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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岳普湖县应急管理局2026年度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岳应急发〔2026〕1号

来源:岳普湖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6-02-28 12:05 浏览次数: 字体:【

局机关各股室、执法大队:

现将《岳普湖县应急管理局2026年度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岳普湖县应急管理局

2026年2月16日

岳普湖县应急管理局2026年度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正确履行监管职责,规范监管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执法效能,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要求,按照地委、行署、县委和政府总体部署,结合我局监管执法能力和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2026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新疆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推进应急管理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为主线,聚焦“十五五”时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目标,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以全面落实自治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年)各项目标任务为总抓手,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核心,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重点,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不断提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专业化、精准化、信息化水平,为我县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

围绕自治区、地区、岳普湖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重点,推进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深入开展高危细分领域风险排查治理,要聚焦危化品、烟花爆竹、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领域,狠抓整治成效提升,同时推动有关部门深化燃气、自建房等安全专项整治,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促进执法能力、执法规范、执法效果进一步提升。推动企业健全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以及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三、主要任务

(一)聚焦“十五五”转型主线,狠抓治本攻坚收官。

“十五五”时期是推进应急管理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的关键时期。2026年,要紧紧围绕“转型”主线,将主要执法力量和资源投入到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收官战中。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常态化机制,坚决完成三年行动各项任务,确保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执法工作要从前端发力,督促企业落实“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综合措施,推动安全治理模式从事后应对向事前预防深度转变。

(二)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实施靶向精准执法。

针对我县非煤矿山(砂石料场)、危险化学品、工贸(涉爆粉尘、有限空间、农副产品加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精准执法、突出重点。

1.危险化学品领域。强化对加油站的常态化监管,重点检查油气储存设施、装卸作业、应急物资配备等,严格动火等特殊作业管理。

2.非煤矿山领域。重点检查露天矿山边坡管理、生产作业安全等,结合我县地形气候特点,严防春季大风和夏季炎热引发的各类次生灾害。

3.工贸领域。聚焦我县可能存在的纺织、棉花加工等涉爆粉尘企业,以及污水处理池、地沟等有限空间,严查风险辨识、管控措施和应急演练。

4.自然灾害防范。结合我县水旱灾害、大风等特点,将执法检查延伸至相关企业的防灾准备环节,督促交通干线沿线、旅游景区、工矿企业周边重点部位的风险排查。

(三)创新执法方式方法,提升监管执法效能。

根据企业规模、风险等级和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实施差异化监管。对风险高、管理差、近三年发生事故或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加大检查频次和深度(原则上每年不少于1次);对风险较低、管理规范的企业,合理降低检查频次,更多运用指导服务方式。整合内部检查事项,积极协调住建、市监、消防、工信等部门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减少对守法企业的重复检查、多头检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强化科技信息赋能,大力推行“扫码入企”等便捷执法方式,利用移动执法终端现场制作文书,提高执法效率。

(四)严格规范文明执法,建设高素质执法队伍。

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过程全程留痕、重大决定合法审核。统一着装、亮证执法,使用规范执法用语。执法检查的程序、方式、内容、记录和执法文书等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执法手册(2025版)》有关规定。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保持“零容忍”的高压态势,依法实施“一案双罚”(既罚企业也罚责任人)。同时,落实包容审慎监管,对非主观故意、首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依法从轻、减轻或不予处罚,体现执法温度。

(五)聚焦企业主体责任,推行隐患内部举报奖励制度。

执法重点将聚焦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有效运行、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及外包作业统一管理等情况。坚持严格执法与指导服务并重,通过帮扶指导提升企业安全管理能力,并根据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实施差异化监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规定,将监督并强制要求所有重点监管企业建立并有效运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隐患排查内部举报奖励制度”,激发企业员工参与隐患排查治理的主动性,将把该制度的建立与运行情况作为执法检查的必查项,对未建立、流于形式或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企业,依法从严处理。

(六)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在执法过程中,加强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一线员工的安全法律法规和岗位风险知识宣讲。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等主题活动,提升全民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重点检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制定情况;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记录;查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考核情况;查特种作业人员取证、持证上岗情况。

(七)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行动。

依法查处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行为,严厉打击假冒安全监管部门网站及通过网络制假售假行为,严肃查处从业人员持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行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特种作业操作证考核发放和信息查询。

(八)开展重大活动服务保障和重点时段安全检查。

开展县域内重大赛事等重大活动日常巡查安全服务保障。在全国两会等重点时段和春节、五一、国庆等法定节假日,根据局党委部署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测算

县应急管理局现持有执法证人员17名,其中驻村工作2人,实际可列入监管执法计划15人。按照80%执法人员计算:80%×15人=12名执法人员。

总法定执法工作日=法定工作日×行政执法人员数。

县应急管理局总法定执法工作日:(365-121)日×12人,共2928个工作日。

其他执法工作日,共648个工作日。按前三年本机关平均数测算包括:

