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普湖县商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规定
来源:岳普湖县商务局 发布日期:2026-08-20 18:20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第一条为了规范岳普湖县商务局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根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及党中央对商务工作的有关要求和《中共喀什地委办公室、喀什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岳普湖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喀党办字〔2024〕15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岳普湖县商务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本规定确定的主要职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是县商务局机构职责权限、人员配备和工作运行的基本依据。
第四条县商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地委关于商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以及县委工作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商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上级对外贸易、商贸流通发展战略和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国内外贸易、招商引资、涉外贸易经济合作、外商投资、对外投资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拟订贸易发展规划,推动内外贸一体化和城乡市场发展,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县城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有关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
(四)负责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拟定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五)负责组织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国内外贸易、市场运行、重要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并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六)组织实施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落实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执行进出口商品政策,落实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七)制定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企业信息化建设及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市场;负责建立电子商务行业统计和评价体系,推进电子商务支撑服务体系发展。
(八)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外商投资政策,参与拟订外商投资发展规划,做好外商投资企业服务,指导外商投资企业落实信息年度报告制度,推动重点产业对外开放与合作。
(九)贯彻执行上级招商引资方针政策,拟订全县招商引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组织、协调、推进重大招商活动,完善招商引资服务体系。
(十)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五条县商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商务领域有关政策研究;负责商务系统法制化建设和依法行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及规范性文件审核工作;负责制定和实施推动对外贸易发展政策措施;负责对外贸易运行监测分析工作;负责外商投资政策执行、接待服务等工作,推动重点产业对外开放与合作;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国际合作与交流,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负责涉外贸易相关协调工作;负责党的建设各项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机要保密、综合协调、服务保障、新闻宣传、安全保卫、督查督办、应急管理、信访服务工作;负责机关机构编制、干部人事、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
(二)招商引资室。负责招商引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招商引资有关政策研究和投资指南、重点项目、宣传片等招商资料的完善以及招商引资宣传推介;负责外来客商团队考察接待工作,邀请有投资意向的客商来岳考察洽谈,协调“一区四园”的招商引资工作;负责招商引资项目协议、合同的起草工作、项目落地帮办、代办全程跟踪服务;负责招商引资统计、信息等相关工作,参与和协调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负责驻点招商办事机构、对口援疆指挥部的联络工作;负责组织招商工作联席会议。
(三)商贸发展室。负责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监测统计分析国内贸易、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结构状况,进行市场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承担有关统计及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机制相关工作;按规定对石油成品油和汽车流通(含二手车、报废车)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市场体系建设有关工作,推动内外贸一体化和城乡市场发展,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县城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有关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负责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负责制定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企业信息化建设及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市场;负责建立电子商务行业统计和评价体系,推进电子商务支撑服务体系发展。
第六条县商务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本规定具体解释工作由中共岳普湖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其调整由中共岳普湖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本规定自2026年4月23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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