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07/22

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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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普湖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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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普湖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公示

来源:岳普湖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6-07-22 18:03 浏览次数: 字体:【


序号 被处罚单位/个人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实施机关 实施
程序
救济渠道 处罚种类 罚款金额(万元) 备注
1 新疆正伦实业有限公司 锅炉房内1个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未定期检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九十九条第三项 岳普湖县应急管理局 普通
程序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依法向岳普湖县人民
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 6 个月内依法向岳普湖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罚款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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