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岳普湖县耕地轮作项目实施方案
来源:岳普湖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5-11-20 13:54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按照地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喀什地区耕地轮作休耕项目实施方案》要求,为切实做好2025年耕地轮作工作,推动粮油作物轮作,加快构建用地与养地相结合、生产与生态相协调的绿色耕作制度,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规模
根据地区资金安排,我县耕地轮作面积1.15万亩,实际补贴实施面积以最终各乡镇申报补贴面积为准。
二、技术路径
重点支持全县免耕复播籽粒玉米轮作,适度扩大粮油作物种植面积。
三、补助管理
(一)补助标准。补助标准为150元/亩,用于补贴农户原有作物种植收益和土地管护投入。
(二)补助方式。通过财政“一卡通”平台发放补贴资金,调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种植户参与积极性,确保任务有效落实。承担轮作任务的耕地属于土地流转的,补助资金要发给流转经营户,而非土地承包户。乡、村要与承担轮作任务的新型经营主体或农户签订协议,明确相关权利、责任和义务,保障轮作工作依法依规、规范有序开展,协议文本存档备查。
(三)补助程序。建立实名公示制度,实行严格管理,概括为“农户申报、核实公示、乡镇复核、核实认定、二次公示、发放补助”。
——农户申报。农户自愿申请,向村委会据实申报符合条件的轮作补助面积。
——核实公示。村两委组织全面核实,进行实名公示,公示内容主要包括轮作品种、轮作面积等,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人民政府。
——乡镇复核。乡(镇)组织对村级上报的轮作补助面积开展实地复核,无误后,报县农业农村局核实认定。乡(镇)实地核实要覆盖所有村,核实比例不低于50%。
——核实认定。县农业农村局牵头会同纪检监察、财政、自然资源等部门,对乡镇复核后的轮作补助面积进行实地核实。县级实地核实要覆盖所有乡(镇),核实比例不低于10%。
——二次公示。县级核定无误后,委托村级在村委会进行二次公示,公示内容主要包括轮作补助面积、轮作品种、补助金额等,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发放补助。二次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农业农村局向县财政局提供轮作补助面积基础数据和补助发放清单,并会同财政局办理补贴兑付工作。在进行兑付前,要按照分户清册向农民发放补贴兑现通知书,告知补贴发放政策、标准、金额等内容,农民领取补贴兑现通知书时在分户清册上签字、按手印后,通过“一卡通”系统发放补贴资金,明确补助资金为“轮作休耕资金”。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加强项目实施的工作领导,推进耕地轮作项目的可持续性,成立岳普湖县耕地轮作项目实施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农业农村局局长担任,农技中心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领导小组负责加强工作统筹协调,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确保项目实施取得实效。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财政局负责补贴资金落实、资金拨付、绩效评价和资金监管,各乡镇要积极配合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做好宣传、登记、核实以及做清册录入一卡通平台等工作。
(二)做好宣传培训。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乡村“大喇叭”、宣传手册和各类新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做好政策解读,让基层干部和农民充分了解项目实施目的,避免出现农户上访问题。
(三)强化监督管理。农业农村局与财政局及各乡镇加强相互沟通协商,加快资金拨付和使用进度,确保资金及时到位且全部用于耕地轮作农作物上。坚决杜绝项目资金挪作他用,特别是不能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修建楼堂管所、弥补预算支出缺口和偿还债务等支出。对虚报面积,骗取、套取、贪污、挤占、挪用补助资金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岳普湖县问题线索举报电话:0998-6822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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