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普湖县卫生健康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
来源:岳普湖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3-09-26 23:41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十四五”卫生健康发展规划是推动健康岳普湖行动和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行动纲领,是制定健康发展政策和实现更高水平全民健康指标的重要依据。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喀什地区卫生健康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和《岳普湖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新疆工作总目标,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实施“健康中国”和健康新疆战略为引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聚力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加快医疗资源均衡优质布局,促进卫生健康服务提质增效和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健康优先,良性发展。把健康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立足县情,将健康促进的理念融入公共政策制定实施的全过程,把提升健康素养作为增进居民健康的前提,加强健康教育,改善居民健康理念,加快形成有利于健康的生活方式、生态环境和经济社会发展模式,实现健康与经济社会良性协调发展。
(二)预防为主,完善服务。遵循科学发展理念,把握健康领域发展规律,健全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的分工协作机制,加快建设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整合型健康服务体系,构建贯穿全生命周期的服务体系。继续推动健康服务从规模扩张的粗放型发展转变到质量效益提升的绿色集约式发展,提供系统连续的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一体化服务,加强医疗保障政策与健康服务的衔接,提升健康服务水平。
(三)改革创新,协同发展。推进政策协同和制度创新,以居民主要健康需求和看病就医突出问题为切入点,补齐发展短板,注重硬件建设,同时更加注重学科人才、制度环境等软件建设,着力解决痛点难点问题。围绕长期性、深层次、战略性的重大问题,以改革促发展,加快卫生健康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步伐,推进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看病就医获得感和满意度。
(四)科技驱动,提质增效。促进卫生健康事业、健康养老、健康旅游、健康产业等协同发展,促进智慧医疗、远程医疗、“互联网+”等新技术向卫生健康行业渗透,促进新技术、新服务的快速转化利用,推动服务模式变革、提升服务供给效率。
三、发展目标
建立与岳普湖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高品质、整合型、智慧化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完善、系统、规范的公共卫生体系。以补短板、强弱项为主线,推动医疗资源均衡发展,着力提升学科建设、人才队伍培养,促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实现基本健康服务更加优质均衡,居民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
(一)健康岳普湖建设更加深入,覆盖全人群、全方位、全周期的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坚持“共建共享、全民健康”,健全健康岳普湖建设统筹协调机制。优先发展完善基层医疗服务体系,普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形成较为完善的健康“守门人”制度。到“十四五”末,力争万人全科医生数达到3人,居民主要健康指标超过自治区平均水平,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明显提高。完成国家级卫生县创建。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比例达到100%。
(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趋于完善。完成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基本建成功能定位更明确、更精准、更有效的现代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进一步加大公共卫生事业投入力度,改善疾病预防控制的基础条件。强化基层和医院的公共卫生责任,完善传染病监测预警机制,进一步健全应急响应机制。到“十四五”末,进一步提升重大传染病的救治能力。
(三)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更加高效。建成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到“十四五”末,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达到7张,每千常住人口医生数达到3人。加强对急性传染病的防控和应急处置的能力,创新医防结合的机制,在机制上实现人员通、信息通、资源通。公立医院实现内涵式、集约性和高效化转变,迈向高质量发展;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达标率不断提高;全民健康信息化平台基本建成。居民就医体验不断提升。全县80%的乡镇卫生院达到国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基本标准。
(四)中医特色优势更加凸显。加快中医药事业传承创新步伐,逐步建成以县中医医疗中心为龙头,其他医疗机构中医科室为骨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集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于一体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到“十四五”末,全县所有乡镇卫生院设置中医馆,配备中医医师。
四、重点工作
(一)深入推进健康岳普湖建设
