准配发;幼儿园取暖费按照生均120元标准补助。

二、义务教育阶段

1.公用经费(免杂费)补助:小学每生每年720元,初中每生每年940元,对不足100人的规模较小学校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为义务教育减免学费的费用)

2.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小学每生每年1400元(一年按200天算,每天7元统一配热餐,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免费享受午饭)

3.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补助:小学每年每生1250元(一年按200天算,每天6.25元统一配发早餐和晚餐),初中每年每生1500元(一年200天算,每天7.5元统一发早餐和晚餐),住宿费每生每年300元(宿舍管理公用经费)

4.免费提供教科书补助:小学每生每学年90元,初中每生每学年180

5.取暖费补助:中小学每生每年85

每名小学走读生每年共计享受2295元,每名小学寄宿生每年共计享受3845元。每名初中走读生每年共计享受2605元,每名初中寄宿生每年共计享受4405元。

三、高中阶段

普通高中

1.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普通高中每生每年2300元(按照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和学生成绩分三个档次,打卡方式发放)

2.普通高中免学费补助:普通高中每生每年1200元,建档立卡贫困普通高中学生学费补助每生每年1430

3.免教材费补助:按照教育部公布的南疆四地州普通高中免费教科书科目表提供,平均每生每年免费教材670

每名普通高中一般家庭学生每年一共享受4170元,每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每年共计享受4400元。

中等职业教育

1.国家奖学金国家对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二年级(含)以上学生中学习成绩优异、技能表现突出的学生进行奖励,享受比例0.2%,奖学金标准每生每年6000

2.国家助学金就读中等职业教育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全部学生,三年级农村(不含县城)全部学生。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300

3.国家免学费就读中等职业教育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所有学生,免除学费。资助标准每生每年平均2000

4.住宿教材费:就读中等职业教育在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所有学生,免除住宿教材费。资助标准每生每年900元(教材费300元,住宿费600元)。

四、其他教育惠民政策

1.内地新疆高中班补助政策:每生每年10700元,办班城市财政按每学年生均8000元以上的标准(大部分学校达到万元以上),自治区财政按每生每年2700元标准,每年另安排大病医疗金100万元,用于内高班学生医疗救助。同时,自治区内学办每年组织优秀学生家长去办班学校进行参观,费用由自治区全额承担

2.新疆区内高中班补助政策:自治区财政按每生每学年8000元标准

3.新疆区内初中班补助政策:自治区财政按每生每学年7000元标准向办班学校拨付经常性费用,每年另安排大病医疗金100万元,用于内初班学生医疗救助

4.内地新疆中职班补助政策:中央财政按每生每年5000元标准予以生活费补助;自治区本级财政承担每生每年1000元交通费;预科生每生每学期4100元补助,每年另安排大病医疗金50万元,用于内职班学生医疗救助。同时,内职班学生按标准享受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补助

5.援疆资金资助内地普通高校新疆籍学生补助项目:(列入地区惠民生现金发放项目):农村低保家庭学生、脱贫户(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城镇低保家庭学生烈士、伤残军人家庭及孤儿学生,每生每年6000

6.喀什地区贫困家庭大学生教育资助专项资金:当年(新生)考入疆内经国家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岳普湖籍脱贫户(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按每生3000元标准进行一次性资助

7.雨露计划项目:为岳普湖县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家庭子女接受农村建档立卡脱贫户、监测帮扶对象家庭中子女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在校学习,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的给予家庭扶贫助学补助,每生每年3000

8.滋蕙计划项目: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通过高考、高职单招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考入疆内院校的新生每人一次性500元,考入疆外院校的新生每人一次性1000

9.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对到自治区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的应届毕业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高校毕业生)。

10.生源地助学贷款

标准:就读于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额度不超过16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

申请范围和对象:岳普湖户籍就读于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全日制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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