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普湖县财政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告
来源:岳普湖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6-01-27 18:41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相关要求,现将本机关对乌鲁木齐益达万通劳务有限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KSYPHX(GK)2025-04号
二、项目名称:岳普湖县人民医院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5年06月25日
四、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乌鲁木齐益达万通劳务有限公司
2、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温州街36号准噶尔花园小区3栋3号商铺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65010406207286XA
五、基本情况
经查,乌鲁木齐益达万通劳务有限公司在岳普湖县人民医院保洁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KSYPHX(GK)2025-04号)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六、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之规定。
七、处罚结果
八、处以13500元罚款(即采购金额千分之九的罚款,1500000元×9‰=13500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八、处罚日期
2025年09月08日
九、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岳普湖县财政局
2、联系人:买先生
3、联系电话:18999099655
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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