1.完善健康岳普湖建设工作机制。建立岳普湖健康促进决策机制,推动落实“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策略。把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理念贯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各环节,依法推进健康城市建设。建立健全健康审查机制和重大健康问题部门会商机制,涉及可能影响城市公共卫生、居民健康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政策、规范性文件前,应当开展健康影响评估。健全完善健康岳普湖行动建设推进协调机制,构建“政府主导、多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全民健康共建共治共享工作格局。
2.开展多元化的健康促进行动。开展健康社区、健康学校、健康企业等“健康细胞”建设和健康促进区创建活动。实施健康知识普及行动,提升家庭和个人普及预防疾病、早期发现、紧急救援、及时就医、合理用药能力。健全完善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构建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强化营养监测体系,实施重点人群营养干预。配合体育部门实施全民健身行动,为不同人群提供针对性的运动健身方案或运动指导服务,打造百姓身边健身组织和“15分钟健身圈”。实施控烟行动,鼓励领导干部、医务人员和教师发挥控烟引领作用,到2022年底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基本建成无烟机关。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十三五”期间上升幅度达到5个百分点。
3.深入开展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全面加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组织体系和能力建设,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切实满足新时代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实际需要。积极探索建立社会卫生员制度。配合农业农村部门全面改善人居环境,加大城乡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力度,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回收利用,加快农村卫生厕所普及。配合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生态环保等部门加强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不断改善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确保干净整洁。实现自治区级、喀什地区级卫生城镇创建工作全覆盖,2022年争创国家级卫生县城。
(二)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1.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提升疾病防控的综合能力。以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现代化建设为抓手,围绕全面监测、科学评估、及时预警、有效处置、精准干预目标,建立健全职能清晰、机制顺畅、上下协同的疾病预防控制网络。强化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服务职能,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规范设置公共卫生科。依托乡镇卫生院强化公共卫生网格化管理职责。加大疾病预防控制基础设施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强化县疾控中心公共卫生核心实验室建设,提升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实验室检测能力。完善公共卫生监测体系和公共卫生风险评估工作机制,加强公共卫生干预和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和装备水平。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人才队伍建设,稳定和充实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完善人才保障机制,在收入分配、人员招聘、职称晋升、进修学习等方面向疾病预防控制专业技术人才倾斜,提高疾控系统人员待遇保障,完善人员激励机制,加强公共卫生人员的人才队伍专业培养,建设一支训练有素、装备精良的疾病预防控制专业队伍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队伍。
2.加强医防融合服务模式,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强化公立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服务考核,压实公立医疗机构的公共卫生职责,提高医疗机构人员公共卫生素养和能力。推动建立公共卫生学分作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年底考评、职称晋升续聘硬性指标的工作机制。试点推动公共卫生医师定期参与医疗机构的传染病、慢性病临床诊疗过程,制定健康管理方案,把预防为主落实到医疗服务之中。
3.聚焦慢性病管理与控制。推动慢性病综合防控建设工作。实施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引导重点人群开展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早期筛查,控制危险因素,预防疾病发生发展。加强慢阻肺患者健康管理,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肺功能检查能力。到“十四五”末70岁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下降15%。实施癌症防治行动,推进早筛查、早诊断、早治疗,有序扩大癌症筛查范围,提升癌症诊疗能力,降低癌症发病率和死亡率,提高患者生存质量。到“十四五”末,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提升10%,重点癌症早诊率达到60%。全面实施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发现高血压患者和高危人群,及时纳入管理并提供干预指导。实施糖尿病防治行动,引导糖尿病前期人群科学降低发病风险,指导糖尿病患者加强健康管理,延迟或预防糖尿病发生发展。到“十四五”末高血压、糖尿病规范化管理率达到65%。
4.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处置机制。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化指挥平台,制定和完善卫生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和应对预案体系。建立完善卫生应急专家委员会,加强卫生应急专业人才队伍培训和演练。建立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库,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立疾控中心生物安全二级水平实验室,具备新发传染病病原体、健康危害因素检测能力和重特大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能力。加强鼠疫等动物源性传染病和包虫病、布病、西尼罗病毒病等重大地方病、寄生虫病防控能力建设,完善监测哨点。
