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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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岳财振〔2025〕49号

来源:岳普湖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5-05-12 23:40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下达2025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岳普湖县农业农村局、民宗委

根据喀什地区《关于下达2025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喀地财振[2025]1)文件要求,现下达你单位2025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477万元(其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2340万元,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137万元)。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文件相关内容,根据《岳普湖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及时对接岳普湖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按照岳普湖县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尽快确定项目,同时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按照衔接资金管理办法,切实落实绩效管理要求,管好用好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二、在收到资金指标文件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挤占和滞留资金,不得变更资金用途和扩大使用范围。

三、收到指标文件后,及时根据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的会议纪要或批复,及时将资金下达到预算单位,并严格按照自治区《财政资金使用跟踪反馈管理暂行办法》(新财预2016113号)规定,及时报送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跟踪反馈单。

四、建立健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对资金年度使用计划、支持项目、补助标准、资金来源及额度等信息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公告公示,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五、落实全面绩效管理要求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扎实开展绩效评价,突出资金使用成效,保障资金使用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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