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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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普湖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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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普湖县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来源:岳普湖县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4-08-27 19:02 浏览次数: 字体:【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岳普湖县民政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决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地委、县委各项决策部署,健全基本民生社会保障体制,扎实做好困难群众生活保障,深化基本社会服务和基层社会治理,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发挥了重要作用,各项民政事业不断进步与发展,取得了新成就。

一、科学把握民政事业新发展阶段

(一)十三五取得的成就

1社会救助不断健全,民生保障功能充分发挥。困难群体救助政策落实有力;城乡低保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特困人员生活保障得到加强。

2、社会事务管理规范,公共服务能力显著提高。加强监管,社会组织婚姻登记有序开展精心实施,地名区划和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扎实推进依法管理,绿色文明殡葬规范提升。

3、注重社会福利事业,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加强关老爱老敬老和阳光工程建设,有效改善社会福利基础设施建设和老人、孤儿的生活条件。

4自身建设得到加强,民政部门形象不断提升。机关党建工作彰显活力党风廉政建设履职到位队伍凝聚力得到提升干部作风切实得到转变扎实抓好综治维稳工作

(二)十三五主要任务完成情况

加强救助体系建设,推进兜底保障工作。一是规范制度建设。逐年出台民生工程和惠民实事实施办法,先后制定了《岳普湖县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实施办法(试行)》《岳普湖县城乡社会救助资金社会化发放操作规程(试行)》,认真执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临时救助、城乡医疗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等方面的政府规范性文件,用制度引领。二是社会救助水平稳步提高。建立增长机制,提高保障标准。202011日起2016年城市低保标准376//月的基础上提高到城市低保500//,增幅31%农村低保标准2860//年的基础上提高到4200//,增幅为43%三是落实社会救助资金。2016-2020年,支出民政各类资金68855万元,其中保障城乡低保250人次53501元、特困供养15180人次670万余元、孤儿及困境儿童1781万余元、支出80周岁以上老人99862人次资金552万余元、临时救助5945万余元、民政福利设施重点项目资金6319万元。

聚焦脱贫攻坚,全力推进兜底保障坚决把兜底脱贫作为民政部门的重大政治责任,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六个精准”“七个一批工作部署,将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中15844兜底脱贫对象全部纳入城乡保和特困供养保障范围,其中3689重度残疾、重病患者、老年人、未成年人等建档立卡贫困对象纳入农村低保范围。脱贫攻坚期内,纳入农村低保的贫困户人均纯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后,给予一年时间的渐退期。针对中央脱贫攻坚巡视反馈问题,坚持举一反三,全面梳理,逐条逐项制定措施,深入扎实抓好整改。聚焦保障贫困人口实现两不愁,农村低保标准稳步提高至4200/年,比十二五末的2332/年增长80.1%,实现了与扶贫标准的有效衔接,为全面达到4000元的国家扶贫标准打好基础。拓展机构服务范围,利用现有福利设施对劳动力转移家庭、贫困家庭、农村低保中老年人等采取低偿或无偿的办法提供集中托养服务。完善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机制,引导积极参与脱贫攻坚。

民政在社会管理服务中的支持作用更加有力。一是婚姻登记管理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县设有婚姻登记机关1十三五期间,全共办理婚姻登记14247,完成2013年以前的婚姻登记历史档案补录工作28265件。二是加强培训,提升婚姻收养登记人员业务技能和服务水平。参加自治区民政厅、地区民政局举办各类婚姻登记业务培训班4次,培训工作人员11人次,通过培训,提升各级业务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和服务水平。三是殡葬管理工作。全县有第一、第二殡仪馆各1,有公益性第一、第二公墓1座,遗体接运车辆1台,遗体冷藏柜5个。

养老服务机构项目建设稳步推进。十三五期间,投入4494万元建设养老服务机构项目,其中:投入200万元建设879平方米县库木萨热依路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投入375万元建设1500平方米艾西曼镇中心敬老院;投入530万元建设1800平方米色也克乡敬老院;投入400万元建设1200平方米阿洪鲁库木乡敬老院;投入640万元建设1800平方米巴依阿瓦提乡敬老院;建设农村幸福大院4所,其中:新建3所、改扩建1所,建设面积7546平方米,建设床位270张,投资2030万元;投资214万元,对107个村社区的幸福院、托幼所进行服务能力提升改造;投入105万元,对铁热木镇中心敬老院进行改造提升。

