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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地区岳普湖县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3年7月更新版)

来源:岳普湖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3-11-12 23:01 浏览次数: 字体:【

喀什地区岳普湖县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2023年7月更新版
一级项目 二级项目 收费标准 文件依据(文号) 定价部门 行业主
管部门
是否
涉企
是否行政审批前置 是否涉进出口环节 备注
一、车辆通行费 经营性公路(含桥梁和隧道)通行费 目前收费公路的收费标准区间:
    (1)载客汽车:按车型分类,一类(型)汽车:0.2-0.486元/小车·公里;二类(型)汽车:0.3-0.729元/小车·公里;三类(型)汽车:0.4-0.972元/小车·公里;四类(型)汽车:0.72-1.75/小车·公里。
    (2)载货汽车:按车型分类,1类(型)货车:0.20-0.472元/小车·公里;2类(型)货车:0.27-0.657小车·公里;3类(型)货车:0.62-1.507元/小车·公里;4类(型)货车:0.858-2.085元/小车·公里;5类(型)货车:0.962-2.338元/小车·公里;6类(型)货车:1.368-3.325元/小车·公里。6轴以上的货车(含大件运输车辆)收费级差系数以6轴货车收费系数为基准,每增加一轴收费系数增加0.6,10轴及以上货车(含大件运输车辆)收费标准按10轴货车收费标准执行。超过6轴的专项作业车划分为6类货车。
    (3)收费取整规则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收费公路联网收费运营和服务规则(2020)补充规定>的通知》执行。ETC车辆通行高速公路时,不停车快捷收费系统自动分段计费、出站累计扣费,客货车单次总交易金额按“四舍五入”规则取整到“分”;MTC车辆通行高速公路收费站时,进站领取通行卡、出站交回通行卡并缴纳车辆通行费,客货车单次总交易金额按“四舍五入”规则取整到“元”。                                                                                                
新交综〔2005〕86号、新政函〔2010〕278号、新政办发〔2017〕131号、新政办函〔2021〕5号、新交发〔2021〕1号 交通运输部
门会同价格
主管部门
交通运输
部门
收费公路货车收费系数1:1.35:3.10:4.29:4.81:6.84(2020年12月31日前已开通运营收费公路为0.90:1.35:3.10:4.29:4.81:6.84)
二、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 (一)公共文化、交通、体育、医疗、教育等公共设施配套停车场(库、泊位),具有垄断经营特征停车场(库、泊位)收费 免费 关于调整岳普湖县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价格的通知(岳发改委[2022]91号) 价格主管
部门
交通运输部门
(二)政府投资建设(设立)的停车场(库、泊位)收费 中小型临时停放30分钟以内免收停车服务费;超过30分钟至1小时内收费2元;以后每增加1小时收费增加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算。白天(夏季9:30至22:00,冬季9:30至20:00)最高收费8元/车·次,晚间(夏季22:00至9:30,冬季20:00至9:30)不收费) 关于调整岳普湖县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价格的通知(岳发改委[2022]91号) 价格主管
部门
交通运输部门
三、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费 拖车费 喀什地区:1.执行公务、执法过程中发生故障和交通事故的机动车辆不收取拖车费;2.交通事故处理期间免收停车费;3.清障车将车辆拖曳至原停放地10公里以内的,载重量30吨以下(含30吨)的大车220元/车次,载重量30-45吨(含45吨)的大车260元/车次,载重量45吨以上的大车360元/车次,小车140元/车次,三轮摩托车(电动车)50元/车次,二轮摩托车(电动车)40元/车次;4.清障车将车辆拖曳至原停放地10公里以外的,除收取拖车费外,拖曳载重量45吨以内(含45吨)的车辆,10公里以上部分每超出1公里收取1元/车.公里,拖曳载重量45吨以上的大车,10公里以上部分每超出1公里收取2元/车.公里;以上标准为最高上限标准,下浮不限。 喀发改收费〔2012〕603号 价格主管
部门
交通运输部门
四、汽车客运站服务收费 (一)车辆站务基本服务收费 具体收费标准见相关文件。 新交运〔2020〕7号 价格主管
部门
交通运输部门
(二)旅客基本服务收费
五、污水处理费(按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的) (一)居民污水处理费 1.00元/立方米 关于调整岳普湖县供排水价格的通知(岳发改[2019]372号) 价格主管
部门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二)非居民污水处理费 2.5元/立方米
(三)特种污水处理费 3.00元/立方米
六、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按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的) (一)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2元/人/月 关于调整岳普湖县生活垃圾清运费及卫生费标准的通知(岳发改[2020]433号) 价格主管