5.促进卫生健康监督升级。积极推进卫生监督机构开展饮用水、医疗废物、职业卫生等非现场智慧监管平台建设应用,实现传统执法模式向现代化执法模式的跨越式转变,实现卫生监督领域全要素、全流程、全覆盖监管。
(三)持续加强重点疾病管理
1.加强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持续落实结核病“普查普治、应治尽治、隔离治疗”和“集中服药+营养早餐”政策,强化重点人群主动筛查和潜伏感染者的预防性服药;探索新入校学生和教职工的早期筛查,巩固结核病防治成效。增强艾滋病防治意识,加强艾滋病检测、住院抗病毒治疗、随访管理和综合干预,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降低艾滋病传染,将疫情控制在低流行水平。继续实施国家免疫规划,以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接种率达到95%以上。做好黑热病防治工作,落实防蛉措施。持续巩固消除疟疾成果,维持疟疾监警能力。消除麻风病危害,保持控制和消除碘缺乏病、布鲁病等重点地方病,基本控制包虫病等重点寄生虫病流行,有效控制饮水型地方性氟、砷中毒危害和饮茶型地氰病危害。
2.促进职业健康事业发展。完善职业病防治体系,强化地区职业病危害防治技术支撑,提升职业病检验检测能力。加强职业健康宣传教育,结合每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推动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强化监管职责,逐步建立职业健康监督执法网络,保证监督执法力量,乡镇有专兼职执法人员或协管员,切实减少职业健康违法案件的发生。加大职业病防治救治力度,加大职业病防治投入,提升装备水平,加快职业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发展壮大职业健康人才梯队,逐步完善全区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加大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加强违法行为查处,推动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普及职业健康法规知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劳动者职业健康的良好氛围,确保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得到进一步保障。
(四)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1.完善中医医药服务体系。加强中医医院建设,提升中医传染病防治能力,优化内部管理运行机制,发扬维吾尔医专科专病特色优势,形成以白癜风为龙头,皮肤科、妇科、骨伤科、心血管内科、康复科为重点,其他专科为补充,共同促进、全面发展的良好局面,提供覆盖全民和全生命周期的中医药服务。促进谋划中医康养中心建设,打造形成中医药康复服务现代化+旅游服务产业链融合模式。
2.提升中医医药服务能力。充分发挥中医药(维吾尔医药)防病治病的独特优势和作用,加快推进中医(维吾尔医)特色专科、重点专科建设,着力培养中医药高层次专科人才,制定并完善引进、培养中医药(维吾尔医药)专科人才的优惠政策和激励措施。中医医院建成2个特色优势专科。深入中医药传统技术挖掘,做优做强心血管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内分泌代谢性疾病、骨伤病、妇科病、肛肠病、皮肤病,艾滋病等常见病、多发病、疑难病的中医药诊疗技术研究,优化慢阻肺、骨伤病、妇科病等诊疗技术。做好中医医院治未病中心(科)和康复科建设,提升中医治未病能力和康复能力建设。到“十四五”末,9所乡镇卫生院、96所村(90%的村卫生室)卫生室具备中医医药适宜技术。
3.扩大中医医药服务规模和影响力。促进中医药理论方法研究与传承,持续开展维吾尔医药古籍文献经典名方、民间验方和传统疗法搜集、整理工作,筛选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医药理论和技术方法,完善中医类医疗技术目录及操作规范。
(五)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1.实施县级医疗服务能力提升计划。按照“千县工程”县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工作方案,提升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服务能力,结合县域内疾病谱,重点加强临床专科服务能力建设。进一步健全诊疗科目,通过引进人才、改善硬件条件、派驻人员支援等措施补齐专科能力短板,重点提升对急危重症患者的抢救能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肿瘤、神经、心血管、呼吸、儿科、妇产科和感染性疾病等专科疾病防治能力。建设临床服务“五大中心”。依托县医院构建肿瘤防治、慢病管理、微创介入、麻醉疼痛诊疗、重症监护等临床服务五大中心。建强急诊急救“五大中心”。进一步强化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救治、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等急诊急救五大中心,优化资源配置,完善管理制度和流程,落实诊疗规范。完善急救网络,建设实时交互智能平台,实现患者信息院前院内共享,提升抢救与转运能力,为患者提供医疗救治绿色通道和一体化综合救治服务,提升重大急性病医疗救治质量和效率。到“十四五”末实现县人民医院具备603种疾病及重症患者救治能力,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以上,力争创建2—3个地区级临床重点专科,其中1—2个接近自治区级临床重点专科水平;加快推进建县域医疗资源共享“五大中心”。以县域医共体为载体,依托县医院建设互联互通的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心电诊断、病理、消毒供应等资源共享五大中心,提高县域医疗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力争实现“乡检县诊,以县带乡”,检验、心电、影像中心使用覆盖率达到90%以上。充分发挥技术辐射和带动作用,通过对口援疆、对口帮扶、紧密型医共体等多种方式,促进医疗资源纵向整合,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