通过社会福利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加强关老爱老敬老和阳光工程建设,有效改善了社会福利基础设施建设和老人、孤儿的生活条件。

区划地名工作日趋完善。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任务,普查成果于20184月全部上报自治区普查办,共收录地名1416条。

社会功能不断完善。一是社会治理水平不断提升城乡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健康发展,圆满完成自治区第九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建立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制,村务公开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完成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集中赋码和发证工作,明确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具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资格。城乡社区治理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城乡社区建设稳步推进,全县所有社区建成综合服务设施,城乡社区管理和服务群众的能力显著增强。二是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健全综合监管机制,推进社会组织清理整治工作,依法登记社会组织19个。

儿童福利工作有效提升。一是贯彻落实《自治区政府关于全面建立有意愿五保老人集中供养和孤儿集中收养制度的实施意见》精神,全力推进孤儿集中收养工作。二是深入开展孤弃儿童养育情况专项排查工作。在全范围内开展了孤弃儿童养育情况专项排查,进一步精准核实人员,建立孤儿实名制度,全面摸清底数。三是加强儿童机构设施建设。投入525万元建设2500平方米县儿童福利院;投入1300万元建设4642平方米县困境儿童保护中心,全县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四是儿童收养工作不断提升。严格依法行政,依法登记管理。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严把对象资格审查关,确保收养登记合格率100%十三五期间共办理儿童收养2

(三)十四五面临新挑战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是巩固社会稳定成果、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现长治久安的关键五年,岳普湖县民政事业发展面临的挑战增多,风险上升,压力明显加大。

一是民政福利机构基础设施较弱。普遍存在设施设备不完善、管理服务水平不高、示范引领作用不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整体起步较晚、发展较慢、覆盖率低,儿童福利、殡葬服务设施需求缺口大等方面问题,不能很好地适应新时代社会发展需要和满足群众服务需求。

二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还很艰巨。虽然脱贫攻坚取得圆满胜利,但因岳普湖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较低,城乡低保等救助保障工作起步晚、底子薄、基础弱,目前全县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孤儿保障标准均处于全疆较低水平,脱贫基础还需进一步筑牢,十四五期间兜底保障任务仍然艰巨繁重。

三是应对人口老龄化工作任重道远。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快发展,养老服务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复杂性不断提高,严峻性不断升级,紧迫性不断增强,还存在社会力量参与程度低、体系要素发展不平衡、综合监管体系不健全等问题,与城乡各族老年人养老需求还存在较大差距。

四是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有待加强。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民政服务机构作为重点部位,防控工作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的特点,仍需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坚决落实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守好三道门、落实八项监测预警机制。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还存在不确定因素,福利机构消防日常维保无专项资金,仅靠工作人员和消防大队联合督促检查,存在安全生产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风险隐患,仍需时刻强化安全意识,坚持底线思维,筑牢民政领域安全生产防线。

五是民政服务能力不足。民政工作力量配备不足且专职不专的问题比较突出;民政工作经费缺乏有力保障;民政政策落实执行力度还需加强;政府购买服务意识不强、资源不足、操作不规范的问题不同程度存在;基层经办人员能力素质有待提升,培养培训工作亟待加强。

六是财政对民政事业的投入不足。民政事业对加强社会行政管理、保障困难群众生活、确保社会稳定等具有重要作用。但财政投入比例仍然偏低,民政事业经费与民政对象保障资金仍然不足。因我县是国家级贫困县,县财政十分困难,部分需县财政配套解决的城乡低保业务工作经费、特殊困难补助资金、农村五保供养、行政区划和地名业务经费、地名标志牌制作经费无法得到落实。

七是民政信息化建设缓慢。民政服务对象范围广、人员多,统计、查阅、跟踪管理的工作量十分庞大,但民政网络信息平台建设滞后,工作效率不高。

二、十四五时期民政事业发展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针,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第十四次全国民政会议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坚决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和十届二次委员会精神以及地委、县委扩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工作总目标,以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充分发挥民政工作在社会建设中的兜底性、基础性作用为主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全面领导,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高质量开启岳普湖县民政事业现代化新征程,为持续增进民生福祉、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作出新的贡献。