部门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二)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2元/人/月
七、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 1、各地(州)所在市、各地级市、各县级市市区及城区管辖区域收费标准为24元/月·户;
2.全疆非扶贫开发重点县行政区域,喀什市、阿图什市、和田市市区及城区管辖区域收费标准为20元/月·户;
3.国家级、自治区扶贫开发重点县行政区域收费标准为15元/月·户。
有线数字电视用户可自愿选择按月、按季或按年度缴纳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对于申请安装二个终端及以上的电视用户,新增加的终端,其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减半收取。
新发改收费〔2017〕1199号 价格主管
部门
广电部门
八、垄断性交易平台服务收费 具体收费标准见相关文件。 新发改医价〔2012〕1950号、
新价农字〔1999〕18号、新发改医价〔2010〕836号、新发改医价〔2010〕1809号、新计价房〔2003〕334号等
价格主管
部门
住房城乡建设、粮食、自然资源部门
新发改服价〔2020〕578号
九、公证服务收费 (一)证明文件文书类公证收费 具体收费标准见相关文件。 新发改规〔2021〕22号 价格主管
部门
司法部门
(二)证明法律事实类公证收费
十、司法鉴定服务收费 (一)法医类司法鉴定收费 具体收费标准见相关文件。 新发改收费〔2017〕883号 价格主管
部门
司法部门
(二)物证类司法鉴定收费 新发改收费〔2017〕882号
(三)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收费 新发改规〔2022〕11号
十一、住房物业管理费 服务档次一级 多层无电梯普通住宅0.5元/月
高层或带电梯普通住宅1.0元/月
关于调整岳普湖县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价格的调整(岳发改[2022]90号) 价格主管
部门
住房城乡部门
服务档次二级 多层无电梯普通住宅0.7元/月
高层或带电梯普通住宅1.3元/月
服务档次三级 多层无电梯普通住宅0.9元/月
高层或带电梯普通住宅1.6元/月
服务档次四级 多层无电梯普通住宅1.0元/月
高层或带电梯普通住宅2.0元/月
十二、危险废物处置费 (一)医疗废物处置费 1.对有编制床位的一级以上(含一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除外),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编制床位数收取医疗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费,收费标准为2.06元/床·日,实行最高限价管理(下浮不限)。对床位使用率较低或因专业特点产生医疗危险废物较少的医疗卫生机构,可与医疗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企业协商确定床位数;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达到一级医疗机构的除外),根据规模等级按月收取医疗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费。专科医院、妇幼保健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门诊部、服务站、卫生院(覆盖乡镇辖区内所属村级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医务室、个体诊所等收费标准为358元/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供血机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等收费标准为148元/月。均实行最高限价管理(下浮不限)。                                                                               喀发改收费〔2021〕154号 价格主管
部门
生态环境部门 全地区适用
(二)其他危废处置费
十三、特种设备检验检收费(已按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的) 具体收费标准见相关文件。 新发改收费〔2011〕1738号 价格主管
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新发改收费〔2018〕585号
十四、供热供暖(暖气费) (一)居民供热 按建筑面积20元/平方米 岳政复[2007]53号 价格主管
部门
住房城乡部门
(二)办公、商业楼供热价格 按建筑面积22元/平方米
十五、供水 居民生活类用水 2.13元/立方米 关于调整岳普湖县供排水价格的通知(岳发改[2019]372号) 价格主管
部门
水利部门
非居民生活类用水(商业、工业、基建、服务业) 3.00元/立方米
特种行业类用水(洗车、澡堂、纯净水) 3.5元/立方米
其他用水(绿化) 1.00元/立方米
十六、农业灌溉用水 粮食作物用水 0.1017元/立方米 关于同意调整农业灌溉用水价格的批复(岳政复[2021]42号) 价格主管
部门
水利部门
经济作物用水 0.1413元/立方米
粮食作物用水 超过定额不足50%(含50%):超过部分按规定价格的1.5倍执行
超过定额50%不足1倍:超过定额50%不足1倍的部分,按规定价格的2倍执行
超过定额1倍以上:超过定额1倍以上的部分,按规定价格的2.5倍执行
经济作物用水 超过定额不足50%(含50%):超过部分按规定价格的1.5倍执行
超过定额50%不足1倍:超过定额50%不足1倍的部分,按规定价格的2倍执行
超过定额1倍以上:超过定额1倍以上的部分,按规定价格的2.5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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