1.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180个工作日。

2.实施行政许可:60个工作日。

3.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120个工作日。

4.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24个工作日。

5.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96个工作日。

6.办理有关报告、制度、安全措施的备:24个工作日

7.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96工作日

8.完成本级县委、县政府或者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执法工作任务:48个工作日。

非执法工作日,共836个工作日。按前三年本机关平均数测算包括:

1.值班:576个工作日。

2.学习、培训、会议:80个工作日。

3.参加党群活动:96个工作日。

4.年休假、病假、事假:84个工作日。

执法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本局执法检查工作日:2928-648-836=1444个工作日。

五、执法检查安排

根据2026年执法检查工作安排,结合我局执法人员数量、执法装备、执法车辆等实际情况,往年执法工作效率,隐患和问题的整改和监督程序,违法违规行为立案、调查、处罚,对改正情况再次进行复查,每次必须2人以上参加等方面综合考虑上述因素,平均对每个单位执法检查需4个工作日以上。按照分级分类执法检查工作要求,结合2026年应急管理重点工作,核定监督检查数量106家其中:危险化学品企业22家(加油站22家),烟花爆竹长期零售店3家,非煤矿山1家、工贸企业80家(纺织31家、建材7家,机械8家,轻工34家)。重点监督检查84家,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占比79.25%,随机抽查22家,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占比20.75%,日常帮扶巡察检查全覆盖贯穿全年。

(一)重点监督检查(84家)。

1.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企业,共22家(局机关、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烟花爆竹临时零售企业,共3家(局机关、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3.非煤矿山企业,共1家(局机关、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4.涉粉涉爆、有限空间工贸企业,共15家(局机关、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5.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对象企业,共2家(局机关、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6.试生产或者复工复产的企业,共37家(局机关、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7.其他应当纳入重点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共4家(局机关、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检查频次:对纳入重点监督检查的企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监督检查。

(二)随机抽查检查(22家)。

在全县一般企业中随机抽查22家企业,开展多部门联合检查,按照应急部《安全生产执法手册(2025版)》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重点事项按表执行。主要以工贸企业为主。

(三)其他专项检查。

结合自治区、地区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相关部署,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四)日常巡察检查。

结合生产经营单位实际,开展企业复工复产、日常帮扶巡察检查,帮助企业排查问题隐患,指导问题隐患闭环整改。根据企业需求及执法检查情况,日常帮扶巡察检查全覆盖贯穿全年。

(五)临时性执法检查。

对举报、移送、上级交办、整改复查等本计划外来源的定向执法检查任务,按照科室职能自接受任务之日起按照相关规定明确的时限开展。

六、执法检查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制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按照计划实施监督检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的重要内容,各执法组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监督检查任务,严格落实上级部门和县委、县政府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决策部署,增强做好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水平,提升执法效能,按计划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二)突出执法重点。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必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既要突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涉爆粉尘、有限空间等传统高危行业领域,又要注重安全管理基础薄弱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普通行业领域,特别是发生过亡人事故、工伤事故多发、历次检查发现问题较多或者抗拒执法的企业等,将监督检查与专项整治、大检查、集中治理等检查活动相结合,推进监管与执法相融合,突出执法的靶向性、精准度,加强执法力度,提高检查立案率,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活动,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压降事故。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不属于本部门职责,需要由其他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的,应当及时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三)规范执法程序。

不断强化对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全面提升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使用“互联网+执法”系统,实现执法全过程网上流转,做到操作规范,流程合规。做到行为规范着装整洁、举止端正、姿态良好、语言文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有效规范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行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实现执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政执法效能和执法水平提升。

(四)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原则。

监督检查要坚持寓服务于执法之中,既要严厉打击各类性质恶劣的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展现执法刚性,也要加强对企业的服务指导,杜绝“一刀切”、“一罚了之”等情况,以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为出发点,体现执法温度。执法人员要全面推进“说理式执法”,监督检查不仅要发现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也要指导企业制定整改方案,力争通过每一次监督检查,都能够提升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意识和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助力企业平稳向好发展。

(五)严格工作纪律,坚持廉洁公正文明执法。

各执法人员按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自觉执行“七严格”、“十严禁”纪律,轻车简从,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生产经营单位和社会的监督。

附件1:2026年县应急管理局监督检查重点企业名单

附件2:2026年县应急管理局随机抽查企业名单

附件1:

2026年县应急管理局监督检查重点企业名单(84家)

一、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企业(22家)

1.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岳普湖县西城区加油站

2.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岳普湖县源泉加油站

3.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岳普湖县亿丰加油站

4.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新疆喀什石油分公司麦喀高速公路岳普湖服务区五号加油站

