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普湖县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办法 》征求意见采纳情况公告
来源:岳普湖县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4-04-23 13:47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为规范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工作,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民政部关于印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工作的实施意见》(新民发〔2019〕48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办法》(新民发规〔2021〕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岳普湖县民政局起草了《岳普湖县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办法》。2024年3月27日,通过岳普湖县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征求关于《岳普湖县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办法》的意见建议,截至4月23日,未收到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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