2.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1)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按照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在基本功能、业务科室设置及区划等方面的标准加强乡村一体、防治结合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持续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完善服务功能,突出服务特色,提强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所有乡镇卫生院按照国家能力标准对标对表,持续改进和提档升级,持续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加快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加大对口帮扶力度,提升县域诊疗服务能力。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提高服务能力。
(2)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稳步推进电子健康档案规范化建设,确保档案内容真实、准确,稳步提升档案质量,鼓励通过多种途径激励居民利用健康档案参与自我健康管理的积极性。到2022年全面实现向签约居民开放电子健康档案查询,提高电子健康档案利用率。
(3)促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质增效。提升签约服务质量,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以残疾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老年人、慢病患者、孕产妇、0-6岁儿童以及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人群为重点对象,结合服务能力及资源配置情况,合理确定签约范围、制定目标人群服务包、服务目标。倡导上级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加入家庭医生队伍,积极开展预约上门服务,推广使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APP,不断提升履约能力。
(4)持续开展全民健康体检。在政策支持不变的前提下,每年开展一次全民健康免费体检。通过广泛开展全面健康体检,建立完备、适用的居民健康档案,不断全面掌握喀什地区城乡居民健康状况,分析影响喀什地区城乡居民健康的主要因素,实现对危害群众健康的各类疾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早预防”。
(5)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完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障政策,不断加大乡村医生储备。推行乡村医生“乡聘村用”制度,通过定向招生、自聘等方式为基层医疗机构培养、引进一批有资质的临床或全科医生。建立退出机制,健全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3.鼓励社会力量办医。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推进和实现非营利性民营医院与公立医院同等待遇。加强规范管理和服务监管,鼓励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鼓励医师利用业余时间、退休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或开设工作室。个体诊所设置不受规划布局限制。加大政府购买服务的力度,支持保险业投资、设立医疗机构,推动非公立医疗机构向高水平、规模化方向发展,鼓励发展专业性医院管理集团。加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与社会监督,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规范发展。
4.严控医疗质量安全。规范各医疗机构处方、病历的书写,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的处方、病历、院感的指导,严禁网外采购,确保严格执行“两制”。以医院评审、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为契机,以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为核心,严格医疗机构、技术准入,规范医务人员执业资格管理。完善基础医疗和护理管理规范,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合理用药水平。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坚持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因病施治。落实护士配备标准,规范护士执业行为。严格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强化医院临床实验室质量管理,提高临床检验水平。规范消毒、灭菌、隔离与医疗废物管理工作。
(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1.落实分级诊疗医联体建设。切实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以医联体为载体逐步减少患者跨区域就诊。完善县域医共体网格化布局,持续推进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加快远程医疗协作网建设,推动远程医疗服务覆盖所有医联体。制定医联体章程,明确权责边界,加强上下联动,激发内生动力,完善信息系统,推动检查结果的互认和同质化,配合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坚持以强基层为主导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发展目标与发展方向,成立以县人民医院为核心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按照“两个允许”的要求,在不改变现行财政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投入的基础上,大力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一类财政供给、公益二类绩效管理”。明确责任权利和义务,执行统一的规章制度、技术规范、人员培训等标准,承担相应的医疗责任。
2.推动基层医疗卫生信息化。实施基层信息化能力的提升工程,完善基层医疗卫生信息化管理系统,加强基层标准化应用和安全管理。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管理、医疗卫生监督考核、远程医疗服务保障等重要功能。积极推进公共卫生、基层医疗卫生等信息系统与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规范连接,实现区域内数据整合共享。
3.完善医疗机构科学化管理。强化公立医院全面质量管理和成本控制制度设计,推进中医医院现代医院管理试点工作,将相关政策措施落地。以需求为主导设计服务流程和服务项目,推动公立医院的集约、高效和内涵发展。通过政府投入、医保支付、价格调整等共同改革措施,逐步建立完善补偿机制。