(二)发展目标

2025年,民政领域各项工作取得明显进展,民政相关配套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民政领域治理能力显著增强,基本民生保障更加有力,基层社会治理更加健全,基本社会服务更加有效。社会救助标准与城乡居民收入增长联动,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志愿者队伍的规模、效能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全面覆盖城乡社区,养老育幼扶弱等服务走上普惠均等、便捷高效、高效精准的道路,社会事务、区划地名管理科学有效;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切实提高,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主要任务

1、全力提升基本民生保障水平

按照保基本、兜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总体思路,以统筹救助资源、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升服务能力为重点,健全工作机制,兜住兜牢兜好基本民生保障底线不断提升基本民生保障水平。

1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加强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坚持定期与相关部门交换、比对低保、特困、临时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等数据,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群体,精准分析返贫致贫原因,简化优化救助程序,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低保、特困范围,确保不发生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坚决防止出现返贫致贫现象。

2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按照自治区、地区出台的低收入人口认定办法,全面开展低收入人口认定工作。以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收入家庭等信息为基础,建立健全低收入人口信息库。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对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等农村低收入人口开展动态监测。加强与乡村振兴、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医疗保障等部门数据的共享比对,完善基层主动发现机制,实现对农村低收入人口风险点的早发现和早帮扶。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定期核查和动态调整机制。

2、完善社会救助制度

1夯实基本生活救助,不断提升救助水平。规范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分档或根据实际差额发放低保金。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其家庭人均收入高于当地城乡低保标准,但低于低保标准1.5倍,且财产状况符合当地相关规定,可按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对纳入低保后生活仍有困难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采取必要措施保障其基本生活。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义务人或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给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覆盖的未成年人年龄从16周岁延长至18周岁。

2完善急难社会救助,快速响应基本生活需求。强化急难社会救助功能,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灾难性困难,生活陷入困境,靠自身和家庭无力解决,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生活仍有困难的家庭或个人,通过临时救助或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给予应急性、过渡性生活保障。取消户籍地、居住地申请限制,探索建立由急难发生地实施临时救助。畅通急难社会救助申请和急难情况及时报告、主动发现渠道,建立健全快速响应、个案会商救急难工作机制。

3扩大社会救助供给,提升服务能力。实施社会救助能力提升工程。乡镇设置社会救助工作服务站落实乡镇社会救助责任和相关保障条件。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提供心理辅导、社会融入、资源链接等服务,增强困难群众形成资金+物质+服务的救助方式,为有需要的救助对象内生动力和自我发展能力。探索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对困难家庭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提供必要的访视、慰藉、照料服务。

3、健全完善社会救助工作机制

1健全最低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根据自治区、地区的要求,建立与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或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2025年底力争城乡低保标准年均增速不低于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或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增幅。可在现行低保标准基础上上浮一定比例确定全特困人员基本生活统一救助标准,原则上不低于1.3倍,并根据生活自理能力、服务需求和本县生活消费差异分档制定照料护理标准。2025年末,力争全地区城乡低保标准年度增速不低于居民上年度人均消费支出增速,农村低保标准占城市低保标准比例达80%

2强化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推动民政与公安、教育、住建、人社、卫健、金融、市场监管、扶贫等部门信息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共用,依法明确和落实相关部门、单位提供社会救助家庭收入及财产信息的法律义务。不断完善核对系统,提高信息核对工作效率,形成无缝衔接、精准高效的社会救助对象认定机制。

3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按照救助保障标准与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及其中的食品价格指数的联动机制,全面实施统一标准或增加参照指标,价格临时补贴实行按月测算、按月发放。

4持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

一是持续提升城乡社区治理能力和水平。完善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发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城乡基础作用,依法有序开展村(居)委会换届选举,提高选举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加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以基层党组织为领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村(居)监督组织为基础,群团组织、其他经济社会组织等为纽带和补充的组织体系。推进和规范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监督委员会等组织建设。根据区域面积、常住人口数量、聚集特点、生产生活半径等因素,合理确定村(社区)管辖范围和规模。落实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相关制度。加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建设,落实村(居)务公开制度。推动社区居民委员会下设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稳步提高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例

拓宽群众参与基层治理的制度化渠道。积极推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构建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区治理共同体。完善村(居)自治章程,修订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指导和推进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城乡社区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促进自治、法治、德治有机结合。

