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普湖县清退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通告
来源:岳普湖县人社局 发布日期:2023-08-11 11:24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岳普湖县自2023年8月10日起,对全县历年存储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开展清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清退对象
凡在岳普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或专户存储保证金(保函)、工程项目已完工,且未发生工资拖欠或发生拖欠已经解决的。重点清退对象为2021年及以前项目,对逾期未办理清退手续的单位(或个人),相关资金将上缴财政国库统一管理。
二、清退时间
2021年及以前年度缴纳的保证金,须在2023年9月30日前提交清退材料;2022年开始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缴存工资保证金的项目,施工企业申报后符合规定即可办理清退手续。
三、清退材料清单
(一)施工单位出具的书面申请及无拖欠证明;
(二)建设单位出具的施工单位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同意退还保证金的证明;
(三)项目竣工验收报告;
(四)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票据、缴纳证明和收据;
(五)授权代办业务人员的委托书;
(六)施工期间的农民工工资发放表(农民工签字确认或发放公示情况的证据,以各班组制作表格,内容为姓名、工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七)在项目施工地点张贴劳动监察大队出具的申请清退的公示印证材料(需要张贴在所建工程门口;并且提供远、近照片各1张,公示时间30日);
(八)施工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注:以上所有材料需要加盖申请单位印章。
四、办理单位
岳普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岳普湖县新城区市政大道与纵一路交叉路口,联系方式:0998-6995256
五、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
岳普湖县2021年及以前年度未清退保证金项目清单
序号 |
工程项目名称 |
总承包企业 |
项目所属年度 |
1 |
岳普湖县老城区CNG加气站土建项目 |
喀什靖北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2016年 |
2 |
喀什地区岳普湖县艾西曼镇托万艾西买村基本农田整理项目(第十五标段) |
新疆建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2017年 |
3 |
岳普湖县义务教育运动场建设项目第一标段(铁热木1村、10村小学) |
新疆众智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021年 |
4 |
岳普湖县城市综合商业中心 |
四川省南充市天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013年 |
5 |
岳普湖县干部周转宿舍建设项目第一标段 |
新疆鑫昊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2017年 |
6 |
岳普湖县****扩建项目(附属)施工工程 |
新疆四海连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018年 |
7 |
岳普湖县骨干工程阿洪鲁库木乡干渠(0+00-21+853)节水改造工程 |
深圳市东深工程有限公司 |
2019年 |
8 |
岳普湖县明珠商业综合楼(原达瓦医院二次改造) |
喀什宝地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2020年 |
9 |
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岳普湖县色也克加油站新建工程项目 |
新疆中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2021年 |
10 |
岳普湖县城污水处理改造工程 |
山东华通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15年 |
11 |
岳普湖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EPC |
新疆东鼎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2020年 |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