4.加强药品使用及耗材供应。落实国家集中采购药品配备使用,提高中选药品合理使用水平。加快药品使用和耗材供应监测制度化建设,统筹协调短缺药品保供稳价工作,提升监测预警能力,完善会商联动机制,做好短缺药品清单管理,分类施策积极应对。强化基本药物制度落地落实,推动各级医疗机构形成基本药物主导的“1+X”用药模式,抓好基本药物优先政策宣传、配备使用和目录调整。稳步开展药品临床综合评价,提高管理水平和技术能力,开展重点类别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加强药师服务队伍建设,提升药师服务能力,转变药学服务模式,提高药学服务水平,促进药学服务高质量发展。
(七)加快学科人才布局建设
1.推进继续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将医德医风、法律法规、急诊和重症抢救、感染和自我防护,以及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知识与技能作为医务人员必修课。创新继续教育方式,逐步推广可验证的自学模式。大力发展远程教育,健全远程继续医学教育网络,实施远程学历教育,提升基层医护人员学历层次,将医务人员接受继续医学教育的情况纳入其年度绩效考核的必备内容。力争继续医学教育人员培训全覆盖。
2.加大分层次人才培养力度。结合实际需求继续组织参加自治区面向农牧区高中起点专科层次医学生培养项目,为乡镇卫生院培养一批“小病善治、大病善治、重病善转、慢病善管”的防治结合全科医学人才。开展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将全科医生培养逐步规范为“5+3”模式,现阶段将“3+2”助理全科医生培养模式和转岗培训作为培训全科医生的补充途径。
3.多层次引进人才。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带动医疗卫生技术发展和创新。积极落实人才引进政策,重点引进紧缺人才和高层次人才,特别是围绕临床医学、中医学、公共卫生和卫生管理等,引进更多具有多学科知识、高技术和高能力的专家、学术与技术带头人和熟悉法律、懂经营、善管理的复合型高级卫生管理人才。
(八)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1.加强妇幼保健和健康管理。健全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十四五”落实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工作,推动妇幼保健机构规范化和可持续化发展。推进县妇幼保健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资源整合,实现资源共享共用。继续实施妇幼健康保障工程,加大对妇幼保健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设备等投入。全面落实“两个允许”和“一类保障、二类管理”政策。对孕产妇、婴幼儿开展针对性的健康促进行动和预防保健服务,实现全生命周期健康维护。落实妇幼健康专科和母婴安全优质服务示范单位评审工作,促进妇幼中医药融合发展。规范孕产妇健康管理,扩大妇女“两癌”筛查项目覆盖面,降低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健全覆盖城乡居民、涵盖生育全程的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体系,开展婚前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等出生缺陷防控项目。加强0-6岁儿童生长发育监测、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评估与指导等健康管理。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干预措施。加强对基层产科医师、新生儿科医师和出生缺陷防治人才培养。
2.大力提升老年人健康服务。建立健全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为核心的老年医疗服务网络。开展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创建活动,加强老年人综合评估和老年综合征诊治。深化医养结合,以满足老年人健康养老需求为目标,基本健全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康护养相结合的健康养老服务体系。增强医养结合服务供给,合理规划、建设和改造医养结合机构,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推动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争取建1家医养结合机构。强化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衔接,促进医疗资源与养老资源深度融合,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健康养老服务,支持养老机构提供医疗卫生服务,鼓励养老机构与周边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签约合作,所有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推进居家健康养老服务,开展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工程;支持新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养老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与敬老院、村卫生室与农村幸福院统筹规划,毗邻建设;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项目,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明显提升,65岁及以上老年人医养结合服务率达到45%以上。发挥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作用,基本建立医养结合服务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推动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开设老年医学科和老年康复科,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护理床位占比。加强医养结合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质量监管,规范医养结合机构内部医疗卫生服务,加强医养结合人才队伍建设。
