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普湖县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核意见
来源:岳普湖县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5-08-26 18:59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县人民政府:
我局已建立完善岳普湖县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后,于2025年4月17日依照相关规定进行了合法性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一、审查依据
(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713号)
(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自治区政府令第226号)
(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暂行办法》(新司通﹝2024﹞7号)
二、审查事项
(一)决策主体及权限
为深入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岳普湖县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开展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工作。决策事项的主体适格,属县人民政府决策权限。
(二)决策程序
2024年底,岳普湖县人民政府转发《关于开展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等决策承办单位组织各部门座谈调研,围绕决策事项重要问题、发展思路和对策建议展开讨论;实地调研各项目相关情况,多次与项目涉及单位座谈会商,对决策内容反复敲定完善后,提交县司法局汇总并进行合法性审核。县司法局对政府各组成部门填报的《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报送表》进行梳理汇总、审核,从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必要性、可行性以及是否符合我县发展战略等方面进行全面论证分析,剔除不符合重大行政决策要求的事项,初步形成《岳普湖县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征求意见稿)》,两次征求政府各组成部门的意见建议并修改完善,通过专家评审后出具了专家评审意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决策承办单位出具了合法性审查意见。县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核并编制《岳普湖县2025年度岳普湖县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提请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议,制订程序正当。
(三)内容审查
《岳普湖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岳普湖县荒漠化综合防治项目-防沙治沙项目(外围锁边)》《岳普湖县供热专项规划(2024-2035年)》等十项重大行政决策内容与《岳普湖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不相悖,内容以决策承办单位报送为准。
三、审查意见
《岳普湖县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主体适格、制定程序正当、内容与我县整体发展规划相符、内容以决策承办单位报送为准。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