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07/20

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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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普湖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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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普湖县2026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来源:岳普湖县教育局 发布日期:2026-07-20 13:28 浏览次数: 字体:【

为了切实做好2026年秋季学期岳普湖县幼儿园招生工作,促进教育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幼儿园工作规程》等有关政策法规,结合县教育实际,特制定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着力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要求,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牢把握学前教育正确发展方向,以促进教育公平为目标,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着力构建公益普惠、安全优质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招生原则,切实保障适龄儿童的合法权益,全面促进学前教育健康、均衡、优质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统筹、教育主管的原则。规范招生行为,确保每一名在本县户籍的适龄幼儿都能按时入园,尽最大努力满足符合报名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园需求。

(二)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园的原则。各幼儿园在招生中,要首先满足招生范围内符合报名条件3周岁幼儿入园。以“相对就近,免试入园”为出发点,优先解决招生范围内岳普湖县户籍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入园,有序解决非岳普湖户籍适龄幼儿入

园,实行“零择”。

(三)依法入园的原则。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园的适龄幼儿,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户籍所在地招生幼儿园提出申请,符合延缓入园条件的报教育局备案,教育局与幼儿园对其实施入园情况追踪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获得自治区及以上个人一等功和二等功公安民警子女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三、招生对象

2026年招收岳普湖县户籍及外来经商务工等人员适龄子女,年龄满三周岁,即2023831日之前出生的适龄幼儿。

四、招生范围

防止出现择热,根据居住情况对学区范围适龄幼儿分类如下:

类:学区范围内有户籍有房产并户籍与房产证(不动产证)保持一致的适龄儿童。

类:学区范围内有户籍有房产但无房产证(不动产证)的适龄儿童。

类:学区范围内有户籍无房产或无户籍有房产,在学区范围内居住6个月及以上的适龄儿童。

类:学区范围内有户籍无房产或无户籍有房产,在学区范围内居住未6月的适龄儿童。

类:学区范围内租房满6个月及以上,但户籍不在学区范围内的本地户籍或外地户籍的适龄儿童。

类:学区范围内租房未满6个月的本地户籍或外地户籍的适龄儿童。

备注:幼儿园按照核查后的信息,根据招生计划16类排序先后录取;如前一类幼儿录取结束后无空余学位,下一类幼儿不予录取调剂。学位不足时,同一类幼儿根据出生年月按年龄从大到小依次录取。上六类适龄儿童入学条件以家庭实际居住址为准,户籍、房产与监护人须一致,招生工作开始前还未入住的不纳入本学区招生范围,时间节点以幼儿园发布招生简章时间为准

(一)县直幼儿园。

1.岳普湖县中心幼儿园,位于文化南32号院。

招生范围:安居小区、警苑小区、绿洲华府、领秀嘉园一期、领秀嘉园二期爱必客汉堡商住楼、君樾府小区

2.东城幼儿园,位于达瓦昆路4号院。

招生范围花园小区、明园小区、达瓦昆小区、东方铭筑小区、翡翠城小区、德馨小区

3.团结幼儿园,位于青年路21号院。

招生范围:岳普湖镇24组、热融家园、银花小区、广场小区、电力公司家属院、养路段家属院、供销社家属院、和平小区、新华书店家属院、联通小区、医院小区、金桥大厦、金晨公寓、水利局家属院、团结小区。

4.幸福幼儿园,位于人民6号院。

招生范围:阳光小区、亮星小区园丁小区爱民小区东方红小区

5.向阳幼儿园,位于和平街56号院。

招生范围:开发区社区辖区内,岳普湖镇25工业园区小区、锦绣庄园。

6.启乐幼儿园,位于人民7号院。

招生范围:和平社区辖区,岳普湖镇2邮政小区、种子公司家属院、文工团家属院、老修造厂小区、领秀三期

7.育才幼儿园,位于育才305号。

招生范围:法院小区平安小区、康乐小区、和谐小区、众合领袖公园里、物流园小区、岳普湖乡2村、9村、公寓家园、百姓家园、人才公寓、育才幼儿园以东新城区产业园各小区

8.启航幼儿园,位于团结路北侧。

招生范围:苑小区、金昌利民小区检察院小区、老医药公司、新鑫小区、新宇小区、粮食局小区鑫源华庭、大发住宅楼、现代商住楼小区、财富广场、农发行小区、经贸局小区、祥和小区、福泽小区、福民小区、明德居小区、岳普湖3村、老县委家属院、阿尔祖小区、岳普湖乡28组、文化社区辖区,岳普湖镇31组、3组。