3.进一步落实优化生育政策。加强基层服务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落实生育登记制度,做好生育咨询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人民为中心,以均衡为主线,以改革为动力,以法治为保障,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建立健全覆盖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服务体系。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利用多种政策手段,多渠道调动资源,构建以普惠为重点的托育服务供给体系,按照不少于0.6托位/千人的标准配置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规范托育机构登记备案,建立托育机构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制度。鼓励用人单位采取灵活安排工作时间等措施为家庭婴幼儿照护创造便利条件。改革服务管理制度,提升家庭发展能力,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努力实现规模适度、素质较高、结构优化、分布合理的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为实现岳普湖社会稳定、长治久安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基础和持久动力。
4.完善人口监测和预警机制。健全基层监测网络队伍,完善人口监测点,推进生育登记、住院分娩、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居民健康档案等信息共享,加强全员人口库建设。加强与教育、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统计、医保等部门协作,促进人口服务基础信息融合共享、动态更新。跟踪监测生育形势和人口变动趋势,开展人口形势分析,深化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等重大问题研究。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制度和优惠政策。健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积极推进“双岗”联系人制度、家庭医生签约和就医绿色通道等服务,深入开展“暖心行动”,为特殊家庭提供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等服务。实施“十四五”公办托育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和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
(九)加快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设
1.加强顶层设计,促进智慧惠民。面向各业务实际需求,统筹各业务板块功能,破除信息化建设碎片化、项目化问题,构建标准化、规范化、整合型、一体化信息服务平台,转向高效、联动、智慧型管理模式。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主动探索5G、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医疗场景开发和应用。
2.完善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完善平台支撑架构和基础功能,实现数据采集与交换、数据治理与展现、信息资源存储和管理、平台主索引和注册服务等功能。建设县健康信息集成平台,涵盖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综合管理等六大业务应用系统的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加强信息安全保护,建立自治区级信息安全监管平台、电子认证服务监管平台,建设安全保障系统。探索社会化健康医疗数据信息互通机制,推动实现健康医疗数据在平台集聚、业务事项在平台办理、政府决策依托平台支撑。
3.推动基层医疗卫生信息化。实施基层信息化能力的提升工程,完善基层医疗卫生信息化管理系统,加强基层标准化应用和安全管理。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管理、医疗卫生监督考核、远程医疗服务保障等重要功能。以家庭医生签约为基础,推进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的广泛使用。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自身情况,积极推进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应用,探索创新发展,更好地服务广大老百姓。
4.推进卫生健康行业信息数据标准化。按照国家制定的信息化标准,制定数据开放、指标口径、分类目录、交换接口、访问接口、数据质量、协同共享、安全保密的规范和框架,畅通大数据在部门内部的共享通道,使大数据从源头上统一、规范。加强疾病报告、健康服务等数据的采集与共享,加强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和卫生健康信息标准应用成熟度评价工作,推进医院信息化标准评价一体化。加快基于电子病历的医院信息平台和临床数据中心建设,提升标准应用水平。
5.推广居民电子健康卡。以统一就诊卡、优化医疗服务、推动医疗信息互认共享、促进健康信息惠民为目标,实现电子健康卡在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诊疗服务一卡通用。推进电子健康卡(码)在卫生健康、医疗保障、金融支付、第三方支付等领域的便民惠民服务应用,基本实现居民看病就医、经费结算、全程健康管理“一卡(码)通”。实现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和检查检验结果共享调阅。全面落实居民电子健康卡宣传应用和推广注册,确保全体居民知码、懂码、有码、用码。充分利用大数据手段,将“健康卡”的相关数据整合形成动态数据库,进行多维度关联分析,为全县“后疫情时期”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决策支持。
6.深化“互联网+医疗”服务。推进互联网与卫生健康业务相融合,覆盖全县公立医疗机构的远程医疗支撑体系。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建设,从事前提醒、事中控制、事后追溯实现对互联网医院的全过程监控和管理。到“十四五”末,全县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互联网实现全覆盖,乡镇卫生院远程会诊全覆盖。
(十)促进健康扶贫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1.保持政策总体稳定,巩固健康扶贫成果。持续完善37个大病病种的专项救治工作,进一步提升基层定点医疗机构诊疗水平。持续稳定已脱贫住院患者地域内“先诊疗、后付费”、费用控制等政策,切实降低大病患者尤其是贫困患者看病就医负担。持续巩固拓展基本医疗有保障成果,利用全国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新疆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建立并完善因病致贫返贫监测预警长效机制,实行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空白点”动态清零。
