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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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普湖县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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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普湖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来源:岳普湖县发改委 发布日期:2023-09-24 23:04 浏览次数: 字体:【


机构名称

办公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固定电话

负责人姓名

岳普湖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岳普湖县市政大道28

夏季:10:00-14:0016:00-20:00

冬季:10:00-14:00;1530-19:30

0998-6823470

岳跃彬

岳普湖县对口援疆协调服务中心

岳普湖县市政大道28

夏季:10:00-14:0016:00-20:00

冬季:10:00-14:00,15:30-19:00

董斌

岳普湖县价格认证中心

岳普湖县市政大道28

夏季:10:00-14:0016:00-20:00

冬季:10:00-14:00,1530-19:30

古丽加马丽·那买提

岳普湖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岳普湖县市政大道28

夏季:10:00-14:0016:00-20:00

冬季:10:00-14:00,1530-19:00

雷英阁


岳普湖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岳党办发[2019]53

第一条根据地委、行署批准的《岳普湖县机构改革方案》(喀党办字[2019]6)和《关于印发<岳普湖县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岳党办发〔201915),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岳普湖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岳普湖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牌子。

第三条岳普湖县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接受县一带一路列建设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承担县委一带一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县委一带一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工作,接受县委一带一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筹协调。

第四条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地委、县委关于发展和改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发展和改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

()研究提出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针、政策;统筹协调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国内外、区内外经济形势,提出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组织研究、协调实施重点专项规划,衔接、平衡主要行业的规划;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提出促进县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研究涉及经济安全及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政策措施和建议

()负责汇总分析县财政、金融、产业、价格政策等方面的情况和执行效果,提出政策建议;发布重大价格信息,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等。

()承担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县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县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组织制定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自治区、地区推署实施一带一路建设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推进西部大开发战略和重大政策的实施;推进县城镇化建设。

()承把规划重大建设项目的职

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目标政策及措施,规划重大项目:衔接平衡需要中央财政、自治区财政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编制、下达县固定资产投资计划、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和前期项目计划;负责县重大项目的管理和组织协调;争取自治区财政预算内建设资金,引导社会投资方向;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审核上报、审批、核准、备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查、审批项目初步设计;组织实施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县招投标工作;配合地区涉外(建设)项目国家安全事项审查工作。

()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提出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组织审核上报、审批专项规划;研究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拟订并实施以工代赈规划和计划;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政策,推动高技术产业化发展:规划、指导服务业的建设与发展。

()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监测国外资金利用和境外投资情况以及县外债结构优化状况;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审核上报、审批核准、备案国外贷款项目、外商直接投资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和审查利用重大内外资项目;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招商引资工作。

()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研究分析国内外市场供求状况。

()负责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协调县社会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促进就业、消费、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

()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全县社会节能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县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县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资源节约综合利用规划和政策;协调生态建设。环保产业和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等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对粮食的宏观调控、粮食流通、粮油储备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县粮油流通、储备计划,组织实施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指导粮食企业的各项工作运行;负责粮油总量平衡调控,管理国家和地方核油储备,指导粮油收购和市场销售

(十二)完成县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五条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设下列内设机构:

()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文书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安全保密、政务公开、安全生产、信访等工作;负责单位财务管理、部门预决算、国有资产监管等工作,负责机关党群、纪检监察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工资福利等工作。

()综合经济基本建设投资管理股

负责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年度计划,提出宏观经济调控的主要预期目标;组织开展经济形势分析和宏观经济预测,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综合性政策建议;统筹协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

编制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投资结构、资金来源和有关投资宏观调控政策。监资产投资运行情况,在项目实施中涉及重大问题时会同有,难以解决的组织拟定解决方案,提请人民政府1决定。会同有关部门对项目实施前期论证,及时努力争取中央预算内、自治区预算内资金的项目。按照审批限额以下的基建项目,贯彻执行自治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的决定。研究提出县重点基本建设项目计划并进行管理;负责提出重点项目前期意见,搞好前期项目储备及管理;负责掌握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重点建设项目和重点前期项目进展情况。负责制定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监管措施及管理模式;负责重点项目业主、参建单位的业绩、信誉评价及项目后评价;负责县内各类投资项目的审批和审核上报及管理。

综合分析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全县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农业、林业、水利、畜牧业、农机、乡镇企业、气象、渔业等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其他农村经济的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审核上报、审批、核准、备案归口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跟踪分析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形势,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并协调实施;研究提出县贫困地区有关发展品和规划;参与研究制定全县扶贫开发目标和政策措施;编制、-以工代赈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监督检查以工代赈计划执行、资金使用和竣工验收等工作;承担县以工代赈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推进实施县一带一路建设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价格与能源管理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地区有关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组织协调实施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应急管理,负责组织岳普湖县政府定调价前的价格成本监审和定期监审工作;负责县农产品成本调查。负责组织实施价格政策;制定和调整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和收费项目、标准、发布重大价格信息:对本级重要商品价格实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及年度收费统计;负责全县各类市场价格监测信息收集、整理、反馈分析。负责对司法、执法领域价格不明或价格有争议的事项进行裁定;对行政机关公务活动中价格不明或价格有争议的标的物进行价格认定;社会提供价格水平合理性、价格行为合法性的公正认定等工作。

组织实施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能源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审核上报资源开发总体规划,落实产业政策、技术、规范、标准及措施;按照管理权限,审核。准电力、电网、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地区粮食和物资储备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粮食流通、储备粮油和物资储备管理的法规、规章草案和有关政策。落实粮油、棉花、食糖、食盐等重要商品储备、轮换和投放计划,组织实施储备粮油、棉花、食糖、食盐等物资的储备、轮换和日常管理;承担中央、自治区、地区生活类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承担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的日常工作,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和粮食流通设施国家和自治区、地区投资项目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和粮食流通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第六条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9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3名。

机关工勤事业编制2名。

第七条 将县价格认证中心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县发展和改

革委员会。

第八条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九条 本规定由中共岳普湖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岳普湖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十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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