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对岳普湖县人民医院飞行检查的情况通报
来源:岳普湖县医疗保险中心 发布日期:2023-04-24 18:20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根据国家、自治区医保基金监管工作安排,自治区医疗保障局飞行检查组于2023年2月14日对岳普湖县人民医院自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的医保数据,结合医疗机构收费、物价项目和医保相关政策规定,进行了数据筛查与疑点分析检查,反馈疑点问题4项28条。经县医保中心、人民医院对反馈疑点问题逐条进行核查、对历史问题(自查自纠、专项检查、地区抽查复查等)已整改已退费问题去重、合议,最终核定县人民医院违规问题4项19条,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47027元。依据《喀什地区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处理如下:1.追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147027.00元;2.处以违规使用医保基金3%的违约金4410.81元;3.约谈有关负责人;4.行业内通报并整改违规行为。
相关文件:
作者: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