2.加强和优化政策供给,提升卫生健康服务水平。重点加强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初步构建县乡村三级联动的县域医疗服务体系,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以医共体建设为基础,整合对口支援、国家、自治区、地区、县(市)各方援助力量,重点加强基层医疗质量安全、临床专科建设、人才队伍培养,努力打造一支带不走的“援建”队伍,切实提高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能力。
3.健全完善健康危险因素控制长效机制。提升重点传染病防控能力,实施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加强突发或新发急性传染病防治。实施结核病患者隔离治疗和“集中服药+营养早餐”政策,保持结核病报告发病率递减态势。开展艾滋病病毒抗体监测检测,落实病例随访及干预措施。积极开展“健康促进医院”创建工作,进一步发挥健康促进县项目带动作用。深入实施妇幼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积极探索农村婴幼儿照护和老年人健康服务发展项目。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4.做好健康扶贫与乡村振兴深度融合。紧紧围绕健康乡村建设目标,持续推进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继续实施县医院提标扩能工程,着力解决制约基层发展的人才问题,持续加大基层卫生投入,巩固完善基层卫生服务体系,推进健康扶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融合发展。
(十一)推进兵地、军地健康融合发展
1.构建兵地融合发展机制。促进兵地医疗机构的交流与协作,带动农三师42团卫生健康行业和医学科学技术共同发展。建设和农三师42团医疗机构互联互通的医师、护士定期考核平台,实现兵地医疗卫生机构医护人员统一定期培训考核,促进兵地医护人员诊疗服务能力同步提升。鼓励县人民医院、乡镇卫生院与农三师42团医院共建县域团域医共体,引导兵地医疗机构逐步建立大型设备共享、共用机制,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供给。
2.严格执行规划建设“一张图”。基于资源整合、信息共享、一体联动、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原则,开展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合作。逐步打通兵地健康信息系统,包括居民健康档案、定点医疗机构、生育检查考核、卫生监督执法结果、计划免疫接种等信息互认互查。进一步拓展兵地医疗卫生机构间,公共卫生服务提供、健康管理、人员培训督导、专家多点执业、应急救援等合作渠道,巩固兵地一盘棋、卫生一张网,保障区域内各族群众的健康水平,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十二)深入推进援疆工作开展
1.加快实施人才精品工程。积极发挥好援疆优势,持续开展医疗人才“组团式”援疆工作,建立中、长期卫生健康专业人才对口援疆机制,创新人才选派方式和机制,采用短中长等多种援疆形式,利用援疆省市优质专家资源,开展多层次、全方位培训带教,不断提升医疗卫生“软”实力。
2.全力推进“组团式”医疗援岳。持续深入开展医疗人才“组团式”援疆和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对口支援县人民医院工作,带动县人民医院一批重点专科建设,到“十四五”末力争县人民医院创建2—3个地区级临床重点专科,其中1—2个接近自治区级临床重点专科水平。采取“医院带科室”“专家带骨干”“师傅带徒弟”等方式,加快本地“名医名师”队伍建设。开展分级诊疗、义诊巡诊、人才培训、科研教学等合作交流活动,带动县乡各级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发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卫生健康事业对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意义和作用,要将规划确定目标和主要任务列入政府工作目标,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促进居民健康。县卫生健康委要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作用,强化规划落实,统筹推进各项任务。发改委、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办等相关部门要对于本规划的落实给予保障和支撑。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建立健全跨部门项目、跨单位项目实施的联动衔接机制,时刻保持数据共享、互联互通,及时协调和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各项任务有序推进、按期完成。
(二)强化资金人才保障
坚持政府在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中的主导地位,完善政府主导的多元化、可持续的卫生筹资机制,强化政府对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投入责任,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力度,适当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卫生健康事业改革与发展。完善公立医院财政补偿机制,财政补助与绩效考核结果相挂钩。有关部门要落实好各项卫生健康投入政策,保障卫生健康改革发展顺利推进。落实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大型设备购置、学科人才队伍建设等投入。
(三)开展宣传引导
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正面宣传和典型宣传,增强社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普遍认知,争取各方面支持,保障规划的有效实施。加强卫生健康普法宣传,优化医务人员执业环境,保护医务人员合法权益。各有关责任部门要根据本规划要求,编制群众喜闻乐见的解读材料和文艺作品,并以有效方式引导群众了解和掌握。加强卫生健康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卫生健康改革政策解读,为规划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做好监测评估
加强对规划组织实施的领导,科学有序分解规划任务。在有需要的前提下,制定相关专项规划。规划有关单位和部门要根据确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认真编制年度发展计划,确保目标任务有计划、有步骤地落实。建立规划实施的监测评估机制,建立科学的规划实施过程监测评估指标体系,定期评估规划实施情况,监督重点项目的执行情况,完善规划中期和末期评估制度。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