5.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岳普湖县湖光加油站

6.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喀什地区岳普湖色也克加油站

7.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岳普湖艾西曼加油站

8.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喀什地区岳普湖沙枣林加油站

9.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喀什地区岳普湖城西加油站

10.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喀什地区岳普湖铁力木加油站

11.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喀什石油分公司岳普湖县迎宾大道加油站

12.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喀什石油分公司岳普湖新城区加油站

13.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喀什石油分公司岳普湖县四号加油站

14.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新疆喀什石油分公司麦喀高速公路岳普湖服务区六号加油站

15.岳普湖县福昌油气销售有限公司(铁热木镇加油站)

16.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喀什地区岳普湖帕万加油站

17.喀什地区鼎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岳普湖县也克先拜巴扎加油站

18.岳普湖县福昌油气销售有限公司色也克乡加油站

19.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新疆喀什石油分公司岳普湖县三号加油站

20.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岳普湖县达瓦昆加油站

21.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岳普湖胡杨王加油站

22.岳普湖县中固能源有限公司

二、烟花爆竹长期零售企业(3家)

1.岳普湖县盛铧烟花爆竹零售店(个体工商户)

2.巴州丰瑞祥和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岳普湖县分公司

3.岳普湖县华韵烟花爆竹零售店(个体工商户)

三、非煤矿山企业(1家)

1.岳普湖县城乡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岳普湖县铁热木乡库勒都尔买里村建筑用砂矿

四、涉粉涉爆、有限空间工贸企业(15家)

1.喀什顶臣科技新材料有限公司

2.喀什新粤纺织有限公司

3.新疆玉昆仑天然食品工程有限公司

4.喀什晨光植物蛋白有限公司

5.新疆美爱良农产品深加工有限公司

6.喀什众恒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7.喀什正阳纺织有限公司

8.新疆瑞业智能织造有限公司

9.新疆华奥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10.新疆永弘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11.新疆祺丰纺织有限公司

12.喀什宏豫纺织有限责任公司

13.新疆众诚服饰有限公司

14.新疆正伦实业有限公司

15.喀什同舟纺织有限公司

五、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对象企业(2家)

1.新疆绿丹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2.新疆华跃新材料有限公司

六、试生产或者复工复产的企业(37家)

1.新疆晟鹏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2.恒劲科技(喀什)有限公司

3.喀什国宇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4.新疆华源纺织有限公司

5.新疆鸿兴泰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6.喀什冀新纺织有限责任公司

7.新疆永昶纺织有限公司

8.新疆德润纺织有限公司

9.新疆振驰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10.新疆家美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11.新疆东鸿兴纺织有限公司

12.喀什西拓织造有限公司

13.新疆贵禾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14.新疆旭源纺织有限公司

15.新疆泰岳纺织有限公司

16.新疆鸿鑫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17.新疆宏泰纺织有限公司

18.新疆旺霖棉纺有限公司

19.新疆华诚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20.新疆鑫盛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21.新疆鲁锦纺织有限公司

22.新疆岳宏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23.新疆格致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24.新疆帅鸽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25.新疆宏豫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26.岳普湖县东岳水泥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27.新疆瀚漠红果业有限公司

28.新疆一滴水林果开发有限公司

29.新疆尊客来食品加工有限公司

30.新疆爱惜福食品加工厂

31.新疆金信工业科技有限公司

32.新疆宏拓塑业有限公司

33.新疆子宸纸业有限公司

34.新疆欧勒蓝管新材料有限公司

35.新疆增鑫盛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36.新疆顿邦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37.喀什创新佳科技有限公司

七、其他应当纳入重点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4家)

1.新疆迦美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2.新疆渝冠彩印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3.新疆源福纺织品有限公司

4.喀什苏耀纺织有限公司

附件2:

2026年县应急管理局随机抽查企业名单(22家)

1.新疆恒森纺织有限公司

2.喀什红满疆果业有限公司

3.喀什一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4.新疆启丰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5.喀什妃尝香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6.新疆木琼瑶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7.喀什新鑫果业有限公司

8.岳普湖县鑫兴预制构件有限公司

9.新疆黄饱饱生物本草食品有限公司

10.岳普湖县兴岳预制构件有限责任公司

11.岳普湖县食为天油脂有限公司

12.喀什鑫捷水泥有限公司

13.新疆一派果业有限责任公司

14.岳普湖县锐意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15.岳普湖县农帮农业有限责任公司

16.岳普湖县恒源塑业有限公司

17.岳普湖县聚能滴灌带厂

18.新疆农资源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9.岳普湖县昌盛塑业有限责任公司

20.岳普湖县福星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21.岳普湖县润禾节水灌溉有限公司

22.岳普湖县益民节水灌溉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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