二是加快推进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引导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志愿服务组织进入城乡社区,提供专业化、特色化、个性化服务。创新城乡社区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全面推进政府购买社区服务机制建设,基本建立政府购买社区服务清单,初步培育扶持一批具有较强专业性和信誉度的社区社会组织。加强城乡社区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引导高校毕业生援助社区服务业。

加强城乡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县级层面轮训书记(主任)、乡镇培训其他干部的培训模式,到2025年底,实现全城乡社区干部培训全覆盖建立群众满意度占主要权重的社区工作者评价正向激励机制,增强职业荣誉感,引导社区工作者努力担当作为。支持社区工作者参加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考试,鼓励对获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的按有关规定落实相应补助

5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完善党领导社会组织制度建设。加大社会组织党建力度,进一步落实党建工作与登记、年检(年报)、评估三同步制度,按照应建尽建原则,持续推进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从有形覆盖有效覆盖转化。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将党的建设有关内容写入社会组织章程,加大在社会组织负责人、业务骨干中发展党员的力度,持续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质量。培养社会组织专职党务工作者队伍,鼓励社会组织负责人和党组织书记交叉任职,推进党组织和管理层共同学习、共议重大事项等做法,确保党组织引导和监督社会组织依法执业、诚信从业、教育引导职工群众增加政治认同,引导和支持社会组织有序参与社会治理、提供公共服务、承担社会责任。

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提高社会组织工作的法治化水平。健全政府转移职能、购买服务、财政补助、税收优惠、人才保障等扶持政策,鼓励将职业资格认定、业务评估、行业数据统计、信息采集等事务性管理工作转移给有条件的社会组织承担。加大社区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力度,支持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基层治理和社会服务。

健全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系和执法能力建设。加强社会组织事中事后监管,将日常管理、专项检查、重点监管和联合监督紧密结合,提高管理效能。加强登记管理机关能力建设,加快社会组织管理信息化建设,完成社会组织法人库建设,提升社会组织监督管理水平。明确各有关部门监管职责,建立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依法监管的综合管理体制。推进社会组织信息公开,鼓励社会监督,进一步规范和清理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强化社会组织信用监管,健全社会组织异常名录黑名单制度。建立健全综合执法制度,规范执法处罚程序,完善快速反应机制,重点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非法社会组织,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重大风险。

6健全现代社会工作制度和志愿服务体系

强化党对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领导。坚持党管人才,加强党对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领导,把政治建设放在社会工作事业发展的最重要位置,建设一支符合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需要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群团助推、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工作统筹机制不断强化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党建工作,做到党建有效覆盖。

推动乡镇社会工作站为基础的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建设。畅通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参与基层社会治理途径,因地制宜、循序渐进推进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建立村社区乡镇县三级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加快推进乡镇社工站建设推动乡镇社工站在困难群众帮扶、老年人服务、困境儿童关爱保护、社会支持网络构建、社区参与能力提升、社会工作机构与志愿服务组织培训等方面发挥作用,让社会工作的作用得到更加充分发挥、社会工作者地位得到普遍认可。

扩大社会工作人才队伍。鼓励一线社会工作者通过培训和考试提高专业能力,获得相应职业资格鼓励和支持民政福利机构与基层民政经办机构、社区和社会组织设置社会工作岗位,以基层为重点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配备和使用,推动社会工作职业化发展。实现社会工作人才+志愿者联动服务模式常态化,形成社会工作人才引领志愿者、志愿者协助社会工作者人才开展服务的良性互动机制。

提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能力。发挥枢纽型社会工作行业组织作用,发挥社会工作督导作用,促进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专业化发展,推进项目化和品牌化建设。支持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加强机构规范建设和综合监管。探索社区社会组织社工三社联动服务机制发挥好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协同作用。建立健全社会工作参与社会突发事件工作机制。

加强社会工作人才评价和激励保障。健全完善社会工作人才评价激励政策,探索联席会议、培养评价、专业引领、行业自律等制度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规定,将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纳入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范围。进一步完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薪酬保障机制,切实提高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薪酬待遇水平。支持指导相关事业单位、城乡社区及社会组织明确社会工作专业岗位等级,建立相应的社会工作职级体系,不断拓宽和畅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职业发展空间。