(二)乡镇幼儿园

乡镇幼儿园按照乡(镇)、村所辖范围内招收3-6岁适龄幼儿。

(三)残疾幼儿入园

本县户籍的残疾幼儿按前述招生办法申请入园。各幼儿园必须接收招生范围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幼儿随班就读。患有严重生理缺陷,无法到接受教育的重度残疾幼儿,幼儿园要实施一人一案送教上门,并纳入园籍管理。

(四)流动人口随迁适龄幼儿入园

1.父母在岳普湖县城有实际居住自购房产的适龄幼儿,在本县申请接受学前教育,根据县城各幼儿园学位空余情况安排入园。

2.户籍自出生日起一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并长期随父(母)在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上实际居住在县城的适龄幼儿,在本县申请接受教育,可根据辖区幼儿园学位空余情况安排入园。

3.父母在岳普湖县区域内务工经商,且无自购房产的适龄幼儿,在居住地申请接受学前教育,可根据辖区幼儿园学位空余情况安排入园。

、登记办法

县直幼儿园按照免试就近入目标,若学区范围内登记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幼儿园招生计划的,幼儿园全部招收;若超过幼儿园招生计划的,按照1至第6类依次开展招生某一类别招生人数已满,超过幼儿园招生计划的,幼儿园推荐联系其他有学位的幼儿园入园,确保应入尽入。

乡镇幼儿园乡镇幼儿园招生范围内的户籍适龄幼儿凭户口簿到对口幼儿园报名登记。不属于招生范围内户籍的适龄幼儿凭户口簿、居住证明等材料一并予以报名登记。

、工作安排

(一)发布公告(720日前)县教育局通过岳普湖县人民政府网、岳普湖县零距离等公众媒体发布招生公告,各幼儿园在招生范围内各村(社区)、小区(小组)张贴招生公告,共同做好招生宣传告知工作。

(二)现场登记确认(812814日)家长持相关证明材料按时到幼儿园公布的招生地点进行现场登记并确认信息,幼儿园根据招生计划按照顺序登记确认,计划招满为止,信息确认后以幼儿园最终公布录取花名册为准入园,现场审核未通过的在招生计划未满情况下重新提供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方可登记确认,现场确认不符合条件的请按照招生要求到符合条件的幼儿园登记。

(三)统筹调剂入学(815日)各幼儿园均未报名成功的适龄幼儿或从乡镇、其他县市转入的适龄幼儿,家长(法定监护人)可到所居住辖区幼儿园申请入园安排,幼儿园根据空余情况,安排入园。

(四)公布入园名册(817日)招生幼儿园公示招生录取名单5个工作日,公布最终入园花名册,通知入园事宜。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招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必须从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高度出发,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规范操作,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和招生政策,坚决反对和抵制不正之风。

(二)优化服务措施,规范入园行为。各幼儿园要牢固树立教育就是服务的理念,以服务幼儿、方便家长为宗旨,完善服务措施,优化服务项目。认真做好电话咨询、来访接待等服务工作。各幼儿园要严格遵守招生入园日程安排和工作纪律,切实规范入园行为。

(三)加强行风建设,强化纪检监察。切实加强招生过程中的监督与检查工作。各幼儿园要认真执行招生规定,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对违规招生的幼儿园将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对招生工作人员在招生过程中的违法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强化学籍管理,实行均衡编班。幼儿园要严格执行学籍电子化管理的规定,严禁违规招生要严格控制班额和招生计划,未经县教育局批准,一律不得突破要严格落实相关规定均衡编班(小班25人)。

(五)强化控辍保学,落实学前教育有保障一是各幼儿园在安排招生计划前,对辖区内的适龄幼儿进行全面调查,确保适龄幼儿全部按要求入园。坚决杜绝适龄幼儿辍学现象的发生,要严格学籍管理。二是各幼儿园优先招收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在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可招收其他辖区新入园幼儿。在招生过程中,幼儿园要安排专人负责仔细调查在外就读毕业后又回本辖区的幼儿,确保其入园就读,不得辍学。确保适龄幼儿入园率、残疾幼儿入园率。对特殊情况下不能按时入园的幼儿,必须及时上报本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和县教育局,由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和县教育局批准后方可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或拒绝残疾适龄幼儿入园。三是如各幼儿园招生人数较多无法容纳,推荐联系其他有学位的幼儿园入园,确保应入尽入。

如有咨询,请联系教育局基础教育股:0998-5733474。


岳普湖县教育局

2026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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