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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普湖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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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普湖县农业农村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来源:岳普湖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4-09-25 00:13 浏览次数: 字体:【


一、机构职能

县农业农村局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地委、县委关于“三农”工作畜牧兽医工作的方针政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畜牧兽医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实施全县“三农”工作畜牧兽医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指导监督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等政策研究。

(二)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贯彻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种植业、国有农场、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农业产业化发展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协调林果产业发展;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业监督管理。

(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七)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承担外来物种相关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县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参与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拟订并监督实施。

(九)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县内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中央、自治区、地区、县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一)承担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二)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三)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农业涉外事务,参与全县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交流合作,参与全县农业对外援助政策和规划制定,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十四)负责组织实施畜牧兽医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有关畜牧兽医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等。落实畜牧业、兽药和兽医器械行业、饲料饲草加工行业、畜禽屠宰行业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畜牧业、兽药和兽医器械行业、兽医事业发展、动物疫病防治、检疫监督、饲料饲草加工行业、畜禽屠宰行业的政策法规,制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和组织实施畜牧业、兽医行业、动物疫病防治、动物卫生、饲料饲草加工行业、畜禽屠宰行业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指导和组织实施畜牧业结构调整、畜禽遗传资源保护与利用、种畜禽管理及良种推广利用、标准化规模化生产、畜禽养殖场备案管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畜牧设施装备现代化指导和组织实施饲草生产加工流通、牧草业转型升级。

负责和监督动物疫病防治和疫情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动物疫病免疫、效价监测和风险评估,指导组织实施动物疫情扑灭工作。指导动物防疫应急管理负责兽医医政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兽医相关人员、兽医和动物诊疗机构。承担兽医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实施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动物标识及动物产品可追溯、动物卫生监督分级管理工作。负责兽药及兽医器械、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及运输环节、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畜牧兽医技术推广项目的管理工作。指导行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与改革。负责组织畜牧行业科技培训。监督畜禽养殖、屠宰等牧情调度。承担畜牧业综合生产形势分析和畜牧兽医行业统计有关工作。制定县畜牧业发展规划。提出相关投资项目需求和安排建议并监督实施。

(十五)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农业农村局内设机构6个,分别为:综合办公室、农产品质量安全与种植业管理办公室、农村经济发展改革与项目管理办公室畜牧兽医办公室科教法规办公室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

办公地址:岳普湖县新城区市政大道28号院。
    办公时间:夏季:10:00-14:00,16:00-20: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季:10:00-14:00,15:30-19: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姓名:牙生江
    联系电话:0998-6822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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