强化社会工作服务资金保障。发挥财政资金对社会工作发展的主渠道作用。加大彩票公益金支持力度,积极吸引社会资金投入社会工作领域。落实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长效机制,建立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资金管理、项目管理、绩效评价等系列制度,及时调整和完善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指导性目录,吸引社会工作服务机构通过公平竞争取得政府委托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项目。鼓励引导慈善组织通过设立专项基金等方式支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

加强志愿服务制度化和社会参与平台建设。推进志愿者队伍建设,加强志愿者培训,探索建立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的保险保障机制,推动志愿服务项目化常态化发展。推动成立全地区各级志愿服务行业组织,支持枢纽型志愿服务组织建设,引导志愿服务规范有序发展。完善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协作机制,促进志愿服务与社会工作融合发展。推广和普及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使用,推动志愿服务信息化。探索在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体系建设中同步建设标准化示范性志愿服务站点,为群众参与和接受志愿服务提供便利条件。推动民政福利服务机构和城乡社区设置相对稳定的志愿服务岗位,在社会救助、养老助残、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领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7加快推动基本社会服务高质量

积极回应困难残疾人、逝者亲属、婚姻当事人、流浪乞讨人员等群体的现实关切和迫切诉求,立足保基本、兜底线、可持续,合理拓展服务内容,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实施服务体系提质增效重大工程,推动基本社会服务精准化、高质量发展。

一是加强婚姻管理制度体系与服务能力建设健全婚姻管理制度。深入贯彻实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进一步完善婚姻登记管理制度。深入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倡导常态化开展颁证仪式引入结婚登记流程设置婚姻家庭辅导室(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室),开发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引入社会工作专业力量,探索婚姻家庭关系调适和离婚辅导,为有需求的当事人提供心理疏导、关系修复、纠纷调解等服务。

扎实推进婚俗改革提升婚姻登记管理服务水平加强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扎实推进婚姻登记历史数据补录,不断完善婚姻登记信息数据库打造优质服务窗口倡导鼓励和推广健康文明、简约适度体现优秀中华文化新风尚的婚礼形式。开展对铺张浪费、随礼攀比等不良风气的整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营造良好社会风气。采取形式多样方式开展好家风好家教好家训进家庭、进社区活动,用婚姻文明新风尚净化社会风气、感化邻里、和睦家庭。

二是完善殡葬公共服务体系和规范化建设加快补齐殡葬公共服务设施短板。科学确定殡葬服务设施设备标准,改造提升殡葬设施设备,加快补齐殡仪馆、乡镇殡仪服务站点等设施及相关服务短板,推动形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功能齐全、便民惠民、绿色文明的基本殡葬服务网络切实提高殡葬领城治理水平。依法治理散埋乱葬,遏制增量、减少存量。规范殡葬服务管理,落实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充分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健全红白理事会及村规民约,持续推进丧葬礼俗改革,弘扬优秀殡葬文化,遏制重殓厚葬等陈规陋习。

三是提升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水平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救助管理工作决策部署,建立健全政府负责同志牵头的救助管理工作领导协调机制,明确属地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强化部门职责、注重协同联动、严格责任追究,实现救助管理服务质量提档升级,推动建立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新时代救助管理服务体系。

四是强化救助管理工作政策保障。规范工作流程标准,建立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站内伙食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大力提升救助管理工作能力加强与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健全流浪乞讨人员转介处置机制,对符合落户安置条件的长期滞留人员予以落户安置,纳入社会保障体系。继续推进救助寻亲服务,充分利用智能化手段,让更多流浪乞讨人员回归家庭。

8提升困难残疾人福利和服务水平

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按照部门分工明确、筹资权责清晰、保障水平适度的原则,适时提高两项补贴标准。逐步把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覆盖低保边缘户和其他困难残疾人群体,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至三四级的智力和精神残疾人。加强两项补贴制度与残疾人保障相关制度、护理补贴与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生活补贴与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制度的衔接。精准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推动有需要护理的重度残疾人开展集中或社会化照料护理服务。鼓励探索新的补贴内容和形式,支持企业、社会组织参与为各类残疾人提供消费券、打折券、服务券等新型补贴。

9大力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

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部署,结合实际,健全高龄、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体系,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养老发展,壮大养老服务工作力量,推动优化养老服务供给结构,强化信用为核心、质量为保障、放权与监管并重的服务管理体系,持续改善养老服务质量,健全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保障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有效满足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

一是健全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做好城乡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工作,优先保障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巩固有意愿入住的特困人员全部实现集中供养成效。以失能、重残、留守、空巢、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为重点,建立完善特殊困难老人定期探访制度、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制度。完善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强化与残疾人两项补贴、社会救助等政策的衔接,优化老年人补贴制度,因地制宜提高补贴标准精准度和有效性。

二是优化养老服务有效供给。大力推进城市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小)区按标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设施达标率达到100%;推进老旧城区、已建成居住(小)区基本补齐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提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状态下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基本服务的能力。

实施老年人居家和社区适老化改造工程。贯彻落实适老住宅标准和规范,支持老年人、残疾人比例高的老旧小区开展适老化改造。发展康复辅助器具社区服务体系,支持社区养老设施配备康复辅助器具并提供专业指导。鼓励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协会、企事业单位开展社区互助养老活动。

积极推进医养康养相结合养老服务。推动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与社区卫生服务站、护理站或其他医疗设施邻近设置。支持有条件的医疗机构按相关规定开办养老机构,健全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合作机制,推行医疗机构为养老机构开通就诊绿色通道

完善居家和社区养老政策支持措施。积极发展居家和社区养老,落实居家和社区养老发展、建设、运营和管理等各项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运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在社区提供日间照料、医疗和康复护理、助餐助行等养老服务。大力发展家庭养老床位。推动失能失智和高龄老年人家庭成员照护培训、经济困难高龄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中符合条件的服务事项纳入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指导性目录。

推动养老机构结构化升级。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兜底和示范作用。优化城乡养老机构床位结构,提高护理型床位占比,到2025年底,全地区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5%

提升养老服务机构应急救援能力。加强养老服务机构应急和处置突发事件救援能力建设,依法制定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在应急预案中统筹考虑突发事件风险提醒、紧急避难场所提示、救灾物资等应急救援和保障服务,定期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演练

三是健全农村养老服务体系打造党建+农村互助养老服务新模式格局。紧紧依靠党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把农村基层党建工作与农村养老服务工作有机结合,在养老服务设施规划、资源要素整合、日常工作管理中发挥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在养老服务队伍建设、探访留守老年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中充分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形成党委领导、支部领办、党员领衔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运行模式。

优化农村养老服务结构。统筹规划发展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做到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纳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以农村幸福大院、乡镇敬老院转型升级为主体,推动建设乡镇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拓展全托、日托、上门服务等综合服务功能,健全辐射辖区的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村级养老设施健康运行服务体系。构建低龄健康老年人、留守妇女、村干部、党员、志愿者等广泛参与的农村互助养老服务格局。完善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全面落实访视、照料服务等制度。大力培育农村老服务社会组织,强化农村老年人社会支持体系建设。

完善农村养老服务运行保障机制。建立县主导、乡镇承办、民政指导、部门协同的运行保障机制,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规范农村养老服务机构日常运行管理,统筹推进农村幸福大院、敬老院等养老服务机构健康持续运行。加强农村养老服务能力建设。加快推进农村养老机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和管理工作。加强管理服务队伍建设,按照需求配备农村养老机构管理服务人员,落实薪酬待遇,开展常态化技能培训。

充分发挥多元协同参与作用。积极引导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志愿服务团体及爱心人士,多种形式提供农村养老服务。健全完善主动发现机制,将解决农村困难老年人生活照料问题列为村级组织、访惠聚工作队重要工作内容。发挥群团组织的作用,组建村级志愿服务队,为留守鳏寡孤独老人提供必要的访视、照料服务。

发展养老护理员队伍。持续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到2025年底,基本实现养老护理员培训全覆盖。

培养老年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将养老服务纳入政府采购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支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开展特色养老服务。提升社会工作者技能水平,通过居家入户和社区活动等形式为老年人提供针对性强、便利可及的服务。

10积极统筹儿童关爱保护

一是健全儿童福利和儿童保护制度机制健全孤儿保障机制。推进孤儿集中养育,配套资金足额落实,建立孤儿基本生活费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及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动态增长机制,确保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匹配、与相关社会福利标准相衔接。积极推进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康复和困境儿童等社会救助工作。

二是强化兜底监护责任。建立监护缺失儿童兜底监护体系,履行好民政部门监护兜底的法定职责,落实乡镇、社区(村)对监护缺失儿童权利保护的属地管理责任,积极开展孤儿、困境儿童等重点群体的生活兜底、监护兜底。落实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难儿童群体的定期探访制度,切实保障监护缺失儿童合法权益。

三是完善收养配套制度。按照《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收养子女相关规定,规范收养登记,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和能力素质。

四是健全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留守妇女关爱服务体系⠂⠼fontface="方正仿宋_GBK">建立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多部门信息共享、协调联动工作机制,统筹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保障政策落实和指导、协调、督查等工作。强化落实基层政府、部门职责,充实和提升基层工作能力,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优势,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建立健全覆盖城乡、上下联动、协同配合的儿童保障工作体系。

11优化区划地名管理与服务

一是完善地名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做好《地名管理条例》宣传贯彻落实工作,切实加强地名命名更名管理,积极宣传推广标准地名,加强对地名使用的监督管理,引导社会各界规范使用地名。

二是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组织开展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及时妥善解决联检发现的相关问题,确保边界安全

三是强化区划地名信息的技术基础地位持续地名信息库更新完善,推动区划地名与基层政权等民政业务自然资源等工作实现数据共享,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12、持续推进民政福利机构项目建设

1)岳普湖县也克先拜巴扎镇敬老院改造提升项目。计划投入200万元,提升面积1380平方米;

2)喀什地区岳普湖县花园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建设项目。计划投入400万元,建设面积1000平方米;

3)喀什地区岳普湖县新城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建设项目。计划投入400万元,建设面积1000平方米;

4)喀什地区岳普湖县文化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建设项目。计划投入400万元,建设面积1000平方米;

5)岳普湖县艾西曼镇敬老院消防提升改造项目。计划投入100万元,提升面积1500平方米;

6)岳普湖县也克先拜巴扎镇社工站建设项目、岳普湖县艾西曼镇社工站建设项目、岳普湖县铁热木镇社工站建设项目、岳普湖县巴依阿瓦提乡社工站建设项目、岳普湖县色也克乡社工站建设项目、岳普湖县阿其克乡社工站建设项目、岳普湖县岳普湖乡社工站建设项目、岳普湖县阿洪鲁库木乡社工站建设项目、岳普湖县社会组织孵化中心建设项目、岳普湖县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项目。总投资200元,购买服务。

7)岳普湖县康复收养中心。计划投入375万元,建设面积1000平方米;

8)岳普湖县铁热木镇敬老院提升改造。计划投入200万元,改造提升1500平方米;

9)岳普湖县殡仪馆提升改造项目。计划投入936万元,改造提升面积2600平方米;

10)岳普湖文化路社区老人日间照料中心改扩建项目。计划投入200万元,改造提升面积1000平方米;

11)岳普湖县重残托养中心建设项目。计划投入400万元,建设面积2000平方米;

12)岳普湖县库木萨热依路社区老人日间照料中心。计划投入100万元,改造提升面积1000平方米;

13)岳普湖县医养结合养老设施建设。计划投入7500万元,建设面积2500平方米;

14)岳普湖县儿童福利院改造提升项目。计划投入400万元,改造提升7410平方米。

15)岳普湖县困境儿童保护中心提升改造项目。计划投入700万元,提升改造7000平方米。

(四)工作举措

1加强党对民政事业的全面领导

坚持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全面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领会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民生保障、社会治理等方面的重要论述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扭住新疆工作总目标,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主线,围绕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民政工作职责,分类精准推进党建与业务有机融合,提高民政系统各级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以党建工作新成效引领业务工作高质量发展。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的引领保障作用,不断提高各级民政干部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为规划顺利实施提供坚强保证。

2、强化民政法治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

加快推进社会救助、社会组织管理、地名管理、殡葬管理等重要领域法治建设;持续推进社会组织、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殡葬管理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严格法律实施。

3加强民政领域安全管理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树牢底线思维,统筹做好民政领域疫情防控和安全防范各项工作,确保民政服务对象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4、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优良作风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负,把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的手脚从形式主义的束缚中解脱出来,激励广大党员、干部保持良好精神状态和工作状态。坚持鼓实劲、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进一步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弘扬艰苦奋斗、求真务实、开拓进取、无私奉献的孺子牛精神,激发民政系统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强大动力,紧密结合实际把党中央关于十四五发展的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地委、县委关于十四五发展的整体安排,细化为具体措施、转化为具体行动,推动民政工作各项任务举措走深走实、见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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